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與人和諧相處的秘訣 尊重他人的意見

承認自己也許會弄錯,就能避免爭論,而且,可以使對方跟你一樣寬容大度,承認他也可能有錯。

當西奧多·羅斯福入主白宮的時候,他承認,假如他的決策能有75%的正確率,就達到他預期的最高標準了。像羅斯福這麼一位20世紀的著名人物,最高希望也只有這樣,那麼你我呢?

只要你能達到在行事處世中有55%的正確度,那麼你足可以跨進華爾街,當一個日進斗金、腰藏萬貫的銀行家。如果連55%都做不到,那你又有何顏面數落他人的不是呢?

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任何事情,你只能協助他自己學會這件事情。你表現出「我比你更聰明」,無異是在向對方提出一種挑戰,引發他持反對意見的衝動,恨不能沒等你開口,就先設法措辭將你駁倒。

不論是借著表情、動作,或是言詞,你都能很輕易地表現出你對別人做法的不同意見。問題是,這麼做是否就真能使別人認同你的看法?絕不可能!因為你這樣根本就是對他的智慧、判斷與自尊的迎面一擊,而且毫無轉寰的餘地,這樣只會徒然引起他反擊的衝動,並不能使他改變看法。就算你搬出天下至聖先賢所訂之金科玉律,他們都不會接受。一旦傷害了對方的自尊,一切道理都將被拒於門外。

永遠不要如此開場:「好,我證明給你看。」這句話大錯特錯,等於是在說:「我比你更聰明,我要告訴你一些事,使你改變看法。」

這種態度,無異是在向對方提出一種挑戰,引發他持反對意見的衝動,恨不能沒等你開口,就先設法措辭將你駁倒。

即便是在最溫和的情況下,要改變別人的主意都不容易。那為什麼要使它更不容易呢?為什麼要給自己增加困難呢?假如你要證明什麼,不要讓任何人看出來。技巧要到家,使對方察覺不出來。正如詩人波普所說:

「必須用若有若無的方式教導別人,提醒他不了解的彷彿是他忘記的。」

300多年以前義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說:

「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任何事情,你只能協助他自己學會這件事情。」

正如英國19世紀政治家查士德·斐爾爵士對他的兒子所說的:

「假如可能的話,要比別人聰明,但卻不要告訴別人你比他聰明。」

蘇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誡門徒:

「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無所知。」

我不希望比蘇格拉底更聰明,所以我也避免告訴人們說他錯了。同時我也覺得,那確實對我有益。

「我也許不對,我經常會弄錯。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這樣的句子的確會起到神奇的效果。不論什麼場合,沒有人會反對你說:「我或許不對,我們來看看問題出在哪裡。」

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誤的話,你知道他的確說錯了。若是用下面的口氣來說,似乎比較好一些:「好吧,讓我們來探討一下,不過我有另外一種看法,當然也許是不對的,因為我也經常把事情弄錯,如果我錯了,我願意改正過來,現在讓我們看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用這種「我也許不對,我經常會弄錯。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的句子的確會起到神奇的效果。不論什麼場合,沒有人會反對你說:「我或許不對,我們來看看問題出在哪裡。」

我們班上有一位同學叫哈爾德·倫克,他是道奇汽車在蒙大拿州比林斯的代理商,他就運用了這個方法。他說,汽車銷售這個行業壓力很大,過去他在處理顧客的抱怨時,常常冷酷無情,因此造成了衝突,使生意減少,以及產生種種的不愉快。

他在班上說:「當了解這種做法的不利後,我就試試另一種辦法。我會這樣說:『我們的確犯了不少錯誤,真是不好意思。關於你的車子,我們可能也有錯,請你告訴我。』」

「這個辦法很能夠使顧客解除武裝。而等到他氣消了之後,他經常就會更講道理,事情就容易解決了。很多顧客還由於我這種諒解的態度而向我致謝,其中兩位還介紹他們的朋友來買新車子。在競爭劇烈的商場,我們需要更多這一類的顧客。我相信,對顧客所有的意見表示尊重,而且以靈活和禮貌的方式加以處理,就會有助於勝利。」

你承認自己或許會弄錯,就絕不會惹上困擾。這樣做,不但會避免所有的爭執,而且能夠使對方跟你一樣的寬宏大度,承認他也可能弄錯了。

人有時會在毫無抗拒或熱情淹沒的情形下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假如你說他錯了,反而會使他遷怒於你,更加固執己見,全心全意維護自己的想法。當你很想指出別人犯的錯誤時,要用容易讓人接受的方式。

如果你知道,有個人確實犯了錯誤,而你直率地告訴他,指責他,你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後果?

我舉一個特殊的例子來說明:

S先生是紐約一位年輕的律師,最近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護一件重要案子,這件案件牽涉到一筆巨款和一項重要的法律問題。

在辯護過程中,一位法官向S先生說:「海軍法的申訴期限是6年,是不是?」

S先生沉默了一下,注目法官片刻,隨即說:「法官閣下,海軍法中並沒有這樣限制的條文。」

S先生在講習班中敘述當時的情形時說:「當我說出這話後,整個法庭頓時沉寂下來,而那屋子裡的氣溫,似乎就在剎那間降到了零度。我是對的,法官是錯了,我告訴了他。可是,他是不是對我友善?當然不。雖然我相信我有法律的根據,而且我也知道那次講的比以前都好。但是,我最終沒有能夠說服那位法官。我犯了個大錯,我直截了當地告訴一位極有學問而且著名的人物——他錯了。」

沒有幾個人具有邏輯性的思考,我們許多人都犯有武斷、偏見的毛病,我們許多人都具有固執、嫉妒、猜忌、恐懼和傲慢的缺點。於是,假如你很想指出別人犯的錯誤時,請在每天早餐前坐下來讀一讀下面這段文字。這是摘自詹姆斯·哈維·羅賓森教授那本很有啟示性的《下決心的過程》一書中的一段話:

我們有時會在毫無抗拒或熱情淹沒的情形下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假如有人說我們錯了,反而會使我們遷怒對方,更加固執己見。我們會毫無根據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假如有人否定我們的想法時,反而會讓我們全心全意維護自己的想法。顯然不是那些想法對我們如何珍貴,而是我們自尊心受到了威脅……

在我們聽別人說話的時候,大多數的反應是評估或判斷,而不是試著去了解這些話對其他人具有怎樣的意義。我們不要一語拆穿別人的錯誤,人都會替自己的錯誤找出借口,為自己辯護,力爭到底。

「我的」這個簡單的詞,是為人處世關係中最重要的,妥善運用這個字才是智慧之源。無論說「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或「我的」上帝,都具備相同的力量。我們不但不高興說我的表不準,或我的車太破舊,也討厭別人糾正我們對火車的知識、水楊素的藥效或亞述王沙岡一世生卒年月的錯誤……我願意繼續相信以往慣於相信的事,而假如我們所相信的事遭到了懷疑,我們就會找盡借口而為自己的信念辯護。最終呢,多數我們所謂的推理,變成找借口來繼續相信我們早已相信的事物。

傑出的心理學家卡爾·羅吉斯在他的《為人之道》一書中寫道:

當我嘗試去了解別人的時候,我發現這真是太有價值了。我如此說,你也許會覺得很奇怪。我們真的有必要這樣做?我認為這是必要的。在我們聽別人說話的時候,大多數的反應是評估或判斷,而不是試著去了解這些話。在別人述說某種感覺、態度或信念的時候,我們差不多立刻傾向於判定「說得不錯」,或「真是好笑」,「這正常嗎」,「這不合道理」,「這不正確」,「這不太好」。我很少讓自己實際地去了解這些話對其他人具有怎樣的意義。

有一次,我找了位室內設計師來替我的住處添置一些窗帘,沒想到完工之後,他所開來的賬單,貴得叫人咋舌。

幾天之後,我的一個朋友來訪,他知道我用這麼昂貴的價錢訂製這些窗帘之後,立即幸災樂禍地說道:「真是惡劣,我看你是被敲竹杠了!」

他這話有錯嗎?其實一點也沒錯,但天下沒有一個人是會欣然認錯的。我一聽他這麼批評,立刻採取了防衛措施,一再地強調這套窗帘的藝術價值,遠超過一般特價品,只有這種價位,才有可能買到我這套格調高尚的貨色。

第二天另一位朋友也來拜訪,首先讚揚這些窗帘,表現得很熱心,說她渴望家裡也能負擔得起這些精美的窗帘的費用。我的反應完全不一樣了。「說句老實話,」我說,「我自己也承受不起,我付的價錢太高了,我後悔訂了它們。」

我們在犯了錯誤之後,往往只肯向自己認錯,對他人卻是死不承認,尤其是不希望別人一語拆穿我們的錯誤,說什麼也要替自己的錯誤找出借口,力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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