最早的書中書是《一千零一夜》,最經典的戲中戲是《哈姆雷特》,最有名的「故事套故事」是「從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廟」。不知道是哪個游吟詩人狡猾又自鳴得意地想出了這一招,於是「故事套故事」就形成和促進了人類最早的噱頭意識。
有一本書,它把噱頭貫徹到了底。這本書叫做《盲刺客》,是「加拿大文學女王」瑪格麗特·阿德伍德寫的,是這樣一個故事:女主角叫做艾麗絲,她的妹妹叫做勞倫,她們共同喜歡一個革命黨似的男人,但姐姐最終選擇嫁給一個有名望的醫生,妹妹選擇了繼續和革命黨人交往,把他們之間的故事寫成了一本書,叫做《盲刺客》。姐姐最後發現妹妹為了掩護革命黨人而和姐夫搞外遇。
整本書是由幾本書的敘述組成的:故事本身套的是《盲刺客》的故事,《盲刺客》的敘述套了幾十年中的新聞報道,其中也許還套著更多我不知道的小環。我是在火車上把這本小說看完的,看完之後我突然十分激動:我終於如此親近一部活著的人寫的活的名著。這就不是簡單的「書中書」了,而是複雜宏大得多,《盲刺客》像是由兩個歌手不停息不斷氣地唱著同一首歌,而其中還不斷有新加入的和聲。
還有一部電影我想說,一部不起眼的電影——網卜連它的介紹都沒有——它叫做《大流氓》,碟套宛如最早期的007電影。我始終無法下定決心看這部電影,怕無法忍受,渾渾噩噩過兩個小時。後來我無意中發現這部電影的正確譯名是《甜甜後背的黑幫老大》,我才決定看這部可能很有趣的電影。
看完之後我發現我錯了,它不止是有趣,其實是奇妙的片子。美國六十年代有一部很賣座的黑幫片叫做《甜甜後背的黑幫老大》。這部片子就算放在今人也很傳奇,因為它是「一個人的電影」,是自編自導自演自己投資的,但《大流氓》並不是這部六十年代的電影,而是去年拍的,講述這部電影拍攝過程的故事片——而非記錄片,仍是一個人的電影。幸而男主角比老版本里的那位長得耐看得多。男主人公本來是一位編劇,編喜劇的,忽然發了瘋地想拍黑幫片,一部純粹的黑幫片,他陸續找的幾個投資商要麼是GAY,要麼被抓了,他只好自己賣車賣房地投資,拍完了之後自己剪輯得眼睛快瞎了,剪輯完了又賣不出去,賣出去了又沒有人看。最後很奇怪地來了一個黑社會組織,買了團體票很享受地看完了電影,就在一片突兀的否極泰來中,電影結束了。
這部電影在「重現當年」這一點上很成功。「夢想和勵志」表現出來是現實而無奈的,甚至還有幾分骯髒。最後的成功也並沒有脫離整個昏藍昏藍的背景色,處理得短暫而突兀。讓這部電影奇妙的,是它的演員陣容:這部電影的導演兼男演員是當年那部《甜甜後背的黑幫老大》主角的兒子。影片還有一個小噱頭:這部片子的男主角,在幾十年前演了「兒子」的角色,而他今天,演當年的爸爸,讓自己的兒子演當年的「兒子」,不知道幾十年後還是否會出簡單的「戲中戲」了,而是生命的「重演之重演」。這個噱頭卻不是無往而不利的,在大多數情況下,它都失敗了。在書里和電影里經常出現一個人的獨白:「後來,我成為了一個作家(或導演),我決定把我的這段經歷寫成一木書(或一部電影),名字就叫做……」然後就悠悠地報出我正在看的書(或電影)的名字,每到這時,我總是會被這樣醜惡而笨拙的噱頭嚇一跳,而不是會心一笑。
區別在哪裡?既然作者只是把它當成一個噱頭,作為觀者的我只有作出這樣的反應了。但當一種噱頭被全心貫徹,用力經營的時候,小噱頭並不是變成了大噱頭,而是變成了一種經典的藝術形式,打開了一扇窗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