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課 贏得他人贊同的口才技巧 爭論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

一位所得稅顧問為了一筆不該收所得稅的款子和稅務稽核整整爭論了一個小時,那位稅務稽核既傲慢又頑固。顧問決定不再同他論理,改變了另一個話題。顧問說:「比起其他要你處理的重要的事情來,這件事實在不足掛齒。我也研究過稅務問題,但那是書本上的死知識,你的知識卻是從實踐中來的。有時,我也真想有份像你這樣的工作。」這下,稅務稽核在椅子上伸直了身子,開始和顧問談起他的工作,態度慢慢地友善起來。3天後,顧問收到了他的電話,說是那筆所得稅決定不征了。

這位稅務稽核要的是一種重要人物的感覺。顧問越和他爭論,他越要強調職務上的權威。一旦承認了他的權威,爭論自然偃旗息鼓了,而他也同樣變成了一位有寬容態度和同情心的人。

林肯有一次斥責一位和同事發生激烈爭吵的青年軍官。他說:「任何決心想有所作為的人,絕不肯在私人爭執上耗費時間。在跟別人爭論正誤參半的問題上,你要多一點讓步;如果你確實是對的,就少一點讓步。總之,不能失去自製。與其跟狗爭道,被它咬一口,不如讓它先走。就算宰了它,也治不好你的咬傷。」

在多數情況下,同事間爭論的結果只會使雙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是絕對正確的,你贏不了爭論。要是輸了,當然你就輸了;如果你贏了,還是輸了。為什麼?如果你的勝利,使同事的論點被攻擊得千瘡百孔,證明他一無是處,那又怎樣?你會覺得洋洋自得。但他呢?你傷了他的自尊,他會怨恨你的勝利,即使口服,心裡也不服。最糟糕的是,轉過身來,你們還要不得不在同一個屋檐下共事。

正如睿智的本傑明·富蘭克林所說的:「如果你老是爭辯、反駁,也許偶爾能獲勝;但那是空洞的勝利,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因此,你自己要衡量一下:你寧願要那樣一種字面上的、表面上的勝利,還是別人對你的好感?

如果一個人的心裡對你已經滿懷惡意和衝突,你搬出各家各派的邏輯學,也沒法使他信服。挑剔的父母,盛氣凌人的上司和丈夫,以及嘮叨的太太們都要了解,人們不喜歡改變自己的看法,他們不可能被強迫或被威脅而同意你我的觀點,但他們會願意接受我們和藹而友善的開導。

仁厚、友善及稱讚比任何爭吵更易改變別人的心意。因此,我們在做任何事情時,都要從友善開始,謹慎地與別人發生直接的爭論,這將使你的處世藝術進一步提高。關鍵是怎麼樣讓步,讓步到哪一種程度才不至於難堪,讓你覺得還可以讓對方接受。

提出問題者就要對這個問題通盤考慮。比如,要求長工資的人首先就要確定自己讓步的最大可能性是什麼?如果願意留下來該怎樣讓步?如果不願留下來又該怎樣讓步?這些都要設計好。

另外需要考慮的是,當你提出這些要求之後,要想到領導也會對你提些要求。比如說,既然你要長工資,那他就要你承擔更多的責任,在原先的工作範圍之內要你增加工作效率。當然你不希望這樣,而只是希望在原來的基礎之上增加工資,甚至比原來做更少的工作而增加工資。但這肯定是不現實的。既然給你加薪就必須確有價值。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你的讓步也會有所不同。

每個人都希望付出最少的代價獲得最大限度的回報,這是理想主義行為,現實生活中這兩者協調得很好的例子實在少見,往往是付出了,未見得有回報。做好讓步的準備,在條件相當的時候不必再猶豫,把全副身心都投入工作中去,創造更好的條件,作出更大的貢獻,等待下一次機會的來臨。這才不失為明智的做法。

爭辯了半天,除了造成彼此間的悶悶不快,還有什麼更好的結果呢?爭辯是浪費時間。你可以實現你的主張,你可以左右別人的計畫,但不是用爭辯的方法來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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