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笛福

幾百周年紀念的報道者往往有一種恐懼心理,他唯恐自己是在打量著一個正在消失的幽靈,並且不得不預告它正趨向於滅亡。對於《魯濱孫飄流記》兩百周年紀念的報道者而言,不僅不會有這種恐懼心理,甚至只要想起他居然會有這種念頭,都會感到可笑。這或許是事實,在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魯濱孫飄流記》已經誕生兩百周年了,然而,我們大可不必去作那種通常的推測:人們現在是否還在閱讀並且將要繼續閱讀這本書。這兩百周年所產生的效果,令我們驚嘆:這部永存不朽的《魯濱孫飄流記》,不過才存在了這麼短一段時間。這本書好像是整個民族的無名產品之一,而不是個人智力的結晶;說起這本書的兩百周年紀念,我們立即會想到,我們是在紀念英國的史前遺迹威爾特郡索爾茲伯里平原的巨大石柱本身。這有一部分是由於以下事實:在我們的童年時代,我們都曾經聽別人給我們朗讀過《魯濱孫飄流記》,因此,我們對於笛福和他這部小說的心情,與希臘人對於荷馬的崇敬十分相似。我們當時從未想到過有笛福這麼一個人物,如果有人告訴我們,《魯濱孫飄流記》原來是某人用筆寫出來的故事,這或者會使我們感到不快,或者會使我們覺得毫無意義。童年時代的印象,是最持久、最深刻的印象。丹尼爾·笛福的大名,似乎仍然沒有權利在《魯濱孫飄流記》的扉頁上出現,如果我們紀念這本書的兩百周年,我們不過是間接提及這個事實:這本書就像那史前的巨大石柱一樣,至今依然留存。

這本書的偉大名聲,給它的作者帶來了某種不公正的待遇;因為,在它給了他一種無名的榮譽的同時,它也掩蓋了這樣一個事實:他又是一些其他作品的作者,我們可以放心地斷言,這些作品我們在兒童時期可沒聽別人給我們朗讀過。於是,在一八七〇年,當《基督世界》的編輯呼籲「英國的男女兒童」在笛福那座曾被雷電擊壞的墳墓上豎立一塊紀念碑時,在那塊大理石上就銘刻著:紀念《魯濱孫飄流記》的作者。並未提及《摩爾·弗蘭德斯》。想起這本書的主題,以及《羅克薩納》、《辛格頓船長》、《傑克上校》和其他作品所涉及的主題,我們就不必為這種忽略感到驚奇,雖然我們或許會感到憤慨。我們可能會同意笛福傳記的作者賴特先生的意見:這些「不是念給客廳餐桌旁邊的人們聽的作品」。然而,除非我們把客廳的桌子這件有用的傢具當作藝術趣味的最後裁決者,我們必然會對這一事實表示遺憾:由於這些作品外表上的粗糙,或者由於《魯濱孫飄流記》的廣泛聲譽,使它們遠遠沒有贏得它們應有的名聲。在任何一塊紀念碑上,要是它還值得稱為一塊紀念碑的話,至少應該把《摩爾·弗蘭德斯》和《羅克薩納》的名字和笛福的名字一樣深深地銘刻上去。它們可以與那些為數不多的、堪稱無可否認的偉大英國小說的著作並列。它們那位更加著名的夥伴的兩百周年紀念,很可能會使得我們去思考:它們的偉大之處究竟何在,而它們的優點和《魯濱孫飄流記》的優點有著這麼多的共同之處。

當笛福成為小說家時,他已經是一位上了歲數的人了。他是一位比理查森 和菲爾丁要早好多年的前輩,他是真正給小說定型並且把它推上它的發展道路的創始人之一。然而,沒有必要詳細論述他居於先驅地位的事實,但有一點必須指出,當他著手寫作小說之時,他對於這門藝術懷有某些概念,他之所以獲得這些概念,有一部分是由於他本人就是這種概念最初的實踐者之一。小說必須講述真實的故事,並且宣揚高尚的道德,才能證明它存在的價值。「這樣通過虛構捏造來提供一個故事,肯定是一種最醜惡可恥的罪行,」他寫道。「正是某種謊言,在心頭捅了一個大窟窿,而一種說謊的習慣,就漸漸地鑽了進去。」因此,在他的每一部作品的前言和正文里,他煞費苦心地堅持聲明:他從未憑空捏造,總是依據事實,而他的一貫目的,是那種十分合乎道德的願望,他要使有罪的人幡然悔悟,或者告誡天真無辜的人免入歧途。幸運的是,這些原則和他的自然氣質、天賦才能完全吻合。在他把他的親身經歷轉化為文字在小說中加以敘述之前,他於六十年生涯中所遭受的各種各樣的命運,已經在他的心中積累了豐富的事實。他寫道:「不久以前,我曾經把我一生中的情景總結成兩行對偶的詩句:

「沒有人比我更飽嘗命運的酸甜苦辣,

「我歷盡滄桑經受了十餘番貧富更迭。」

在他寫作《摩爾·弗蘭德斯》之前,他曾花了十八個月時間,在倫敦新門監獄和小偷、海盜、攔路搶劫犯、偽幣鑄造者交談。但是,通過現實生活和偶然事件在你身上所留下的深刻印記來切身感受各種事實,這是一種情況;把別人所說的那些事實貪婪地吞咽下去並且把它們的印象永不磨滅地保存下來,這又是另一碼事。並非僅僅因為笛福理解貧困的沉重壓力,因為他曾和這種壓力之下的犧牲者們談過話,而且因為那種任憑環境擺布、被迫想盡各種辦法來餬口的沒有保障的生活喚起了他的想像力,要求把它作為他的藝術的恰當素材。在他那些偉大小說的最初幾頁中,他把他的男主人公或女主人公置於如此冷漠無情的悲慘境地,他們的生存必然是一種不斷的掙扎,他們僥倖活了下來,完全是幸運和他們本身努力奮鬥的結果。摩爾·弗蘭德斯是一個女犯人在新門監獄生下的嬰兒;辛格頓船長在童年就被人偷去賣給了那些吉卜賽人;傑克上校雖然「生來就是一位紳士,卻當了扒竊犯的門徒」;羅克薩納起初生活較有保障,但她在十五歲時結了婚,後來眼看著她的丈夫破了產,在她身邊留下了五個孩子,處於「用言詞所能表達的最悲慘的境地」。

就這樣,這些男孩或女孩人人都得為自己去開闢一個世界,進行一番搏鬥。如此來處理書中的局面,完全合乎笛福的心意。他們中間最著名的人物,摩爾·弗蘭德斯,她剛剛出生,或者說僅僅獲得了半年的喘息時間,就被那「最惡毒的魔鬼——貧困」所唆使,她剛會做針線活兒,就不得不自己謀生,她被人們所驅逐,到處流浪,從來也不向她的創造者祈求她無法給自己提供的那種美妙的家庭生活氣氛,卻依靠他去盡她所能地招徠陌生人和顧客。從一開始,證明她自己的生存權利這個沉重的負擔,就落到了她的肩上。她不得不完全依靠她自己的理智和判斷力,每逢意外事故發生,她就用在自己的頭腦里鍛鍊出來的、憑經驗得來的道德準則去應付。這個故事之所以是生氣勃勃的,有一部分是由於她在非常年幼的時候就越過了眾所公認的法律界限,因此她就獲得了一種被社會所排斥的流浪者的自由。唯一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就是她能夠舒適安全地定居下來。然而,從一開始,作者的特殊天賦就表現出它自己的力量,避開了那明顯的危機,免於陷入冒險小說的俗套。他使我們明白,摩爾·弗蘭德斯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女人,而不僅僅是為一連串冒險故事所提供的某種材料。為了證明這一點,像羅克薩納一樣,她一開始就熱情地,或許是不幸地,陷入了情網。她必須提起精神去和別人結婚,並且非常密切地注視她的賬目結算和前途命運,這對她的熱情而言是不可輕視的因素,但這要由她的出身來負責;而且,和笛福筆下所有的女人一樣,她是一位有健全理解力的人物。只要合乎她的目的,她就毫無顧忌地撒謊,既然如此,當她把關於她的真相說出來時,其中總有某些不可否認的事實。她不能為個人感情的細膩微妙而浪費時間;她落下一滴眼淚,感到片刻的惆悵,於是她又把「那個故事繼續講下去了」。她有一種喜歡迎著風暴毅然前進的氣概。她樂於施展她自己的各種能力。當她發現,在弗吉尼亞和她結婚的那個男人原來是她的親兄弟,她感到十分厭惡,她堅持必須和他分手;但是,她一到布里斯托爾港,「就改變航線到巴思溫泉去了,因為我還年輕,我的天性一向樂觀,並且繼續樂觀而趨於極端。」她並非沒有心肝,也沒人能指責她舉止輕浮;但是,生命使她喜悅,她是一位把我們全都吸引住的活生生的女主人公。有甚於此,她的雄心壯志帶有想像色彩,這使它可以列入那些高貴激情的範疇。她生性潑辣,注重實際的需要,儘管如此,某種渴望仍時常在她的心頭縈繞,她渴望浪漫的愛情,渴望那種(按照她的觀念而言)使一個男子漢成為一位紳士的品質。當她使一個攔路搶劫犯對她的財產作出錯誤的估計之時,她這樣寫道:「他的確具有一種真正的騎士風度,而這對我說來就更加可悲。寧可毀於一位體面的紳士之手,也勝過被一個流氓糟蹋,甚至這也是某種令人寬慰的想法。」下面的情況和她這種性格是完全符合的。她為她的最後一個夥伴感到驕傲,因為當他們到達殖民地時,他拒絕幹活而寧可打獵,她高高興興地給他買了假髮和銀柄的寶劍,「使他看上去像一位優雅的紳士,因為他確實是一位這樣的人物。」她對於炎熱氣候的偏愛,和她親吻她兒子踏過的土地的那種激情是完全一致的。她高尚地忍受了別人的各種過失,只要它不是「在精神上完全低級下流,專橫,殘忍,在佔上風時冷酷無情,在處境不利時卑躬屈膝、灰心喪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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