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赫爾曼·麥爾維爾和 (二)

以上便是傳記作者們所言的麥爾維爾生平簡介,但是很明顯,尚有諸多內容他們並未談到。他們略過了馬爾科姆的死,以及斯坦威克斯的離家出走,就好像這些事情無關緊要一般。毫無疑問,長子的不幸身亡令做父母的痛不欲生;毫無疑問,次子的失蹤又令他們心煩意亂。當馬爾科姆在十八歲時開槍自殺後,麥爾維爾太太肯定跟她的幾個兄弟有信件往來;我們只能揣測,這些信都被壓了下來。誠然,到1867年,麥爾維爾的聲名已不比從前,但可以料想,這種事件的發生,還是可以使媒體想起他的存在的。這可是新聞,況且美國的報紙必定會毫不遲疑地大加挖掘的。對於這個男孩兒死時的情形,難道就沒有什麼調查?假如他是自殺,那是什麼造成他這麼做的?為什麼斯坦威克斯要出走?他在家裡的生活狀況究竟如何,竟迫使其走上這一條路?又怎麼會從此杳無音訊?就我們所知,麥爾維爾太太是一位善良慈愛的母親,然而奇怪的是(仍然就我們所知),她好像並未採取任何措施同兒子取得聯繫。麥爾維爾的葬禮只有他的夫人和兩個女兒參加,而且我們獲悉,她們是僅有的仍舊在世的直系親屬,通過這一事實,我們只能推斷:斯坦威克斯已經去世。根據記載,晚年的麥爾維爾非常疼愛自己的孫輩,可他對自己子女的感情卻讓人捉摸不透。劉易斯·蒙福德所寫的麥爾維爾傳記很有見地,他無情地描寫了麥爾維爾與子女們的關係,讀來十分可信。他好像是個殘酷苛刻、沒有耐心的父親。「其中有個女兒,她一想起父親的形象來就深感某種憎惡……的確,當他花十美元購買一件藝術品、一張印版或是一尊雕像,而家裡連麵包都快沒有的時候,她們的黑暗回憶還有什麼可奇怪的?」憎惡是個十分強烈的字眼:我覺得「渴望」或是「氣憤」更適合用來表達女兒們對父親不夠關心自己的感受。肯定還有什麼別的因素導致她們的怨氣。麥爾維爾似乎喜歡開一些她們沒有興趣的玩笑,如果你體會出言外之意的話,會懷疑他有時候酩酊大醉地回到家裡。我必須得馬上說明:這只是揣測而已。斯托爾教授在《思想史學報》上的一篇文章中表示:麥爾維爾「絕對是滴酒不沾」。對此我可不信。他是個喜歡聚首作樂之人,毫無疑問,作為一名水手,他很可能常跟其他人一同飲酒。我們知道,在他作為乘客首次去歐洲的時候,曾經徹夜不眠,跟一位名叫阿德勒的青年學者豪飲威士忌、高談闊論;後來有朋友從城裡來箭頭看他的時候,在去附近名勝遊覽的路上,「聽到好多香檳、金酒、雪茄之聲」。麥爾維爾的部分職責是檢查進港船隻,可以確信的是,他到船上沒多會兒就會被拖到下面喝幾杯(除非那個時代的美國船長們跟今天的大不相同)。如果對生活倍感失望的他想從酒精當中尋求慰藉,也是很正常的。我得補充說明的是,他跟海關的眾多同事並不一樣,對自己的工作絕對是盡心盡責。

麥爾維爾是一個非常獨特的人,基本沒有什麼明確的證據能夠讓你獲悉他的性格;但是從其前兩部書中,你可以比較清晰地知道他在年輕的時候是什麼樣子。就我而言,《奧穆》比《泰比》更具可讀性。它是對麥爾維爾在茉莉亞島經歷的直接記敘,從總體上說可以當真,而《泰比》則像是一個事實與幻想的大雜燴。根據查爾斯·羅伯茨·安德森的說法,麥爾維爾在努庫希瓦島上僅僅呆了一個月,而不是他冒充的四個月,他在去泰比人山谷的路上所經歷的奇遇並非他所說的那般驚心動魄,而他逃離這些所謂食人成性者的危險也沒有那麼大;此外,他所講述的逃跑故事純屬無稽之談:「整個逃跑情節本身十分地誇大與虛假,顯然是匆匆寫出來的,為的是把自己表現成一個英雄,而不是考慮故事符不符合邏輯、夠不夠生動細緻。」麥爾維爾不該為此受到責怪;我們已經提到,他不停地為熱心聽眾講述自己的冒險故事,而誰都知道,每次講故事的時候,你很難抵抗住誘惑而不把故事講得好聽一點、刺激一點。於是在動筆寫作的時候,把自己在無數次講述中已經任意渲染的故事寫成中規中矩、缺乏刺激的內容,就實屬為難了。事實上,《泰比》似乎就是麥爾維爾把當時各種遊記中的內容彙編到一起,再加上對自身經歷繪聲繪色的描述而成的。勤奮嚴謹的安德森先生指出:麥爾維爾不光時不時地重複那些遊記中的錯誤,還在不同場合使用了其原作者的措詞。不過,不管是《泰比》還是《奧穆》,都是用當時的習語所寫的上佳之作。麥爾維爾已經傾向於使用文學詞語而非日常詞語了:比如說,他喜歡把一棟樓叫做「大廈」(edifice);一個茅屋不是「靠近」(near)另一個,甚至不是在另一個「附近」(neighborhood),而是「毗鄰」(viity);他更願意「疲憊」(fatigued),而不是像大多數人那樣「累」(tired);他寧可「顯露」(evince)情感,而非「表現」(show)情感。

然而這兩本書作者的形象十分清晰,我們不需怎麼想像就能看出,他是一個耐勞、勇敢、堅決的年輕人,活潑熱情,喜歡開玩笑,害怕工作但並不懶惰,快樂、親切、友好、無憂無慮。跟所有這個年紀的年輕小夥子一樣,他深深為玻利尼西亞女孩兒的美貌所陶醉,如果他不接受她們甘願給自己的好意,那就不正常了。如果說他身上有什麼不同尋常之處的話,那就是他對美有著由衷的喜愛,而年輕人對美往往是不怎麼在意的。他對大海、天空、青山的精彩描寫都蘊含著某種強烈的感情。他勝過其他二十三個水手的地方或許表現在他「生性愛思考」,而且對此很清楚。「我是屬於沉思型的,」他在多年後寫道,「當年出海的時候,我常常在夜裡爬到高處,坐到其中的一根帆桁上,把身子蜷縮在夾克里,任自己的思緒自由馳騁。」

這個明顯頗為正常的年輕人,卻變成了寫《皮埃爾》的那個憤怒的悲觀主義者,我們對此該作何解釋?是什麼把這位平凡無奇的《泰比》作者,變成了富於想像、力量、靈感、表現力的《白鯨》作者?有些人認為,是一陣癲狂使然。這種觀點被其崇拜者憤然地予以否定,似乎這是件可恥的事:當然了,這並不比心懷妒恨可恥到哪兒去。我在本文中無需論及《皮埃爾》。這是一本十分荒謬的書,其中有意味深長的話:麥爾維爾是在痛苦與辛酸中寫這本書的,他的激情不時造就出有力而感人的篇章;可是事件不像是真的,人物動機沒有說服力,對話也僵硬做作。《皮埃爾》給人以這樣的印象:此書是在神經嚴重衰弱的情況下寫成的。但這跟癲狂並不一樣。假如真的有什麼證據證明麥爾維爾曾經精神錯亂的話,那麼就我所知,也沒有人出具過。還有人暗示:麥爾維爾在從蘭辛堡搬到紐約以後,由於受到集中閱讀的影響太深,以至變成了另外一個人。說他被托馬斯·布朗爵士折磨得發狂,就如同說堂吉訶德被騎士的浪漫精神折磨得發狂一樣天真幼稚,根本無法讓人信服。不知道究竟怎麼著,平庸的作家就變成了頗有些天才的作家。在這個充滿性意識的年代,尋找性愛上的根源來解釋如此奇怪的情況,是再自然不過的。

《泰比》和《奧穆》寫於麥爾維爾和伊麗莎白·肖結婚之前。兩人結合後的第一年,他又寫了《瑪迪》。該書的開頭直接從他的船員經歷接下去,而後就成了異想天開了。故事十分冗長,而且在我看來有些乏味。對於該書主題的解釋,我實在比不上雷蒙德·韋弗:「《瑪迪》所追求的目標,就是把那種聖潔神秘的愉悅感(在求愛期間曾觸動麥爾維爾心弦)完完全全地支配:這份愉悅感,他在深愛母親的苦痛中感到過;這份愉悅感,在他對伊麗莎白·肖的愛情中曾令其不知所措……《瑪迪》是追尋逝去魔力的朝聖之旅……它追尋的目標就是伊拉,一個來自快樂之島奧魯利亞的少女。為了她,人們要進行一次穿越文明世界的航行;儘管他們(小說中的人物)尋找時機大談國際政治以及其他一系列話題,伊拉終究沒有找到。」

如果有人耽於猜想的話,會將這個奇怪的故事看作他對婚姻感到失望的最初跡象。要想揣測伊麗莎白·肖(也就是麥爾維爾太太)屬於何種人物,我們必須依照存留不多的幾封她所寫的信。她並不擅長寫信,而且信中所揭示的恐怕也遠遠不夠,但它們至少證明,她很愛自己的丈夫,而且她是一個通情達理、心地善良、注重實際的女性,雖說有點狹隘和傳統。她無怨無悔地忍受貧窮。對於丈夫的發展,她無疑感到十分迷惑,而他似乎一心要丟開《泰比》和《奧穆》給自己帶來的聲譽和名望,更是令她傷心不已,可她仍舊相信他、仰慕他,直至最後。她並不屬於智慧型的女人,但她卻是個善良、寬容、溫柔的妻子。

麥爾維爾愛她嗎?他在求婚期間可能寫下的信沒有得以存留,要說他當時是被一種「聖潔和神秘的喜悅」所觸動,那隻能是一種浪漫的設想。他是娶了她,但男人可不單單是因為愛情才結婚的。可能是他已過夠了漂泊的生活,想要安定下來:這個怪人的一大怪處便是,儘管他號稱自己「天生喜歡漂泊」,可在他少年時代首次去利物浦以及在南海生活的三年之後,他對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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