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5

身為一個古代的無賴,一生中少不了做騙錢的勾當。

有一個體力不足以打架的無賴,他的正業讓他賺到了不少錢,但他的副業是亂花錢,他總是把錢用來買金燦燦的手鐲或者項鏈,又難看又貴,他很快就窮得丁零噹啷響,窮得沒錢吃飯了,有一天他走在街上大聲搖晃黃金首飾的時候,忽然感到一陣急迫的暈眩,他仔細地辨別了一下身體各器官的運作,發現原來是餓的呀。他堅強地爬到附近的一個有名的寺院里,那個寺院有名是因為它收藏著一個舍利(就是佛祖的牙齒,骨頭之類的),他要求方丈把那個舍利拿給他看,方丈小心翼翼地拿給他看,他一把抓起來吃了下去,方丈打他,說:「你討厭啊你好討厭啊!」無賴露出職業化的笑容,說:「你給我兩百塊錢和一個巴豆我就還給你。」方丈只好給了他兩百塊錢,無賴吞下巴豆,開始瀉肚,順利地拉出了舍利。

有一個文身師,也窮得叮叮響,他用自己最後的錢,在他背後紋了一個神仙像,然後光著上身到街上明目張胆地偷東西,受害者紛紛表示,他們「自那個以為自己穿了隱身衣的偷兒(一葉遮目的主角)之後,再沒見到過這麼明目張胆的小偷」,衙門很快抓到了文身師,但是看到他背後的神仙像,卻又不好下板子了,他們的捕頭脾氣比較火爆,親自兇狠地打了文身師幾十大板,然後給了文身師幾百塊錢「褻瀆神靈賠償費」。

還有一個讀書人常年走在大街上,長得很臟,手上拿著一篇文章,看上去像乞丐,但他總出其不意地拍一下路人的肩膀,表現出熟絡的樣子,介紹自己的情況:「我是上屆狀元呀,準備上任當官的,但我不小心把委任書弄丟了,你看你看,這是我的高考滿分作文。」他的收成好得驚人,有不少人給了他不少錢,他堅持從事這項工作十幾年,秘密地成為了那座城市的富人。

當然,騙錢是不好的,但在我的腦海里,卻總是浮現出古代無賴改邪歸正的幸福晚年:騙錢人有了足夠的錢買下一塊兒地,從此耕地劈柴,永遠不再談起「想當年」。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滿分作文就是吸引眼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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