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乙、退化(後退)現像

乙、退化(後退)現像

在辯駁了各種反對意見後,或者至少在顯露了我們防禦的武器之後,我們不應該再遲延那準備了很久的心理探討。現在讓我們把近來的主要發現摘錄一下:夢是一種精神活動,和其他的一樣重要;其動機常常是一個尋求滿足的願望;它們之所以不被認為是願望,以及具有許多特徵與荒謬性,完全是由於精神審查制度在夢形成過程中加以影響的結果;除了迴避審查制度外,下述的因素亦在夢的形成過程中扮演著某種角色:①需要把精神材料凝縮起來,②要能以影像來表現,③需要一個合理可解的夢構造的外表(雖然不一定真)。以上每一主張都導致一些心理假說和預測。因此我們必須探討夢的意願動機與夢形成的四種條件之間相互的關係,以及這些條件之間的相互關係,而且也必須找出夢在精神生活中的位置。

在本章的開頭,我引用了一個夢,因為它提醒許多我們仍未解決的問題。這個夢(關於被燃燒的童屍)並不難解析,不過由分析的觀點來看,它並沒有被完全解釋清楚。當時我問過這問題,為何這父親只夢見而不是醒過來,同時我們發覺那要孩子仍然活著的願望是他做夢的一個動機。在更進一步地討論後,我們將發現此夢還有另一個願望在運作。但目前我們可以這麼說,睡眠時思想程序的造成願望促使此夢的形成。

如果把此夢的願望達成刪除掉,那麼夢思與夢這兩個精神事件之間的差別就只有一個特徵做為分野了。夢想也許是這樣的:「我望見孩子屍體躺卧的房間傳來一些光芒,也許一枝蠟燭掉在孩子的身上,也許燒著我的孩子了。」夢毫不改變地反映出這些意念,不過卻以一種實際的情況來表現(好像在清醒時刻般的以感覺器官來感覺),這就是夢程序最顯明的特徵:某種思想,或者某些意欲的思想,在夢中都物像化了,且以某種情境來表現,好像親身體驗過似的。

那麼我們要如何解釋這夢運作的特徵呢?或者把範圍縮小點,我們要把它放在精神程序的哪一個位置呢?

如果更仔細觀察此夢,我們將發現夢的顯意具有兩個互相獨立的特徵:①思想在這裡以一種眼前的情景表現出來,而省略了「也許」這個字眼。②思想被移形為景像以及言語。

在這個夢中,那個把期待思想改變成現在式的思想改變並不特別明顯,這也許因為夢中的願望達成只扮演著次要的角色。讓我們看另外一個夢例,譬如伊瑪打針——這裡,夢的意願並沒有脫離那被帶入夢境的清醒時刻之思想。它的夢思是這樣的一個條件子句:「如果奧圖醫生應該為伊瑪的疾病負責,那該多好!」不過夢卻壓抑著此條件式,而以一個單純的現在式表現:「當然,奧圖醫生應該為伊瑪的疾病負責。」這個就是夢(即使是最不改裝的)

帶給夢思的第一個改變。我們不需要在這點浪費時間。在意識的幻想(白日夢)中,理想觀念也受到同樣的對待。當都德的Joyeuse先生在巴黎街頭流浪的時候(雖然她女兒相信他已找到一份差事,並且正在辦公室里坐著),他夢見某些發展帶給他一些具有影響力的幫助,使他能順利找到工作——而他正是以現在式夢見的〔8〕。因此夢和白日夢同樣利用現在式。現在式是用來表達願望達成的時式。

第二個夢所具有的特色乃是將思想內容轉變成視覺形像(可以由這點和白日夢區分),對此形像我們不但賦予信心,並且像體驗過似的。我現在必須追加的是,並非每個夢都把概念轉變成能感覺的形像;有些夢只是許多思想的組合,不過因為具有夢的特質所以不能把它們排除在「夢」這類屬之外。我那個「Autodidasker」的夢(請見第五章乙節第四個夢)就是一個例子。它所包含的感覺元素並不比我白天所想的要多多少。只要稍為長一點的夢裡面,必定有些元素沒有轉變成感覺的形式,它們就像清醒時刻那樣地被想起。另外我們要記得此種將觀念轉變成為感覺形像的事並非單純發生於夢中,在幻覺與幻影上亦可能發生(不管是發生在心理症病患或是健康人身上)。簡而言之,我們現在所觀察到的關係並不全是排外的。不過這個夢的特徵(如果它呈現的話)仍然是最顯明,所以我們想像夢境的等候不會少掉它。但為了解它,我們必須再進行非常詳細的討論。

做為探究的開始,我想由許多夢的理論中撿出一個特別值得一提的。在一篇簡單的夢的討論中,偉大的G.T.H.Feer指出夢的性質:「夢中動作的景像和清醒時刻的概念世界是不一樣的。」這是唯一使我們了解夢特殊性的假說。

這些文字帶給我們「精神位置」的概念。我將不承認我們所知道的精神裝置具有已知的解剖學形式,而且我將盡量小心避免將精神位置和解剖學結構配合的誘惑。我們將局限在心理學的基礎上,而我建議將這個把我們精神功能推動的裝置想像成複式顯微鏡、照相器材,或者這一類性質的東西。在這基礎上,精神位置就相當於此器材中初步景像得以呈現的那部分。我們知道在顯微鏡或者望遠鏡中亦存在此種理想點,雖然並沒有任何可觸摸的零件存在於此點上。我想我們不必因為這比喻不夠完美而感到歉疚,因為此種類比只不過是幫助我們了解那錯綜繁雜的精神功能——借著把功能分解,並將不同的成分歸諸於此器材的不同部分。據我們所知,到目前為止,沒有人利用這種解剖的方法去探討精神的工具,而我認為這樣做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我深信可以讓假設自由賓士,只要我們能保持冷靜的頭腦,並且不把建築的骨架攪錯就好。因為第一次接觸任何無知的題目以前,我們都需要一些輔助觀念的協助,所以我將先提出一個最粗略以及踏實的假設。

根據上述的理由,我們把精神裝置想像成一個複式的構造,它的各個的成分我們將稱之為「機構」,或者為了更清楚的理由,把它稱為「系統」。然後我們可以預測這些系統間相互存在著一些空間的關係,就像望遠鏡內,各個系統鏡片所處的位置一樣。嚴格說來,並不必要假定精神系統具有空間的秩序。實際上只要有個確定的先後秩序也就夠了——即在某一個特定的精神事件上,系統的激發會遵循著一個特定的暫時秩序。在別的程序中,先後秩序可能就不一樣。這是可能的。為了簡便的理由,我們姑且把這個裝置的成分稱為「系統」。

首先這個由系統組成的裝置是具有方向的。我們所有的精神活動都是始於刺激(不管是內在或在外在的),終於神經傳導。據此,我們將給予此裝置一個感覺以及運動的開頭與結尾。精神程度或步驟通常由感覺端進行到運動端,所以精神裝置可以用上列圖表表示。(圖一)

不過這也只是滿足我們好久以來就熟悉的需求——精神裝置必須具有像反射弧一般的構造,反射動作仍然是每種精然後我們在感覺端加以第一次的分化。感覺刺激後,精神裝置會留下一些痕迹——我們可以把它稱為記憶痕迹,和這有關的功能則稱之為記憶。如果我們堅守讓精神程序附在系統上的假說,那麼記憶痕迹必將使系統發生永久性的變化。但是就像在別處指出的一樣,同一個系統如果要留住不動,然而又要繼續保持新鮮度以接受新的刺激將是很困難的。因此,依據假設的原則,我們把這兩個功能歸諸於兩個不同的系統。我們假定第一個系統位於此裝置的最前端,接受感覺刺激,但不留下絲毫痕迹,因此沒有記憶。在它背後的第二個系統,能將第一個系統的短暫激動轉變成為永久的痕迹。於是我們這個精神裝置的圖解就如前圖。

(圖二)

我們知道記憶所保留的東西多於刺激感覺系統的感覺內涵。在我們的記憶中,感覺是互相聯繫的,尤其當兩個同時發生。我們把這事實稱為關聯。很明顯的,如果感覺系統沒有記憶的話,關聯的痕迹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先前的一個連接會影響新的感覺,那麼感覺元素在執行功能的時候就不免受到阻礙了,因此我們也必須假定記憶系統內必定存在有關聯的基礎。所謂關聯即是在阻抗減少以及使交往便利的途徑形成後,激動較易由此記憶元素傳給相關的另一記憶元素。

仔細考慮後,我們發現此種記憶元素的存在不單單只有一個,應該有好多個。這樣一來,由感覺元素傳導的同一激動就會留下許多不同的永久性痕迹。第一種記憶系統自然會記下同一時間發生的關聯,而同一個感覺材料在後來的記憶系統中則根據其他的巧合而安排,譬如說「相似」的關係等等。當然,要把這種系統的精神意義用文字來表達不過是浪費時間而已。其特徵視它與不同的記憶原料的關係而定——即是(如果我們想要提示一個更偏激的定理)在傳導此等元素帶來的激動時它所給予的不同程度的阻抗。

這裡我想插入一個一般性的評語,也許會有重要的啟示:那些,沒有記憶力的感覺系統給我們意識層各種繁雜的感覺性質。另一方面,我們的記憶力——包括那些深印在腦海中的——都是屬於潛意識的,它們能被提升到意識層面,但無疑它們能在潛意識狀態下施展其活動。被形容為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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