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7

鄧析有資格站在畫像上,微笑著接受法學院學生的鞠躬。他是春秋時期的官,兼做中國最早的「訟師」,也就是律師。

有一次他見到五個男人背著水罐澆地,就好心地走下豪華私車教他們:「我改進了一種機械,叫『桔槔』(靈感大概來自法官桌子上擺的天平),一邊墜個水罐,一邊墜個石頭,拉下水罐,水罐就喝滿水了;一鬆手,水罐就提起來了。一天可以澆一百塊地呢,!」五個農民說:「我們願意累,要你管?你走你的路!」鄧析的聰明常常被懷疑為奸詐,一些老實的官在朝廷里見到他都繞著走。

有一個富人,不小心淹死了,窮人撈到了他的屍體。富人的家屬想要回屍體,但是窮人開價很高,引起了法律糾紛。富人家找鄧析做律師,問怎麼辦呀怎麼辦?鄧析說:「安啦,除了你們沒有人向他買的(安之,人必莫之買矣)。」富人家想想也對哦,就安心地等著屍體降價處理。過了幾天,屍體變味了,窮人家急了,也找鄧析做律師,問怎麼辦呀怎麼辦?鄧析說:「安啦,他們不向你還能向誰買呢(安之,此必無所更買矣)。」於是,在鄧析的合理撮合下,屍體得到了雙方都滿意的公平價錢,高高興興地到黃泉去了。

找鄧析打官司的人原來越多,鄧析就開始收費了,大案子收一件外套,小案子收一條褲子(大獄一衣,小獄襦褲)。老百姓看到當律師是個有前途的職業,都搶著把孩子送進鄧析的法學院(民之學訟者不可勝數)。鄧析覺得上學沒有課本不象話呀,就在竹片上寫了個教材,叫《竹刑》;認一點字的老百姓都買來看,覺得學法、懂法、用法蠻好的。

後來鄭國換了個新官鄭駟歂執政,他很奇怪:怎麼案子這麼多呢?把他快忙瘋了。一追查,原來是老百姓都學會打官司了。他就判鄧析「泄漏法律」罪。鄧析是律師,當然不服:「你殺我是根據哪一條哪一款哪?」鄭駟歂背在身後的手忽然往前一伸,變出《竹刑》來,說:「這上面第……咳咳……條,第……咳咳咳……款!」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猜中了開頭的人常常猜不中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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