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增強記憶力的有效法則 自然法則之一:印象

發明大王愛迪生曾經發現,他的27名助理研究員,每天都來往於新澤西州門羅公園內,這是一條從他的電燈工廠通往主要實驗室的固定路線。他們一連走了6個月之久。有意思的是,在這條路旁長有一棵櫻桃樹。有一次,當他詢問這些員工是否見到過它時,這27個人竟然沒有一個人注意到這棵樹的存在。

為此,充滿熱情與活力的愛迪生大發感慨道:「常人的頭腦所注意到的東西還不及他眼睛所看到的千分之一。我們的觀察力——真正的觀察力——竟然貧乏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

試試看,把一個普通人介紹給你的兩三位朋友。我敢保證兩分鐘之後,他可能再也記不起其中任何一人的姓名了。為什麼會如此呢?因為他一開始就沒有充分注意他們,他也從未認真而準確地觀察過他們。他很可能會為此結果開脫,說他的記憶力不好。不,這不是記憶力的問題,而是因為他的觀察力太差。在現實生活中,你不應責備相機為什麼拍不下霧中的景象,只能責怪你的腦袋為何不能捕捉住那些相當模糊而又朦朧的雨中即景。

創辦《紐約世界報》的約瑟夫·普立茲在他編輯部的每位員工的桌子上都寫著重複的兩個字:

「正確←正確←正確。」

這正是我們在各個行業做每件事時所需要的。首先要聽清楚對方的正確姓名,一定要弄清楚。如果沒有搞准,可以請他重複一遍,甚至問他筆畫是怎樣寫的。對於你的細心他不僅不會不耐煩,相反還會因為你對他的名字顯得如此有興趣而感到受寵若驚。正是因為你已經在他的姓名上集中過注意力,所以你能牢牢記住他的姓名。通過這一過程,你已對你的對象獲得了一個清晰、正確的印象。

林肯為什麼要高聲朗讀——林肯小時候上的是一所很貧窮的鄉下學校,這所學校連地板都是用碎木頭拼湊而成的,教室的窗戶也沒有安裝玻璃,而是貼著從習字帖上撕下來的沾滿油污的紙張。全班就只有一本教科書,老師就拿著它大聲朗讀。學生們跟著老師念課文,大家齊聲朗讀,因此教室里吼聲連綿不斷,附近住的人家甚至戲稱這所學校為「長舌學校」。

就是在這所「長舌學校」里,林肯養成了終生不變的一個習慣,那就是,凡是他想要記住的任何東西,都要大聲朗讀。他對此作出了如下的解釋:「當我大聲朗讀時,會有兩種感覺:第一,我彷彿看到了我所閱讀的東西;第二,我彷彿聽見了我所念的東西,因此我就可以牢牢記住它們。」

林肯的記憶力相當好。他曾說:「我的注意力就像一塊鋼鐵,平時一般的東西很難刻上去,但一旦刻上去,我就擦不掉它們了。」

他上面所提的那兩種感覺,就是他在注意力的鋼板上刻字的方法。你也可以如法炮製。

最理想的做法不僅是要看到及聽到你所要記憶的對象,同時還要去摸它,嗅聞它,品嘗它。

但是,最重要的還是要看到它。我們人類是一種有視覺思想的動物,眼睛所注視的印象可以經久不衰。我們經常可以記住某人的臉,即使我們記不住他的姓名。從眼睛通往腦部的神經,比從耳朵通往腦部的神經要大25倍。中國有一句格言叫:「百聞不如一見。」

把你希望記住的姓名、電話號碼以及演講的大綱寫下來吧。經常翻閱它,然後閉上眼睛。想像他們就浮現在你面前,當你這樣做時,就像每個字都是由閃亮發光的字母寫成似的。

馬克·吐溫如何學會不看筆記演講——馬克·吐溫在其演講生涯的最初幾年,總是離不開筆記及摘要。後來他發現運用他的視覺記憶力很有效,於是他便能夠把筆記及摘要丟棄一邊了。他曾經在《哈潑雜誌》上敘述過這一轉變的過程,現在轉錄如下:

「日期是很難記憶的,因為它們是由數字組成的:數字的外表極為單調平凡,難以引起人們注意。它們無法被組成圖形,因此也就不會吸引人們視覺的注意。而圖畫卻能使日期讀起來很醒目,尤其如果它們是你親自設計的圖案,確實不錯,這一點很重要,即自己設計圖畫。我有過這種體驗。30年前,我每天晚上要背誦一篇演講,為此,我必須以一張紙條來提醒我自己,以免我把自己給弄糊塗了。那張紙條上寫著一些句子的開頭部分,共有11句,其形式大致如下:

「在那個地區,天氣……

「那時候的習俗是……

「但加州人從未聽過……

「一共11句。它們是這一演講每一段落的開頭。這樣可以幫助我,使我不至於遺漏其中任何一段。但是當我把它們寫在紙上時,它們看起來全都一樣,因為它們並未被構成任何圖形。我只是在心裡記著它們,但一直無法肯定地記住它們的先後順序。為此,我不得不隨時拿著那張紙,不時地看上一眼。有一次,我不知把它們放到哪兒去了。你永遠無法想像出我那天晚上心情的恐慌程度。從那以後我發明了其他一些保護的方法。我按照所有句子的先後次序在心中默記了它們的第一個字:在、那、但等,到了第二天晚上上台時,我又用墨水把這十個字寫在我的十根指甲上,但沒有用。我還是只能暫時記住它們,馬上就忘記了。因為在台上我一時無法確定我已經用掉了哪根指頭,以及下一句應該用哪一根指頭。我當然不能在用完那根指頭後,就把指甲上的墨水舐掉,這樣做雖然對我有幫助,但那會引起聽眾的好奇。事實上,儘管我未那樣做,聽眾們就已經對我感到相當好奇了。我發現,他們對我的指甲似乎比對我的演講更感興趣。在演講完畢之後,甚至還有一兩個人跑上來問我的手是否有什麼毛病。

「就從那時候起,我忽然有了畫圖的念頭。從此,我的煩惱也全部消失了。在兩分鐘之內,我用筆畫了6張圖,用它們取代了原先用指頭標色作為提醒句子的工作,這樣改變以後效果極佳。當我一畫完之後,就把那些圖畫拋在一旁,因為有了這些鮮明的圖像之後,只要我閉上眼睛,隨時都可以看到它們浮現在我的眼前。這個故事已是25年前的事了。有意思的是,儘管那次演講到底談了些什麼已在我腦海中消失,但那些圖畫卻仍深深印在我腦海里,我可以根據那些圖畫,把當時所講的東西重新回憶出來。」

有一次,我要發表一篇關於記憶力的演講,想大量使用本章的材料。於是,我便用圖畫來記住各項要點。我想像如下的情景:羅斯福正坐在房間里看歷史書籍,而群眾則在他窗下的街道上大聲喊叫著什麼;我還看到林肯正坐在椅子上高聲朗誦報紙;我還想像著馬克·吐溫在觀眾面前舔著指甲。

我如何才能記住這些圖畫的順序呢?按照一、二、三、四的順序?不,這樣做太難了,我把這些數字順序變成了圖畫,然後把數字的圖畫與要點的圖畫聯結在了一起。說明如下:一(One)的聲音有點像跑(Run)發出的聲音,所以我便用一匹奔跑中的馬代表一。這樣,我便想像著羅斯福在他的房間里,坐在一匹馬上看書;二(Two),我也選用了一個與之聲音接近的Zoo(動物園)。我把愛迪生考員工們注意力的那棵櫻桃樹想像成是生長在動物園裡關著大熊的鐵籠子旁邊;三(Three)我想像出一種念起來聲音跟它很像的東西——Tree(樹木)。我想像林肯橫躺在樹頂上,對著他的夥伴高聲朗讀;四(Four),我想像一幅跟它聲音很像的圖畫——Door(門)。馬克·吐溫站在一扇敞開的大門前,背靠著柱子,舔著他指甲上的墨水,同時在面向聽眾發表演講。

我很清楚,很多人讀到此處一定會認為這種方法幾近荒唐。事實上也是如此。儘管如此,但它能發揮功效。道理就在於,荒唐及怪異的事情是相當容易記憶的。就算我以數目字的方式中規中矩地記住了我的要點順序,我可能很快就將它們給忘了。但是如果採用我剛剛描述的方式,要想忘掉它幾乎也是不可能的。當我想要記起第三點時,我只需問我自己:在樹上的是什麼。我立刻就看到了林肯。

為了方便起見,我已經把從1~20的數字轉變成圖畫,選擇與數字的聲音相近的圖畫。你只要花上半個小時來記憶這些圖畫數字,就可以隨時記住這20種事物。只要你按照它們的正確次序把它們重複說出,你便可以隨意說出哪個東西是你記憶中的第八項,哪一個是第十四項,哪一個是第三項,等等。

以下就是圖解後的數字。試試看,你將會發現這樣記憶極為有趣。

(1)Run(跑)——想像一匹馬在奔跑。

(2)Zoo(動物園)——想像動物園中裝熊的籠子。

(3)Tree(樹木)——把所記憶的事物想像成躺在一棵大樹上面。

(4)Door(門)——或是Wild pig(野豬)。挑選任何聲音很像Four(四)的物品或動物。

(5)Bee Hive(蜂房)。

(6)Sick(生病)——想像一位帶紅十字的護士。

(7)Heaven(天堂)——街上鋪滿黃金,天使在彈奏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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