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輯 人畜共居的村莊 別人的村莊

我打問一個叫馮富貴的人,我從村莊一頭問起,一戶挨一戶問,問到另一頭再問回來。天快黑了,最先看到這個村子是在中午,太陽明晃晃地跟著我不放,它好像終於找到一個值得一照的人。那些遍布荒野的矮蒿子枯枯榮榮多少年了,還這副不死不活的樣子,時光對這塊地方早就失望了。我四處望了望,也望不到什麼盡頭。除了前方隱約的一個村子——也可能是一片沒有人煙的破房子。以前我遇到過這種事,走了很遠的路去一個村莊,走到後才發現,是一片廢墟。人都不知到哪去了。

有一次我想把一個沒人住的破村子收拾出來自己住。我本來去另一個村子,途中錯聽了一個老漢的指引,他用一根當拐棍用的榆木棒朝前一指,我便頭也不回地走了兩天。到達後才知道是一座空村,也不知荒廢多少年了,空氣中散發著陳腐的爛木頭味兒。我想,反正我走到了,管它是不是要去的村子,我也再沒力氣往別處去。我花了半年工夫,把倒塌的牆一一扶起來,釘好破損的門窗,清理通被土塊和爛木頭堵住的大路小路。我還從不遠處引來一渠水,挨個地澆灌了村莊四周的地。等這一切都收拾好,就到秋天了。一戶一戶的人們從遠處回來,他們拿著鑰匙,徑直走進各自的家。沒有誰對村裡發生的這一切感到驚奇。他們好像出去了一會兒又回來似的,悠然自若地在我打掃乾淨的房子里開始了他們的生活。我躲在一個破羊圈裡,觀察了這一切,直到我堅信再沒有半間房子屬於我,在一個月黑風高之夜,我賊一般逃離了那個村子。以後每去一個村莊,我總要仔細眺望一陣,看到炊煙才敢放心走去。

當時這個村子就像一條恭候主人的狗,遠遠地高翹著一根炊煙的尾巴。還聽不到人聲。有個兩條腿的大東西在我之前穿過荒野,留下很深的兩道轍印,我走在其中一條轍印里。身後已經看不到一個村子。我踩起的一小溜塵土緩緩沉落下來,像曾經做過的、正在失去意義的一些事情。

半小時前,三個騎馬人迎面而過時,我就想,我走過的路上不會有我的腳印了。三匹馬,十二個釘了鐵掌的蹄子一路踏去,我那行本來就沒踩清楚的腳印會有幸剩下幾個呢。一兩天後,再過去一群羊或幾輛大車,我的行蹤便完全消失了。我的腳印不會比一頭牛的蹄印更深更長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將從我走過的路上徹底失蹤。一旦我走出去幾十里地,誰也別想找到我。

「那麼馬二球呢,馬二球的房子是哪間?」

我拿著七八個人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打問,開始他們一口咬定村裡絕對沒有這幾個人,他們給我指了一個百里外的村子,讓我到那兒去問問。這個村莊也太會打發人,我想在過去的幾十年甚至幾百年間,他們肯定像打發我一樣,給每位來到村裡的陌生人指一個百里外的去處——遠遠打發走他們。這個村莊因此變得孤遠、孤僻了。

村子裡只有一條路,路旁胡亂地排著些房子。

我再一次問過來時,有人明顯動搖了。

「馮富貴?我咋覺得有這麼個人呢。」

「胡扯,就幾十戶人的村子,有沒有誰我不清楚。」

「我也覺得,咋這麼熟的名字,越聽越熟悉。」

天很快暗下來,夜色使我先前看清的東西又變得模糊,房子和人,正一片一片從眼前消失。我站在暗處,聽見一大片慌亂的關門聲,接著又是一片開門的聲音。黑暗中有一群人走到一起,嘰嘰喳喳議論起這件事,言語黑糊糊地波動在空氣里。

我想,他們大概已弄不清是我找錯了地方,還是他們自己錯住在別人的村莊。

我想在這個村裡過一夜,又不認識一個人。

在我一生中經過的村莊中,有些是在大白天穿過的,那些村莊的形狀,村人的長相以及牲口的模樣都歷歷在目。至今我仍清晰地記著給過我一碗涼水的那個村婦,她黃中透黑的臉、粘著幾根草葉的蓬亂頭髮、粗糙的不曾洗乾淨的雙手和那只有一個豁口的大白瓷碗。我仍感激著一頭默默目送我走遠的黑母牛,我們是在一條窄窄的鄉道上相遇的。它見我過來,很禮貌地讓開小道,扭過頭,目光溫和地看著我遠去。這是它的道。我在經過別人的村莊和土地,我對如此厚重的恩遇終生感激。

我尤其感激那些農人,他們寧肯少收些糧食,在他們珍貴的土地中辟出一條又一條路,也要讓我這個流浪人過去。我相信他們不是怕別人留在村裡才這樣做的。這是人家的地,即使人家全種上糧食不讓你過,你也沒有辦法。一年夏天我就被一片玉米地擋住過。一望無際的一片玉米,長得密密麻麻。我走了幾個來回,怎麼也找不到穿過它的路。或許種地人原想:不會有人走到這麼遠,所以沒有留路。沒辦法,我只好在地邊搭了個草棚,我打算住一夏夭,等種地人收了玉米,把地騰開我再過去。反正我也沒太要緊的事。

等待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成了一個看玉米的人,在給誰看守也不清楚。我看著玉米一天天成熟,最後一片金黃了,也不見人來收。第一場雪都下過了,還不見人來。我有些著急。誰把這麼大一片玉米扔在大地上就不管了,真不像話。會不會是哪個人春天閑得沒事,便帶上犁頭和播種機,無邊無際地種了這片玉米。緊接著因為一件更重要的脫不開身的大事,他便把自己種的這塊玉米給忘了。我想是這樣的。很多人有這種毛病,種的時候圖痛快,四處撒種,好像他有多日能。種出來卻沒力氣照管,任其長荒,被草吃掉。或者乾脆一走了之,把偌大一片不像樣的莊稼扔在大地上。

我蓋了間又高又大的糧倉,花了一冬天時間把埋在雪中的玉米全收進倉中。這時候我已忘了我要去的地方,雪把我的來路和去路全埋了。我封死糧倉的門,隨便選了一個方向又開始遊盪了。以後經過這裡的人們,看到如此巨大的一倉玉米聳在路旁,驚喜之餘,他們會不會想到是我乾的呢。

走出很遠了,或者說事過多年,每當回頭我都看到那幢堆滿玉米的糧倉高高聳立在荒野上。我把它留給每一個走過這片遠地的人,我知道我再不能回去。

快進村子時,路旁出現了一大片墓地,我數了一下,有上千座墳吧,有些是新堆的,墳土新鮮,花圈雖爛猶存。有些墳頭已塌,墓碑傾倒。我斷定埋在這兒的,都是我將要去的這個村子裡近百年來死掉的人。我停下來,撒了泡尿,是背對著墓地撒的,這是禮貌。尿水到地上很快就不見了,只留下一陣嘩嘩的水聲,在空氣中。

這片地方很久沒下雨了。

我自己說了一句話:即使一千年沒下雨這泡尿也解決不了問題。我系好褲子,一屁股坐在一個墳堆上。我感到累了。我屁股下面的這個人可能早不知道累了,不管他是累死的還是老死的,他都早休息好了。我看了看墓碑上的文字:

馮富貴之墓——生於×年×月×日

卒於、年二月×日

我在這片荒野上第一次看到文字,有點欣喜若狂。我掏出本子,記下這個名字,又轉了幾座墳,記下另幾個人的名字。當時沒想它的用處,後來進了村子,實在找不到落腳的地方,才突然想到記下的這幾個人。

墓地看上去比村子大幾十倍,也就是說,這個村裡死掉的人遠比現在活著的人多得多。這是另一個村子,獨碑獨墓,一戶一戶排列著,活人為死人也下了大功夫,花了錢。裡面的棺材陪葬品自不用說,光這墓碑,我蹬了一腳,硬邦邦,全是上好的石料,收拾起來足夠蓋一大院好房子。我曾用四塊墓碑圍過一個狗窩。我把碑文朝里立成四方形,留一個角做門,上面蓋些樹枝雜草,真是極好的狗窩。墓碑是我從一個荒墳地挖來的,那片墳地也是多年沒人管,有些墳棺材半露在外面,死人的頭骨隨處可見。我至今記得墓碑上那四個人的名字。奇怪的是在我離開黃沙梁的幾年後,竟遇到和那四塊墓碑上的名字完全吻合的四個人,他們很快成了我的朋友。有一年,我帶他們回到黃沙梁。那時我的一院房子因多年無人住已顯得破敗,院牆有幾處已經倒塌,門鎖也銹得塞不進鑰匙,我費了很大勁才弄開它,那情景像一個離鄉多年的男人回到家裡,他的老婆又變成處女。我那時候還沒娶上老婆,也怪我貪玩,村裡有好多漂亮女人,我竟傻傻地沒有反應。

人一生中的某些年齡可能專為某個器官活著。十七歲之前我的手和腳忙忙碌碌全為了一張嘴——吃。三十歲左右的幾十年間,我的所有器官又都為那根性器服務,為它手舞足蹈或垂頭喪氣,為它費盡心機找女人、謀房事。它成了一根指揮棍,起落揚萎皆關全局。人生最後幾年,當所有器官懶得動了,便只有靠回味過日子。

當時我所做的一切是否在為以後製造回味呢。我掀開狗窩頂蓋,看見我的狗老死在窩裡,剩下一堆白骨。它至死未離開這個窩,這座院子。它也活了一輩子。現在發生在這堆白骨周圍的一切是不是它的回憶呢。在一堆白骨的回憶中我流浪回來,帶了四個朋友,一個高個的,三個矮個的。下午的陽光照著這個破院子,往事中的人回憶著另一樁往事,五個人就這樣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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