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有效溝通的藝術 保持良好的姿態

演講者在演講之前,不要坐著面對聽眾,你應以嶄新的姿態到達會場,這豈不是比聽眾在你還沒有演講之前就看到你的尊容更好一點嗎?

但是,如果我們必須先坐下來,也要十分注意我們的坐姿。你一定看過別人四處張望找空位子的情形吧,那是否很像一頭獵犬在找一處可以讓它躺下來過夜的地方?他們先是到處張望著,當他們真的找到一張椅子時,就加快腳步跑上前去,然後就像放置一個大沙袋一樣把自己的身體猛地放在了椅子上。

懂得如何坐的藝術的人,他一般先用腳背碰一下椅子,並使自己在內心的完全控制下,讓整個身子從頭部到臀部都保持輕鬆的直立姿勢,然後緩緩坐下去。

當你準備站起來向聽眾發表演講時,急急忙忙地開口是業餘演講家的通病。你應先深深吸一口氣,對著你的聽眾望大約1分鐘的時間,如果聽眾席上還有嘈雜聲或騷動,停下來,等到一切平靜為止。

挺起你的胸膛。這種姿勢有助於你自信的表達,讓聽眾從你這兒感受到一種力量。當然這種行為也不是說當你站在聽眾面前的霎時就能筆直的站立,你必須每天都這樣練習,只有這樣,當你站在聽眾面前時,你才會很自然地挺起胸膛。

盧瑟·克里克在他的《有效率的生活》一書中說:「在每十個人當中,我們也找不出一個能使自己保持最佳姿態的人……你一定要使頸部緊緊貼住衣領。」他建議人們每天從事下述這種練習:緩慢地吸氣,但要盡量用力。與此同時,把頸部緊緊貼住衣領。即使這一套動作很誇張,也對你只會有益而無害。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使介於兩肩之中的背部能夠挺直,同時也會使胸部加厚。

你的雙手如果能夠將它們很自然地下垂於身體兩側,那就最理想了。如果你感到它們就像一大串香蕉似的,千萬不要以為沒有人會去注意它們,或是沒有人對它們感興趣。最好是讓它們輕鬆地下垂於你身體的兩側,這樣才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即使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無法批評你的這種姿勢。當然,如果需要,你還可以自然地打出各種強調性的手勢。但是,假如你很緊張,而且你發現,把它們放在你背後、插入口袋中,或是放在講桌上,能夠使你減少緊張的情緒,你該怎麼辦呢?運用你的常識去判斷。我曾經聆聽過我們這一時代許多著名演講家發表的演講。他們之中的許多人在演講時,會偶爾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萊恩曾這樣,德普也曾這樣做過,羅斯福總統也會這樣做。即使像英國政治家狄斯累利這樣注重儀態的紳士,有時候也會向這種誘惑投降。但是,天並不會塌下來,而且根據氣象預報,如果我的記憶正確的話,明天早上,太陽仍會準時升上來。如果一個人準備演講的內容是有價值的,而且他也能很有說服力地說出來,那麼,他究竟如何處理他的雙手或雙腳,當然是小事一樁。只要他的頭腦充實,心中熱情澎湃,則這些次要的細節大都是可以自行解決的。畢竟,發表演講最重要的部分是內容,而不是手或腳的姿勢問題。

這會很自然地引領我們去注意到經常被濫用的姿勢問題。我所上的第一堂演講課談到的主題就是姿勢問題。遺憾的是,對我來說,這堂課不僅毫無用處,而且觀念錯誤,絕對有害。老師教導我說,我應該讓我的手臂鬆弛地下垂於我的身體兩側,手掌心向後,手指半彎曲,拇指與我的大腿接觸。他還訓練我要以優雅的曲線舉起我的手臂,手腕以古典方式轉一圈,然後先把食指伸開,接著是中指、小指。等到這堂具有美學及裝飾性的訓導進行完畢後,還要求我的手臂再循著同樣優雅但不自然的曲線放下來,還要再度貼住大腿外側。整個表演極其呆板,而且十分造作,完全不合情理,也非常不真實。十分可笑的是,在他內心深處還覺得他所教的這一套是別處學不到的。

然而,他沒有教我應創造出一套獨特的動作;也沒有鼓勵我培養起做出手勢的感覺;沒有要我在這樣做的過程中注入生命的活力,使它顯得自然;也沒有要求我放鬆心情,學會自動自發,突破我保守的外殼,像一個正常人一樣談話及行動。整個表演令人感到十分遺憾,就像一架打字機一樣,也像去年已築的鳥巢般毫無生氣,更像電視鬧劇那般荒唐不堪。

如此荒謬的言談居然到了20世紀還能聽到教授,這實在令人難以相信。就在幾年以前,我的書架上還曾擺放過一本有關演講姿勢的書——整本書的內容都在企圖使人成為機械。它居然告訴讀者,在講到這個句子時該作出什麼手勢,講到那個句子時又該做出什麼手勢,哪種情形要用一隻手,哪種情形要用雙手,哪種情形要把手舉高,哪一種要舉到中等高度,哪一種要放低,如何把這根手指彎起來,以及怎樣彎起那根手指。有一次我看到有20個同學站在一班同學的面前,同時念著從這本書中摘錄出來的相同句子,並在完全相同的句子上作出完全相同的手勢,這一場景使人感到非常荒謬可笑、造作、浪費時間、機械化且有害於健康。這種機械化的演講觀念已使許多人對演講教學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印象。馬薩諸塞州一所規模很大的學院的院長最近說,他的學校不開班教授演講,因為他一直未看到任何一種實用而且能教學生合情合理髮表演講的教學方法。我百分之百同意這位院長的看法。

有關演講姿勢的所有著作,9/10都是廢紙一堆,它們不只是浪費了好紙張及好油墨,而且讓學生從這些書上學來的任何姿勢,很可能都是一大浪費。你要想學會有用的姿勢,只能自己去揣摩,從自己的內心,從自己的思想,從你自己對這方面的興趣中去培養。唯一有價值的手勢就是你天生就會的那一種。1盎司的本能比1噸的規則更有價值。

手勢與晚宴服這種可以隨意穿上或脫下的東西完全不同。後者只是一個人的一種外在表現,如同親吻、腹痛、大笑及暈船一般。而一個人的手勢,就如同他的牙刷,應該是專屬於他個人使用的東西。而且,誠如人人特點各異一般,只要他們順其自然,每個人的手勢也應該都各不相同。

不應該把兩個特點各異的人訓練成手勢完全相同的人。你們可以想像,如果個子修長、動作笨拙、思想緩慢的林肯,和說話很快、個性急躁而且溫文爾雅的道格拉斯使用完全相同的手勢,那將是多麼荒謬無比!

據曾經與林肯共同執行法律業務並且替他撰寫傳記的賀恩登說:「林肯用手做手勢的次數,不如他用腦袋做姿勢那般多。他經常使用腦部,也就是在加強部分,他會用力甩動頭部。當他企圖強調他的某種說法時,這種動作尤其有意義。有時候這個動作會猛然頓住,彷彿將火花飛濺到易燃物上一樣。他從來不像其他的演講者那般猛揮手勢,好像要把空氣及空間切成碎片一樣。他從來不採取具有舞台效果的行動……隨著演講過程的進行,他的動作會越來越自由而且安然自在,最後達到優美的程度。他擁有完全的自然感,強烈的特點,因此他也就顯得富有尊嚴且十分高貴。他看不起虛榮、炫耀、造作與偽善……當他把見解散播於聽眾的腦海中時,他右手的瘦長手指則蘊含著一個極有意義而又特加強調的世界。有的時候,為了表示喜悅與歡樂,他會高舉雙手,大約成50度的角度,手掌向上,彷彿渴望擁抱他所喜愛的那種精神。如果他所要表現的是厭惡的情緒——例如,譴責奴隸制度——他會高舉雙臂,握緊雙拳,在空中揮舞,表現出真正崇高的憎惡感。這是他最有效果的手勢之一,表現了他的一種最生動的堅定決心,顯示他決心把他痛恨的東西接下來,丟在灰塵中予以踐踏。他總是站得中規中矩,兩腳的腳指頭踏在同一條線上;也就是說,他絕不會把某隻腳放在另一腳之前。他絕不會扶住或靠在任何東西上支撐身體。在整個演講過程中,他只對他的姿勢與態度做少許的變化。他絕不會狂喊亂叫,也不會在講台上來回走動。為了使他的雙臂能夠輕鬆一點,他有時會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領,拇指向上,剩下的右手可自由地做出各種手勢。」

著名雕塑家聖高登斯曾把他這種姿態雕成雕像,矗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園。

羅斯福則比林肯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積極。他的臉孔因為充滿各種表情而顯得生氣蓬勃。他握緊拳頭,整個身體成為他表達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萊思在演講時經常伸出一隻手,手掌張開。格雷斯通經常用手掌拍擊桌子,或是用腳踩地板,發出很大的聲響。羅斯伯利習慣高舉右臂,然後以無盡的力量猛然往下一甩。當然,這種力量不是每個人身上都具備的,只有演講者的思想與信念具有相當的力量才行,只有這樣才能使演講者的姿勢強而有力,顯得自然。

自然而充滿活力,它們是行動的至善表現。英國政治家伯克的手勢非常的笨拙,且極不自然。英國名演講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亂舞,「像個笨拙的小丑」。亨利·凱爾文爵士跛著腳,行動怪異。麥考雷爵士在講台上的行為,令人不敢恭維。葛拉登是一樣的。巴尼爾也是一樣。已故的庫松爵士在劍橋大學說:「答案顯然在於:偉大的演講家有他們自己獨特的手勢。雖然偉大的演講家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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