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論辯嚴密,無懈可擊 第十九章 辯論中的邏輯技巧

★詮釋辯題,確定論點

賽場論辯,論辯雙方是臨場抽籤的。一旦確定辯題,就要對其做出有利於己方的解釋。確定己方論點,論辯時才可展開攻擊,先發制人,攻守得體,遊刃有餘。

對辯題做出有利於己方的詮釋通過論據的佐證,方可站穩腳跟,出奇制勝。

對辯題做出巧妙的詮釋,方法有兩種。

一、定義法

在1986年亞洲大專辯論會上雙方抽到了「外來投資能夠確保發展中國家經濟高速增長」這一辯題。無疑,從命題上看,正方處於不利地位。對此,正方巧釋題眼,別開新意,開場就提出「確保」並不是指「百分之一百地保證」。並通過例證說明,為己方論點開闢了廣闊的活動舞台,牢牢把握了辯論場上的主動權,並最終獲勝。

定義法是論辯中最常用的一種策略,在辯題對己方明顯不利的情況下尤其適用。比如辯題「金錢萬能」,正方明顯處於被動地位。如果正方把「萬能」理解成全稱命題,幾乎是無理可辯,無話可說。只能對「萬能」做出符合於己方的巧妙的定義,並通過一些事例佐證,才能站穩腳跟,出奇制勝。

定義法是給辯題中某些關鍵字眼做出有利於自己利用事實、展開論點、爭取觀眾的定義,從而先發制人,佔據主動。

二、限制法

在一次大學生辯論會上,雙方就「中學生異性交往利大於弊」展開了論辯。顯然,這個辯題不利於反方。面對被動,反方在戰略上對辯題進行了巧妙的限制,把原來的辯題改變成了「中學生異性交往任其發展必定弊大於利」。這樣,就大大加固了己方的論辯基石,拓展了論辯領域。

限制法是指在形勢對己方不利的情況下對辯題巧妙恰當地提出一些限制的技法。使用這種方法往往能夠收到起死回生的效果。

運用限制法,關鍵在於其限制要恰當巧妙,既要在辯題限制後,使己方從原來的無話可說變成口若懸河,遊刃有餘,又要限制得天衣無縫,讓人感覺沒有篡改辯題之嫌。否則,留給對方把柄,必敗無疑。

★首尾統一,前後完整

首尾統一,前後完整,這是對辯論邏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首尾統一,前後完整,才有完整的說服力。

論辯必須充滿嚴密的邏輯思路。在進行邏輯思維時,人們的思想前後必須保持同一。保持同一,是指在論辯中,論辯者的思想必須具有確定性和首尾一貫性。違反了這一規律就會犯偷換概念和偷換論題的錯誤。

有位小夥子來到咖啡廳,先要服務員小姐來一杯咖啡,過了一會他又叫服務小姐將咖啡換成了牛奶,他喝完牛奶之後,背起背包就要出門。服務小姐連忙提醒他:

「先生,你還沒付賬!」

「我付什麼賬?」

「你喝了牛奶,二元錢一杯啊!」

「牛奶是我用咖啡換來的啊!」

「咖啡是我們的啊!」

「可是咖啡我不是給你了嘛!我沒喝。」

服務小姐無言以答。

很明顯,用沒付錢的咖啡換沒付錢的牛奶,還是等於沒付牛奶的錢。這位小夥子故意偷換沒付錢的牛奶和付了錢的牛奶之間的不同含義,違反了同一律,屬於詭辯。

古希臘著名的寓言家伊索,年輕時曾經給貴族當過奴隸。有一次,他的主人設宴請客,客人都是當時希臘的哲學家。主人命令伊索備辦酒席,要做最好的菜招待客人。伊索專門收集各種動物的舌頭,準備了一席「舌頭宴」。

開席時,主人大吃一驚,問:「這是怎麼回事?」

伊索不慌不忙地回答道:

「您吩咐我為這些尊貴的客人備辦最好的菜肴,而舌頭是引領各種學問的關鍵,對於這些哲學家來說,『舌頭宴』難道不是最好的菜肴嗎?」

客人們都被伊索說得頻頻點頭,哈哈大笑起來。

主人又向伊索吩咐道:「那我明天要再辦一次宴席,菜要最壞的。」

可到第二天開席時,上的菜依然全是舌頭。主人一見此狀,便大發雷霆。伊索鎮定地回答道:

「難道一切壞事不是從口而出的嗎?舌頭既是最好的,也是最壞的東西啊!」

主人被伊索弄得無言以對。

從一個方面去考察,舌頭的確是最好的;而從另一方面去考察,它又是最壞的,舌頭正是「好」與「壞」的統一體。伊索正是把握了「舌頭」這一事物的矛盾屬性進行辯論,從而征服了對手,同時留給了人們以深刻的理性思考。

保持同一、首尾貫一是指在辯論中辯論者的思想觀點必須具有確定性和首尾一貫性。我們要正確地認識客觀事物,展開辯論,就必須遵守同一律。而辯論中思想的確定性、首尾一貫性正是同一律對辯論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在辯論中,辯論者不僅需要抽象邏輯思維,同時還需要具體辯證思維。這是因為,客觀世界是非常豐富和具體的,每一個具體的對象都包含著一定的差別和矛盾。要正確地認識把握客觀事物,取得辯論的勝利,就必須把握事物的差別和矛盾。這樣,在思維中包含著對立面的統一,包含著多樣性的統一,包含著差異性的同一,這就是辯證邏輯學的具體同一律。將同一律具體運用於辯論之中,就是具體同一術。要想在辯論賽中立於不敗之地,需要我們恰當地運用具體同一術。

★有因有果,尋找聯繫

任何現象的產生都有一定的原因,任何原因都會產生一定的結果,因果聯繫是客觀事物最普遍的必然聯繫,也是現象之間普遍聯繫的表現形式之一。「析因論果,尋找聯繫」就是通過找出某一現象的原因,以因果聯繫為根據得出結論的辯論方法。

◎尋找事物之間的聯繫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使用因果論證來表達看法和說服別人,因此,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我們可以通過這個邏輯來找到事物之間的聯繫。

一、探因求異

一位生物學教授通過試驗,發現蝙蝠具有以耳代目的活雷達特性,而另一位學者則持有不同意見。於是,兩人展開了辯論。

生物學教授:「蝙蝠能在陰暗的岩洞里準確無誤地飛行,這是為什麼?」

學者:「因為它的眼睛特別敏銳,能在微弱的光線下看清周圍的障礙物。」

生物學教授:「為什麼蝙蝠能在黑夜穿過茂密的樹林?」

學者:「也許它有異常的夜視能力。」

生物學教授:「當我們把它的雙眼遮住,或讓它失明,它仍能完全正常地飛行,這又是為什麼?若去掉它雙眼的蒙罩,將它的雙耳遮住,它飛行時就會到處碰壁,這又該如何解釋?」

學者無言以對,只好認輸。

生物學教授考察了蒙住蝙蝠耳朵與不蒙住耳朵的不同情況:蒙住耳朵不能正常飛行,不蒙則可以正常飛行,這兩個場合其他情況都相同,只有蒙住與不蒙住耳朵不同,因而得出結論:蝙蝠是以耳朵探測方向的。生物學教授由於正確地運用了探因求異法,所以得出了無可辯駁的結論。

這種方法和上面的探因求同基本相同,只是探求的結果是「異」而非「同」。所謂探因求異,是指在被考察現象出現和不出現的幾種場合中,其他的情況均相同,只有一種情況不同,於是得出結論:這個不同的情況就是被考察現象的原因。

二、探因求同

18世紀俄國科學家羅蒙諾索夫在一次學術會議上,在為自己的觀點辯護時,這樣論證:

「我們搓擦凍僵了的雙手,手便慢慢暖和起來;我們使勁敲擊冰冷的石塊,石塊能發出火光;我們用鎚子不斷地錘擊鐵塊,鐵塊也可以熱到發燙……由此可知:運動能夠產生熱。」

羅蒙諾索夫考察了搓擦雙手、敲擊石塊、錘擊鐵塊等發熱情況出現的不同場合。這些場合其他的情況都不相同,而只有一種情況相同,就是運動,於是他得出結論:運動是發熱的原因,運動可以產生熱。

探因求同是根據被考察現象出現的幾個場合,如果其他情況都不相同,而只有一個情況相同,於是得出結論,這個相同的情況就是被考察現象的原因。

三、從許多相同的事情中找出原因

有研究者考察某城市地面下沉的原因時,發現「抽取地下水少的地區,地面下沉得便少;抽取地下水多的,地面下沉得就多」。因此他得出結論「抽取地下水是地面下沉的原因」。這裡使用的就是這一方法。

這個方法是指當某一種現象發生變化時,被研究的現象也隨之發生變化,從而判斷出該現象就是被研究現象的原因。

有因必有果,這是一種重要的辯論方法。這種方法對於某一事物來說,不僅可以使聽眾知其然,而且也可以使人知其所以然。

正確使用這一方法是辯論中邏輯關係運用的基礎。

◎演繹推理,揭穿對手

演繹是指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出個別性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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