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簡·奧斯丁和 (四)

簡·奧斯丁的小說純屬娛樂。倘若你恰好認為娛樂是小說的主要目標,那你實在該把她單獨歸為一類。比其作品更加偉大的小說也有,比如說,《戰爭與和平》和《卡拉馬佐夫兄弟》,但是如果你想從閱讀此類書中受益,則必須得頭腦清晰、思維警覺才行。而如果你疲憊不堪、情緒沮喪的話,沒關係,簡·奧斯丁的小說會展現其魅力的。

在奧斯丁著書的年代,寫作被視為婦女決不該做的事情。「修道士劉易斯」 曾說:「我對所有這些不入流的女性作家真是又討厭又可憐又鄙視。她們手裡拿的工具,應該是針線而不是筆,那才是她們能夠熟練運用的唯一東西。」小說是一種並不為人看重的文學形式,身為詩人的沃爾特·司各特爵士居然也寫小說,奧斯丁小姐對此並未感到絲毫的不安。她「小心翼翼,免得讓用人或是來客,甚至家族之外的任何人懷疑自己在做什麼事情。她把字都寫在小紙片上,這樣可以輕易收起來,或者用一張吸墨紙蓋住。前門與辦公室之間有一扇轉門,只要一開就咯吱作響,可她並不願意讓人修門以去除這一小小干擾,因為倘若有人進來了,她可以注意得到」。她的長兄詹姆斯甚至從來沒有告訴過當時正在上學的兒子,他讀得津津有味的書其實就是簡姑媽寫的;而另一個哥哥亨利則在其《回憶錄》里寫道:「假如她在世的話,縱然名氣越來越大,她也絕不會在自己的任何作品中署上真名的。」所以她出版的第一部書,《理智與情感》,在扉頁上僅僅寫著「一位女士所作」。

但這並非是她完成的最早作品。那是一部名叫《第一印象》的小說。她的父親寫信給出版社要求出版,由作者自費,不然就來「一部三卷本的手稿小說,長度大約跟伯尼夫人的《伊芙萊娜》一樣」。這一要求在對方回信中遭到拒絕。《第一印象》的創作始於1796年冬,1797年8月完稿;人們普遍認為,這本書同十六年後出版的《傲慢與偏見》如出一轍。此後,她又快速地相繼完成了《理智與情感》和《諾桑覺寺》,但同樣地不走運,儘管五年之後,理查德·克羅斯比先生花十英鎊買下了後者的版權,將之更名為《蘇珊》。然而他並未出版此書,而是用同樣的價格又賣了回去:由於奧斯丁小姐的小說都是匿名出版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這麼點兒錢就脫手的書,就是由創作了大獲成功、廣受讚譽的《傲慢與偏見》的作者寫的。從完成《諾桑覺寺》之後的1798年,直到1809年,她似乎很少寫作,只有《沃森一家》的片段。一位如此具有創造性的作家,竟然這麼長時間保持寂寂無聲,有人暗示,有一段感情佔據了她的生活,令她無暇旁顧。我們獲悉:當她在德文郡陪伴母親和姐姐的時候,「結識了一位先生,他的為人、思想、舉止都魅力十足,卡桑德拉認為此人配得上自己的妹妹,也完全有可能贏得妹妹的愛。當他們分別時,他表示希望很快能夠再次見到她們,卡桑德拉斷定他說此話的真實目的是什麼。可他們再也沒有重逢,她們聽說他突然去世了。」相識太短,《回憶錄》的作者補充道,自己不能說「她的感情屬不屬於能夠影響她幸福的那種」。就我個人而言,覺得答案應該是否定的。我認為奧斯丁小姐不太可能深陷愛河。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她肯定早就賦予女主人公們更加熱烈的感情了。可事實上,她們的愛情並不熱烈。她們的一舉一動小心謹慎,深受理智制約,而真正的愛情跟這些可估算的品質是沒有關係的。拿《勸導》來說,簡聲稱安妮·艾略特與溫特沃斯彼此深愛著對方。我以為,她在這個問題上既欺騙了自己也欺騙了讀者。就溫特沃斯這邊來說,這無疑就是司湯達所謂的amour passion(無私的愛),而在安妮這一邊,則不過是所謂的amoût(有滋味、有心計的愛)。兩人訂婚了,可安妮卻由得自己被那個愛管閑事的勢利眼拉塞爾夫人說服,相信自己嫁給一個可能戰死的窮海軍軍官實在太輕率。假如她深愛溫特沃斯,肯定還是會冒這個風險的。其實風險也不算大,因為結了婚,母親的財產,她就會得到自己的那份,遠遠超過三千鎊,相當於現在的一萬兩千鎊,所以她絕對不會身無分文。她完全可以一直保持同溫特沃斯的婚約,就像本威克船長和哈格里福斯小姐那樣,直到對方獲准可以娶她。安妮·艾略特卻毀掉了婚約,因為拉塞爾夫人勸導她,如果等一等,可能還會找到更好的,直到沒有她準備嫁的求婚者出現,她才發現自己有多愛溫特沃斯。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簡·奧斯丁認為她的舉動是非常正常、合情合理的。

她長時間保持沉默,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她找不到一家出版社,於是感到很氣餒。她向近親們念過自己的小說,他們被深深陶醉了,但她敏感而又謙虛,她很可能覺得這些作品的感染力只來自那些喜歡自己的人,她也聰明地知道誰是她筆下人物的原型。《回憶錄》的作者極力否認她有這些原型,查普曼博士似乎也贊同這種觀點。他們要求簡·奧斯丁應該具有的創造能力,實則是不可想像的。那些最偉大的小說家,司湯達和巴爾扎克,托爾斯泰和屠格涅夫,狄更斯和薩克雷,都有塑造人物的原型。的確,簡自己也曾說過:「我很為自己筆下的人物驕傲,甚至不願承認他們僅僅是A先生或者B上校。」這裡的關鍵詞是「僅僅」。如同其他小說家一樣,當她在讓自己聯想到某個角色的人身上發揮想像力的時候,這個人實際上就是她創造出來的;但這並不是說,他不是從原先的A先生或者B上校發展而來的。

儘管如此,1809年,即簡和母親、姐姐定居到安靜的喬頓那一年,她著手修改自己的舊稿。1811年,《理智與情感》終於問世。到那個時候,婦女寫作已不再是什麼大逆不道的事了。司布真教授在為皇家文學學會所做的簡·奧斯丁講座中,引述了伊萊扎·費伊所著的《來自印度的原信》的一則前言。這位女士被敦促在1792年將書稿出版,可是公眾輿論極力反對「女人著書」,她只好婉言拒絕。但她在1816年寫道:「自此之後,在公眾情緒及其演變上逐漸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們今天不但如從前一樣擁有眾多為婦女爭光的文學人物,還有許多謙遜質樸的女性,她們不畏那些曾經伴隨航程的評論危險,敢於乘坐自己的小船駛入汪洋大海,由此為讀者大眾帶去娛樂或教益。」

《傲慢與偏見》於1813年出版,簡·奧斯丁賣版權賣了一百一十鎊。

除了已經談到的三部小說外,她還有三部作品,即《曼斯菲爾德莊園》、《愛瑪》和《勸導》。就憑這幾本書,她牢固確立了自己的名氣。原先出版一本書,她要等待很長時間,可剛剛出書,她的迷人天賦就得到了認可。從此以後,最傑出的人士都願意讚揚她。我只能引述沃爾特·司各特爵士的話,這番言辭還是一貫的慷慨大度:「這位年輕女士擁有描寫日常生活中複雜狀況、情感和人物的天賦,這些都是我所遇見的最為精彩的。跟任何人一樣,我自己也可以用武斷的筆調來寫,但是那種來自真實描寫與情感、讓平凡的人與物妙趣橫生的精巧格調,卻是我力所不及的。」

奇怪的是,沃爾特爵士居然忘了提這位年輕女士最寶貴的才華了:她的觀察十分透徹,她的情感也頗有啟發性,但正是她的幽默為其觀察增添了意義,為其情感增添了生機。她的涉獵範圍很狹小,寫的書基本都是同一類故事,人物也沒有多大變化。他們基本都是同一類人,只是觀察角度有些不同罷了。她具有極高的判斷力,沒有誰比她更清楚自己的局限。她的生活體驗僅限於鄉間社會的小天地,可這個天地已讓她心滿意足。她只寫自己熟知的事情。正如查普曼博士起先指出的那樣,她從沒打算再現男性之間的單獨對話,因為她肯定從未聽過。

人們已經注意到,雖然她的生活跨越了世界歷史上最震撼人心的幾次重大事件,法國大革命、恐怖統治、拿破崙的興衰,可她在自己的小說里絲毫未有提及。她也因此受到了過於冷淡的批評。我們應該記住:在她那個時代,婦女關心政治是有失體統的,那是屬於男人考慮的內容;大多數女性甚至不讀報紙;然而沒有理由認定,由於她不寫這類事情,就沒有受過它們的影響。她很愛自己的家人,兩個兄弟在海軍服役,常常身處險境,從她的信函中可以看出,她十分挂念他們。可是她並未寫這些內容,這難道不是一種見識的展現嗎?她為人謙遜,不會料想自己寫的小說在死後多年還會被人閱讀;可是如果她曾經有過這種目標的話,最明智的做法莫過於避免涉及那些從文學角度看只有短暫意義的事情。前幾年寫的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小說已如過眼雲煙。它們就像那些天天告訴我們發生什麼事的報紙一樣,沒有長久的生命力。

大多數小說家的狀態都有起起落落。而奧斯丁小姐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例外,她證明了這樣一條規則:只有平庸之輩才會維持平常水平(也就是平庸水平)。而她卻始終處在最佳狀態。即使在缺點頗多的《理智與情感》和《諾桑覺寺》里,更多的仍是值得欣喜之處。而其他每一部小說,都有其執著甚至是狂熱的推崇者。麥考利將《曼斯菲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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