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你的青春你做主——從小學會如何與人相處 避免樹立敵人

承認或許是自己搞錯了,就能避免爭論,並且可以使對方像你一樣變得寬容,承認他自己也可能會搞錯。

西奧多·羅斯福剛就任美國總統時說過,他期望自己決策的正確率能夠達到75%就可以了。像羅斯福這樣的世紀偉人也才這樣,那我們又如何呢?假如你有55%的正確率,就可以到華爾街證券市場每天賺100萬美元;假如你沒有,就不要肯定是別人錯了。

指責對方,無論你用什麼方式:一個眼神、一種語氣、一個手勢,或直接說他錯了,其後果都是一樣的。他絕不會認同你,他感到他的智慧、判斷力、驕傲和自尊心都受到了你的打擊,於是,他會反擊,而不是改變他的意見。即使你運用柏拉圖或康德的哲學邏輯也沒用,因為你讓他受了傷害。

永遠不要這樣開始:「好,你來看我的證明。」這樣說話犯了極大的錯誤,相當於告訴對方:「我比你更聰明。我要讓你明白一件事,我要讓你的想法改變過來。」

這是一種挑戰的姿態。這樣會引起爭執,而且不等你繼續,對方已經準備進行反擊。要改變別人的主意,即使使用最溫和的方式都不容易。用上面的方式只會更加困難。如果你要證明什麼,要使用到位的技巧。教導別人,要用看起來不是教導的方式,讓對方感到他的錯誤和無知只不過是他忘記或忽略了而已。義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在300年前就說過:「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任何事情,你只能幫助他自己學會這件事情。」19世紀英國政治家查士德·斐爾爵士告訴他的兒子:「如果有可能的話,你要比別人聰明,但不要把你比別人聰明這件事,在他們的面前表現出來。」

蘇格拉底在雅典經常告誡他的弟子:「我只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一無所知。」

我無法期望自己比蘇格拉底更高明,於是,我不再直接指出別人的錯誤。結果,我因此而受益。

當你聽到別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誤的話,也許你這樣對他說會更好一些:「哦,是這樣的!我有另外一種看法,不過有可能是錯的。我經常會出錯,要是我搞錯了的話,我希望能改正過來。我們來探討一下。」

採用這樣的說法:「我有可能錯了。我經常會出錯。我們來探討一下。」效果就會好得多。因為,不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沒有人會反感你說「我有可能錯了。我們來探討一下。」

我們班有一名叫哈爾德·林克的學員,他是道奇汽車在蒙大拿州比林斯的代理商。他使用了這項原則。

因為汽車銷售的行業競爭壓力非常大,所以當初他經常很冷漠地面對顧客的抱怨,並發生衝突。這影響了他的生意。

他在班上說:「發現情況不妙後,我開始試著用另一種方式。我這樣對顧客說:『非常抱歉,我們真是犯了不少錯誤。對於您的車,我們可能有不對的地方,請您向我們反映。』這樣會使顧客不再那麼強硬。等他平靜下來後,彼此就可以理性地溝通了,這會使問題更容易地得到解決。許多顧客還對我這種諒解的態度表示感謝,其中兩人還建議他們的朋友來買新車。在這種競爭激烈的生意場上,我們更需要這樣的顧客。我相信尊重顧客所有的意見,並採用靈活和禮貌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就會有助於成功。」

你承認自己可能會搞錯,就減少了很多麻煩。這樣不僅能夠避免爭執,而且可以讓對方和你一樣諒解、容讓,承認他也可能會搞錯。

假如你確定別人搞錯了,而直接地告訴他,會是什麼樣的結果呢?下面是一個例子:施密特是紐約的一位年輕律師,最近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為一個重要的案子做辯護。案子涉及一項重要的法律問題和一大筆錢。

在法庭上,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問施密特:「海事法追訴期限是6年,對嗎?」施密特停在那兒看了法官一會兒,隨後直接地說:「法官,海事法沒有追訴期限。」

施密特後來在班上回憶說:「法庭突然安靜下來,空氣好像一下子凝固了。事實上我是對的,法官錯了,並且我也如實地告訴了他。我依然相信法律支持我這一邊,我的陳述也比以往精彩了很多。但我並沒有得到法官的好感,因為我在眾人面前,指出一位非常有名望、學識的人錯了。我也犯了大錯。」

沒有多少人的思考有嚴密的邏輯。我們大部分人自身存在武斷、偏見的問題。我們很多人都具有固執、嫉妒、猜疑、恐懼和自大的缺點。所以,如果你很想指出別人錯誤,請每天讀一讀下面這段文字。這是摘自詹姆斯·哈維·羅賓遜教授所著的《下決心的過程》中的一段話:

有時我們會在充滿寬容、諒解、熱情的氛圍下,改變自己的想法。但如果有人直接指出我們錯了,我們就會生氣,並且更加固執。我們的一些想法可能是沒有根據的,可是,如果有人反對我們的想法,我們就會全力地維護它。這時我們努力維護的,不僅是我們的想法,更主要的是我們的自尊心。

「我的」(MY)這個簡單的單詞,在為人處世中要特別注意,而用好這個詞是需要智慧的。不管說「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還是「我的」上帝,都具備一樣的效力。我們不僅不喜歡說我的表不準,或我的車太破,也厭惡別人指出我們關於火車的知識、青黴素的藥效或亞述王沙岡一世生卒時間的錯誤。

我們習慣於相信以前就相信的事。如果有人懷疑我們所相信的事,我們就會儘力為它辯護,並用違心的推理和證明,作為我們繼續相信它的借口。

著名的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在他的《怎樣做人》一書中寫道:「我發現,試著去了解別人真是太有價值了。你也許會奇怪我這樣說,這麼做有必要嗎?我認為是的。在我們聽別人說話的時候,我們主要關心的是別人和我們在看法和態度上的異同,而不是其語言本身。當別人談論某種感覺、態度或看法的時候,我們幾乎立即判定:『說得不錯』,或『真是可笑』、『這很平常嗎』、『真不合理』、『這是不對的』、『這樣不好』等。我們卻很少去了解,這些話對於他人具有的真正含義。」

有一次,我請一位室內設計師為我的住宅布置窗帘。可當結賬時,我幾乎被驚呆了,很顯然,收費太高了。

幾天後,一位朋友來我家,看到了那些窗帘。她打聽了一下價錢,然後有些得意地說:「什麼?真是過分。我認為他佔了你的便宜。」

是這樣嗎?確實如此,她說得對,但是沒有人願意聽別人說傷害自己的判斷力的真話。於是,本能地,我開始為自己辯護。我說一分錢一分貨,尤其是藝術品位不是以便宜的價錢能買來的。

第二天,另一位朋友也來看我。看到那些窗帘後,她讚不絕口,並說她希望家裡能裝得起這樣精美的窗帘。我產生了完全不同的反應,我說:「說實話,我有些後悔,我覺得它太貴了。」

當我們錯了,可能會對自己承認。而如果別人非常巧妙友好地對待這件事情,我們也可能會對他承認,甚至為自己的坦白而高興。但如果有人要硬搶我們的話……

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哈利斯·金里萊作為當時最著名的記者,猛烈抨擊林肯的政策。他想用論戰、諷刺,甚至謾罵的方式,讓林肯同意他的主張。他開始不停地攻擊林肯。就在林肯遇刺的那天晚上,金里萊還發表了一篇尖銳、粗暴的文章來攻擊林肯。

那些激烈的抨擊使林肯同意金里萊的意見了嗎?一點也沒有。諷刺和謾罵是永遠辦不好事情的。

如果你想了解一些有關為人處世、自我控制、提高人品的理想建議,可以讀一下本傑明·富蘭克林的自傳,這是一本美國的古典名著,具有很強的吸引力和說服力。

富蘭克林在這本書中講述了他怎樣克服了喜歡爭辯的缺點,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實幹、最友善、最圓滑的外交家的經歷。

當富蘭克林還是個冒失的年輕人時,一天,教友會的一個老朋友把他叫到一邊,嚴厲地訓斥了他一頓:「本,你太不像話了。你已經傷害了每一位和你有不同意見的人。你太突出自己的意見了,你的態度讓人無法接受。你的朋友都覺得,如果你不在場,他們會自在得多。你表現得太過分了,沒有人能再教你什麼;沒有人打算對你說些什麼,因為那樣不但白費力氣,而且還會惹得不高興。這樣下去,你不會再學到新的東西。」

富蘭克林接受了那次慘痛的教訓。他已經明智、成熟起來,他意識到他的人際關係正面臨著失敗。於是他馬上改掉了粗野、傲慢的習慣。

富蘭克林說:「我定下了一條原則:不要面對面地直接反對別人的意見,也不要太武斷。我甚至不讓自己在文字或語言上措辭太肯定。我不再用『當然』、『毫無疑問』等辭彙,而改用『我想』、『我假設』,或『我想像』等辭彙。當別人在說一件我不認同的事時,我不會立即反對他。我會說在某種情況下,他的意見是對的,但現在我有稍微不同的意見,大家商量一下。

「很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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