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演講、演講者和聽眾 重現自己對題目的感覺

假設你要告訴聽眾關於一個警察的事情,他因你開車超速而把你攔下來。你以一個旁觀者冷靜漠然的態度來告訴我們固無不可,然而這事發生在你身上,你會有某種感受,這種感受會使你用十分準確的語言表達出來。第三人稱的方式不會給聽眾留下多少印象。他們會喜歡知道,那個警員開罰單給你時你心裡是什麼感覺。所以你越是能讓自己描述的情景重現,或是重造當初所感受的情緒,你便越能生動逼真地表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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