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現代隨筆The Modern Essays

瑞斯先生 說得對:隨筆散文的歷史和起源——它究竟肇始於蘇格拉底或是波斯人西拉尼 ——是不必深究的,因為,像一切仍在活潑生長的東西一樣,它的現在較之它的過去更為重要。而且,這種文章族類繁衍甚廣,其中某些支派已躋身上流,戴上了華貴的冠冕,另外一些支派卻流落在艦隊街頭 ,只能混個朝不保夕的日子。何況,隨筆這種形式可長可短,它能容納的內容又是千變萬化,可以高論上帝和斯賓諾莎 ,也可以漫談海黽和契普賽大街 。不過,我們若是翻一翻收錄了從1870年到1920年英國隨筆作品的這部五卷小書,我們可以看出在混沌狀態之中似乎仍有某些原則在起著支配作用,而在我們正要考察的這一段短短的時期內仍然存在著某種類似歷史發展的現象。

然而,在一切文學形式之中,隨筆是最不需要使用長音節詞的。

支配此道的根本原則只有一條:它必須給人以樂趣;而促使我們從書架上拿下隨筆的目的也只是為了獲得樂趣。在一篇隨筆當中,一切都要服從於這個目的。它開頭第一個字兒就吸引得我們入了迷,直到看完最末一個字兒才能清醒過來。而在這之間,我們會經歷種種的感受:歡樂、詫異、趣味、憤慨等。我們也許會隨同蘭姆飛向幻想的高空,我們也許會隨同衝進智慧的深淵,但是我們切不可從這些境界被人喚醒。隨筆,就是要把我們團團圍住,用一道帷幕將現實世界遮掩起來。

這樣的絕藝,很少有人能夠達到。不過,要說到責任,那既在作家方面,也在讀者方面——他的欣賞口味已經被習慣和惰性弄得遲鈍了。小說里有故事,詩歌里有韻律;但是,隨筆作家在這些小品文里要運用何等的藝術手段才能使我們清清醒醒地入了迷,處於一種精神恍惚的狀態——那不是睡眠,而是一種生命力的強化——或者說,使我們在全部官能都活躍著的時刻沐浴在快快活活的陽光之中呢?他必須精通——這是頂頂要緊的——寫作之道。他的學問即使像馬克·帕蒂森 那樣淵博,也得藉助於某種寫作的幻術將它融化在自己的隨筆之中,不讓哪一項論據顯得突兀,也不讓哪一句教條撕破文章結構的表層。在這一點上,麥考萊 以一種方式,弗勞德 又以另一種方式,多次達到了盡善盡美的地步。他們在一篇文章里灌輸給我們的知識比上百部教科書里無數的章節還要多。但是,當馬可·帕蒂森要用35頁的篇幅向我們講一講蒙田的時候,我們卻感到他並沒有把格侖先生寫的東西事先很好地加以消化 。格侖先生寫過一本很糟的書。他這本書本來應該塗上防腐香料長期保存下來,以供我們慢慢揣摩的。可是,這種加工過程太繁重了,帕蒂森既沒有那個時間,也沒有那個耐心。於是,他就把格侖先生原封不動地端出來了——那就像燒熟的肉里夾著一顆硬幹果,咯得我們的牙生疼。這話差不多也同樣適用於馬修·阿諾德和某位斯賓諾莎的翻譯者 。盡講大道理,或者為了讓一個罪犯改惡從善而盡挑他的毛病——這樣的口吻對隨筆都不合適,因為,隨筆里的一切都應該為讀者而寫,而且還是為了世世代代的讀者,並不是單單為了《雙周評論》 的三月號。在這麼一個小小的園地里,千萬不要讓斥罵人的疾言厲色出現。同時,還有另一種聲音,也像一場蝗災——就是說,作者漫無目的地抓一些模糊概念,像沒睡醒似的東一搭西一搭、磕磕巴巴地說下去——譬如下面引的哈頓先生 這段文章就是這麼一種腔調:

除此以外,他那婚後生活又是非常短暫的,僅僅過了7年半的時間,就突然中斷了;而他對於亡妻的天才的熱烈崇敬(用他的話說,那簡直成了「一種宗教」)就形成那麼一種情感(他自己也一定清清楚楚意識到了),它一旦流露於外,就不免表現得過分,至於在世人眼裡所引起的錯覺就更不必說了;然而,他還被一種無法遏制的渴望死死地糾纏著,想把這種感情用飽含柔情且又熱烈奔放的誇張筆法描寫下來;因此,想到這麼一位靠著自己的「理智之光」而贏得個人聲譽的人物,竟然還寫得出這些話來,真叫人為之惻然,而且不能不感覺到穆勒先生一生中遭遇的這些事件實在是非常不幸的。

這樣的一陣風,對於一部書來說也許還受得了,可是它能把一篇隨筆毀掉。不過,要把這些話塞進一部兩卷本的傳記里倒還合適,因為,在那種書里(我指的是維多利亞時代 的那一類老版書)容許出格的自由很寬,對於題外的細節隱約暗示一下或者偶然一瞥,也都屬於精神享受之列,因此,書里夾雜些乏味的內容、浮誇的話不算多大問題,說不定還自有其特殊的積極價值。但是,這種由於讀者的個人意願,盡量從一切可能的來源非法塞進書里的價值,在隨筆里卻必須排除。

隨筆里容不得任何文學雜質。無論用什麼辦法,刻意求工也好,渾然天成也好,兩者互相結合也好,隨筆總要弄得純凈才是——純得像水,純得像酒,只是不可流於單調、死板,也不可含有外來的異物。在第一卷里 所收錄的作者當中,沃爾特·佩特 對這一艱巨任務完成得最好,因為,在他動手寫他那篇文章(《論萊奧納多·達·芬奇札記》 )之前,他早已想辦法把素材進行了融化。他自然是一位淵博的學者,但是,長留在我們印象中的並不是他那關於萊奧納多的學問,而是那種遠見卓識,正像我們讀過一部好小說,感到其中的一切都使我們看清了作者的整個見解。不過,在這篇隨筆里,由於範圍嚴格限制,引證材料又要悉如原狀,只有像佩特這樣的真正作家才能使得這種種局限反倒產生出自己獨具的優點來。真實能給文章以權威;範圍狹小,正便於給文章定形並進行精雕細刻;何況,這麼一來,為舊時代作家所喜愛而為我們所鄙薄,稱之為「小零碎兒」的某些修飾成分也就失去了容身之地。如今,誰也不會再有勇氣去模擬過去曾經大大有名的關於萊奧納多筆下那位夫人 的描寫,她——

通曉墳墓的奧秘;還曾經潛入深海,對於潮水漲落習以為常;又曾與東方商人貿易,換得奇妙的紡織品;身為利達 ,她便是特洛伊的海倫之母;身為聖安妮,她又是瑪利的母親……

這段文章掉書袋氣太重,不會是信筆寫下來的。當我們突然又讀到了「女人們的微笑和大水的波動」,讀到了「像那些身穿暗土色的裝裹,安放在灰白色石塊中間的死者一樣,有一大套講究的裝飾」,我們馬上想起來自己也有耳朵、也有眼睛,也想起了成千上萬、不計其數的英文辭彙曾經充塞於一排排大部頭的卷冊之中,而其中的許多單詞又是不止一個音節。而在當代活著的英國人當中,只有一位出身於波蘭血統的先生 才看過這些書。自然,這種語言上的節制也使我們免掉了許多大塊文章、虛飾字面,免掉了許多神氣活現地擺架子、雲天霧地地說空話;為了當前佔優勢的嚴謹而冷靜的文風,我們得甘心情願地拿出布朗爵士 的華麗辭藻、斯威夫特的遒勁氣勢來做交易。

比起傳記和小說,儘管隨筆理當擁有更多的神來之筆和明譬暗喻的自由,而且還可以不斷潤色,直到文章表面上每一點都閃閃發光為止,但是,這也包含著種種危險。首先,我們很快就看到了雕飾。

很快,文章的氣韻——那本來是文學的生命線——流動得緩慢了;而且,語言,本來應該像流水一樣從容不迫、波光粼粼地向前移動的,那樣才使人感到一種深邃有力的激動,卻一下子凝結成為冰花——就像聖誕樹上的葡萄,只能在一夜之間光彩奪目,到第二天就變得灰暗無光而且俗氣十足了。題目愈是微不足道,在字面上修飾的誘惑就會愈大。試問:你愛徒步旅行,或者愛在契普賽大街散步,看一看司威丁商店櫥窗里的幾隻海黽,以資消遣——這怎麼能讓別人發生興趣呢?對於這些日常瑣事的題目,斯蒂文森 和塞繆爾·巴特勒採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辦法引起我們的興趣。斯蒂文森是按照傳統的、18世紀的方式將他的素材加以修飾、點綴、潤色的。在這方面,他幹得很出色。不過,讀著他的隨筆,我們不免擔心:這種題材,在這位匠師巧手的擺弄之下,恐怕會有耗光用盡之時。鑄塊如此之小,加工卻一直不停。因此,結束語里說——

寂然獨坐,陷入沉思——想起了一個個女人的面孔而無動於衷,為許多男子的赫赫功績所感動亦無妒忌之心,對於事事處處都心懷共鳴卻仍安於自己本來的處境和地位 ——

這就給人一種空虛之感,表明到了文章結尾,作者再也沒有什麼實實在在的內容可寫了。巴特勒採取的是另一種截然相反的寫法。他彷彿說:按照你自己的思路去想,然後盡量朴樸實實地把你的想法說出來,就行啦。——在櫥窗里陳列的這些海黽,從硬殼裡向外伸頭露爪的,象徵著對於某種既定概念的忠實信守。這樣,冷冷淡淡地從一個概念跨到另一個概念,我們穿過了一大片地面;一會兒,看到那個求婚者的傷勢嚴重;一會兒,又想到蘇格蘭的瑪麗女王 曾經穿著一雙矯形的靴子,在托騰南法院路 的蹄鐵鋪附近大發脾氣;一會兒,又想,現在怕是沒有人真把埃斯庫羅斯 放在心上了;如此,等等,穿插著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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