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歐戰之崛起 第404章 陳炯明在檀香山

就在吳紹霆動身前往北京的時候,遠在重洋之外的陳炯明經過近一個月鋪路架橋,總算來到檀香山的唐人街,以中國革命黨身份拜訪了洪門安良總堂。他是二月初從廣州動身,經過一個月的遠洋旅行,總算抵達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堅合眾國。雖然當年孫中山下船之後受到本地華僑熱力迎接,可是他畢竟不是孫中山,只好獨自帶著一個英文翻譯隨員,在這個陌生的異國大城市裡慢慢摸索。

在剛到檀香山唐人街的那段時間,陳炯明對洪門的組織機構十分迷惑。正式與洪門建立聯繫之前,他還特意花了一些時間了解洪門,這才發現原來洪門是一個大的組織框架,而致公堂是這個組織框架下的分支機構。至於安良總堂,則是新任洪門大佬司徒美堂在致公堂內部又開設的一個直屬組織。

安良總堂雖然是以「鋤強扶弱、除暴安良」為宗旨,但實際上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有效的團結致公堂乃至整個洪門。

洪門做為美國最大的華人幫會,這一路走來的歷程並不容易,甚至可以用血淚辛酸來形容。最早的洪門又叫三合堂,是由洪門三個堂口廣德堂、協議堂、丹山堂聯合起來的幫會。然而隨著華人赴美越來越多,各式各樣黑幫性質的組織和堂口林立叢生。不過那時候的華人黑幫只是為了團結華人,提高華人在美國的地位,保障華人不受本地黑幫的欺負。

在這些黑幫堂口當中,絕大多數堂口都是打著洪門的旗號,而他們的創始人也基本上都是由廣德堂、協議堂、丹山堂此三堂出身。幾乎在美國的每一個華人,都是這些堂口的成員,也有人甚至身兼多個堂口的身份。

隨著華人幫會的日益棚長,美國地方政府感到了它們對社會帶來的潛在威脅,因此地方政府開始採取以華制華的手段,通過警察局和本地黑幫的聯絡,將手槍、子彈大量的販賣給這些華人幫會,並暗中挑撥這些幫會自相殘殺。這正是洪門歷史上長達三十多年被稱為「堂斗」的慘劇。

1894年司徒美堂加入洪門致公堂,當時的致公堂是眾多堂口中的一份子,並且也並沒有多麼深厚的實力。同年冬天司徒美堂與致公堂骨幹阮本萬、李聖策商議,聯手在致公堂內另立一個咱新的系統,也就是現在的安良總堂。

所有安良總堂的成員皆來自致公堂,以安良總堂為核心,團結致公堂共同發展,很快便在美國華人幫會中脫穎而出。

到了1904年,孫中山以大陸洪門大佬的身份抵達檀香山,司徒美堂等人負責迎接,並親自擔任孫中山的保鏢和廚師。孫中山在致公堂這段日子,與司徒美堂和致公堂領袖黃三德一起,聯手整頓致公堂和安良總堂的綱領,將革命思想成功注入幫會會義。也正是在這個契機之下,誕生了民主革命十六字政綱,「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

孫中山先生革命思想的導入,使致公堂組織得到了較好的整頓與改造,民主革命十六字政綱的確立,使致公堂由一個封建幫會改變成了一個具有民主主義革命性質的進步組織,有了歷史性的進步,開始走上了民主革命的道路。

司徒美堂(1868年4月3日—1955年5月6日),原名羨意,字基贊,廣東省開平人,著名旅美僑領,中國致公黨創始人。1882年3月赴美謀生,加入「洪門致公堂」。1904年,孫中山赴美活動,兩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其後,司徒美堂多次發動籌款,支持國內的革命。為支持抗日,司徒美堂發起成立「紐約華僑抗日救國籌餉總會」。1948年,司徒美堂公開聲明擁護中國共產黨及召開新政治協商會議、組建人民民主政府的主張。1955年,司徒美堂因腦溢血逝世。

從反封建革命到反侵略戰爭,洪門一直都在為中國貢獻人力、財力,這些身在異國他鄉的華僑同胞,即便甚至從沒有回到過故土,但他們依然秉承著愛國之心,從未忘本。這些沒有中國國籍的中國人,要比許多有中國國籍的中國人更值得尊敬。

當地時間下午二點,陳炯明和英文翻譯隨員乘坐計程車來到唐人街,道路兩旁都是古典的東方建築,大部分是廣東一帶的牌樓,也有一些閩南地方風格的樓宇。這裡的道路很擁擠,道路兩旁停滿了小攤位,販賣著各種商品,從雜貨到肉食,從成衣到地方特產,一應俱全。穿著不同衣裝的華人穿梭不息,大部分都是南方口音,偶然才能聽到一兩句英文。

計程車拐了一個彎,在一個路口停了下來。黑人司機回過頭來,戰戰兢兢的說道:「很抱歉,我只能停在這裡,再往前開的話那些三合會的人會收我的保護費的。這裡的幫會實在太多了,我是沒辦法把所有保護費都交清的。」

英文隨員把司機的話翻譯給了陳炯明,陳炯明點了點頭,付了車資,下車時有問了一下具體的道路。雖然他來唐人街有一段日子,可是今天還是第一次前往安良總堂。

「下車之後您向前走,靠右邊看到第一個巷子走進去就是。如果您實在找不到的話,在路邊隨便找一個人打聽一下,這裡的東方人都知道安良堂的。」黑人司機說道。

下了車,陳炯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裝,然後帶著隨員沿著街道向前走。

就在這時,馬路對面忽然傳來一聲尖叫:「搶東西呀,快來人呀。」

這是一個婦女的叫聲,而且還是中國白話。

很快,一個黑影飛快的穿過馬路,撞倒了好幾個行人,匆匆忙忙的向街道這邊逃跑。仔細一看他是一個黃髮碧眼的洋人,手裡僅僅拽著一個提包,腳下如同打了油,速度十分快。

陳炯明眼見這搶東西的洋鬼子是向自己這邊來,正在猶豫著是不是要上去幫忙。隨著對方越來越近,他索性也不再多想,憑著一股本能就攔了上去。可是還沒等他抓住這個賊,道路兩旁從天而降似的突然出現七、八個魁梧大漢,斜插出來一拳就把那個搶包賊打翻在地。

「撲街,不想活了,竟敢跑到這裡搶劫,看看他身上有沒有紋身,是不是外面幫會的人?」為首一個青年大聲的命令道。

幾個人立刻上前,先從洋人手裡把包奪了下來,那個在街對面的婦女匆匆趕了過來。這幾個大漢雖然看上去凶神惡煞,可是卻沒有難為這個婦人,把包原封不動的還給了對方。婦人一番千恩萬謝,然後趕緊走開了。早有人翻開那賊人的袖子和胸口,查看身上的紋身,可最後什麼都沒找到。

「哼,還以為是哪裡來的狂徒,一個無名小卒罷了。拉出去,把手砍了。」為首的漢子冷冷的命令了道。

那洋人一副絕望的樣子,連忙求饒道:「No,No,Please,letmego,Ijustwanttofillthestomach。」

為首的漢子也不理會這人,揮了揮手,那幾個手下便把人拖下走了。

陳炯明站在一旁,臉色有些驚愕,他竟然沒想到這些黑幫成員會如此殘忍。

這時,那為首的漢子回過頭來,看了陳炯明一眼,對其頷首示意了一下,然後不聞不問的轉身走了。

隨員嘆了一口氣,對陳炯明說道:「大人,在廣州時我經常閱讀外文報紙,雖然美國是列強之一,可是國內依然有窮苦的老百姓,他們被逼走投無路,為了填飽肚子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唐人街這裡一直是受華人幫會保護的,華人也只有在這裡才能安心生活,要是在其他地方被搶了,甚至連美國警察都不會受理。剛才那人只能算他倒霉!」

陳炯明想要說什麼,可是最終化作了一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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