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輯 寫作遊戲 寫作遊戲

很久很久以前,寫作對我來說是一種遊戲。我並不是說我寫作已經到了出神入化遊戲人間的地步,而是說我喜歡玩「寫作遊戲」。

我第一篇短篇小說是《平庸的人》,是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寫完的。那時我爬梯子在書柜上找書,忽然有了「靈感」,於是就坐在梯子上用了半個小時寫了一篇一千字的小說,是一個很巧妙的故事,講的是一對男女朋友,男的不肯和女的結婚,這時候又搞網戀,見了面之後被美女網友拋棄,一氣之下和原來的女朋友結婚,最後揭露那個網戀對象是他女朋友為了逼婚而僱傭的。

我寫完之後簡直太激動了,稟報給我媽。我媽也很激動。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以為它是我天才的最初綻放。我一直不肯承認而且現在想起來也十分汗顏的是:這一篇「小說」,基本是抄襲日本作家星新一的,除了把主人公的名字改掉,把故事改在網路時代,基本上是肆無忌憚的抄襲。

我更早玩的寫作遊戲是在八歲的時候。那時我剛剛看完電視劇版的《紅樓夢》,很羨慕林妹妹的生活姿態,於是就找了我爸練字用的宣紙和毛筆,披上浴巾,在水管接了幾滴自來水灑在臉上,開始寫詩。電視上林妹妹是蹲著在地上寫的,所以我也蹲著。寫了一首詩,叫做《柏樹》,詩是這樣寫的:「啊!我問你,情為何物,賈寶玉,你的心,能否像柏樹一樣,永不動搖?」

我當時的這個行為獲得了在場親人的一致好評,事實上它使我獲得了最真誠,最持久的讚揚。於是我又趁著詩興正濃,又創作了《啊》:「啊,我愛你,賈寶玉,我的心,屬於你,用不用掏出來看一看啊?」

還有另外幾首直白得令人尷尬的愛情詩。但我再次獻寶一樣拿給大人看的時候,我卻發現我的觀眾越來越挑剔了,我的拿手好戲他們已經不再欣賞了。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到,我用的是「觀眾」而不是「讀者」。因為我那時的寫作遊戲是帶有表演性質的,準確地說,還是一場滑稽的獨角戲。大人卻給予我極大的支持,把我作為一個觀賞景點,領著人們到書房觀看少年創作者伏案寫作。而我呢,我假裝沒有注意到他們的躡手躡腳和並不輕聲的讚賞:「好乖好可愛。」我裝作聚精會神的樣子,不時擱下筆,痛苦地皺起眉頭望著天,或者咬著筆目光恍惚,竭力感覺自己是個作家。

很多很多年之後,我終於可以坦坦蕩蕩地承認,我以前寫過的那些遊戲式作品全部都是失敗的——我當時卻認為它們是最好的。正如我前面所說的,玩寫作遊戲的目的是為了得到大人的讚賞。而事實上,寫作是不需要觀眾的,也不需要各種誇張的輔助動作。寫作是一件樣子醜醜的、動作枯燥的單人運動。

當然,我也沒有否定自己的過去,因為玩過寫作遊戲的人不一定會寫出成功的東西,但寫出成功東西的人一定玩過寫作遊戲——哪怕是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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