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本書所引發的深思 關於審美「目的」與「目的性」的討論

在說完這些題外話之後,我們繼續把注意力放在「康德的審美論」這一主題上。現在讓我們對他論文中最讓人難以理解的部分——「目的」與「目的性」的討論,做一下探討。我們理解起來之所以會如此困難,是因為康德經常把這兩個詞當成同義詞來用。鑒於本文面對的閱讀對象——普通讀者,我已經儘可能地避免用到一些哲學的專業辭彙,不過對於康德給「目的」和「目的性」下的定義,我還是希望讀者能夠耐心地聽我解釋。

康德是這樣定義的:「一個概念的對象即目的,而這個對象所產生的願意可以看成是這個概念,這樣就使得這個對象更具真實性。而目的性正是這個概念與對象之間的因果關係。」康德還舉了個例子來對概念進行形象的描述:一個人為了出租房屋,建造了一座房屋,很明顯,出租是他建造房屋的目的。也正是因為他萌生了收房租的想法,才有了他後來建造房屋的事情。因此建造房屋的目的性也就有了,即收房租的想法。有時候,我們的哲學家會無意地對一些自然現象做出頗為幽默的解釋:「在人類的頭髮、衣服和床鋪上經常會出現一些寄生蟲,這些寄生蟲可能是出自於大自然的智慧,為的是讓人類維持清潔,同時也是為了讓人類維護健康。」當然,這只是一種想法而已,寄生蟲是不可能被定論為這樣而被創造出來的。這只是一種幻覺,不過這種幻覺是有益無害的。我們的感官功能構造特殊,因此這種在大自然中發現的目的性很可能是人為產生的。為自然萬象尋找意義,我們靠的就是這個機制。這使我們更加確定自己在自然中所處的位置,對世界的理解也就更自然。

當然,對於這個機制,我只需討論與康德的美學理論相關的部分就可以了。康德認為,一個客體的目的性叫美,這種目的性被感知的形式是與其目的體現相分離的。但這個目的性是虛幻的,在我們眼中,美麗的客體才是根本原因,這都是受我們本性中的主觀需求所影響的。我們對具體事物的探討要比對虛幻事物的探討更擅長,這就使得我們一直努力去尋找一個「目的」與「目的性」相分離的客體;但是就目的性的定義——目的性是以目的為特徵的——來說,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

下面我舉個例子證明這一點。有一隻由蛋殼瓷燒制的碗,非常精美,薄得就像威化餅一樣,顯然這不是用來盛飯的。因為審美的本質是與利害關係無關的,而用它來盛飯,這目的顯然就涉及利益了。最重要的是,在這隻碗的釉色里還藏著圖案,只有把碗舉起來向著光才能夠看到這一驚人的手藝。我想這樣的碗純粹是為了欣賞而製作的,這就是它的目的性。當然,產生快樂如果就是美的目的性的話,康德一定會直接說明的。事實上,構思並創造出一件偉大的藝術品,能夠產生的唯一效果就是快樂,只是康德這個擁有偉大思想的人物不願意承認罷了。

快樂經常背負一些不良的名聲。快樂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是道家學派和哲學家們始終不予認同。他們認為,對於一切會產生不良後果的快樂,人們都應該盡量避免。對於一切不會引人向善的藝術,都會被人否定,在我們的印象中,柏拉圖就是其中的一個。在基督教中,快樂被視為最毒的東西,擁有不朽靈魂的人類追求它是不值得的。之所以有這樣的觀點,是因為基督教本身是鄙視肉身的,是始終在「罪惡」上糾纏不斷的。也正是由於人們總是把快樂和肉身上的享受聯繫在一起,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對快樂如此不認同。這顯然沒有任何公平可言。快樂既可以在肉體上,也可以在精神上。聖奧古斯都認為,性交是肉體快樂的巔峰,當然他本人是有了充分的了解才會這麼說的。如果我們承認聖奧古斯都的觀點,那我們說審美是精神快樂的巔峰也是完全可以的。

「藝術家在創造藝術的時候心思是非常集中的,一心想著怎樣把美融入自己的作品。」康德這樣說道。在我看來,作家創作的根本動機就是將自己的創作才能發揮出來,至於能否與美聯繫到一起,那就有太多的可能性了,他也不會關心這些。在瓦薩里德記載中,提香是個時髦的肖像畫家,他非常懂行,經驗豐富,且畫作的出產量很多。在創作《戴手套的男人》這幅畫的時候,他很可能是為了取悅顧客,才進行逼真的描繪。但在這個過程中竟然創造出了美,這是非常讓人意外而愉快的,當然這一切也與模特的天生氣質和提香本人的天賦有著很大的關係。還有一個真實的例子,彌爾頓曾經非常簡單明了地告訴我們,他是為了說教才創造了《失樂園》。他文章的字裡行間,美的存在同樣是個讓人快樂的意外。某種程度上講,美是可遇不可求的,就像創新和幸福一樣。

行文之初,我本不想對康德關於「崇高」的討論有所涉及,但康德始終堅持自己的想法:崇高和美的意義是相近的,都屬於審美的判斷;崇高和美的目的性都是主觀的,都有著相同的目的性(只是他沒有告訴我們原因)。康德說:「由於你們感到某一事物使你們的精神感到崇高,所以你們才稱它們是崇高的。」當我們想到連綿不斷的喜馬拉雅山的時候,或者是想像波瀾壯闊的大海的時候,我們心中所湧起的情感是無法被想像容納的。我們的精神就此得到升華,感到自己的無關緊要,這使我們認識到,我們應該具有超越其上的能力,而不僅僅局限於感官世界,哪怕我們現在滿懷敬畏。對此,帕斯卡曾說:「大自然是無法左右我們的人格的,哪怕它能夠奪走我們的一切。人是自然界中最脆弱的東西,就像是一根葦草。一滴水、一口氣就能置人於死地,所以用不著動用整個宇宙來對他進行毀滅。儘管如此,他仍舊比置他於死地的東西要高貴得多,因為他明白宇宙對他的優勢是什麼,明白自己即將死亡,而宇宙仍舊如往常一樣懵懂無知。」康德的審美感官是不健全的,若非如此,在文章伊始的時候,我們在思索西斯廷大教堂穹頂以及格列柯的《耶穌受難》等這些藝術品的時候,他肯定能感受到我們心中的情感與面對「崇高」對象(道德思想以及道德感)時的感受是相似的。

康德是一個道德家,這一點我們都知道。他在一篇文章里說道:「理性很重要,一個完全沉溺於尋歡作樂的人是沒有任何存在價值的。」這句話我們是認同的。接著,他繼續說道:「只有與道德思想相結合(無論多少),美麗的藝術才有價值,否則它就是一種干擾;它會在我們的精神世界散發對自身的不滿,我們越是依賴,它越是如此,而我們本身也會隨之更加不滿和無能。」,最後,他說:「陶冶道德情感和發揚道德思想是通往審美之路的真正途徑。」康德提出:「一個客體的目的性叫作美,這種目的性被感知的形式是與其目的體現相分離的」。儘管在給出這一深奧的假設時有些言不由衷,但沒有哲學家身份的我是不敢隨意妄言的。不過,在我看來,藝術品所具備的目的性必然存在於藝術家的意識之中,如果是這樣,康德那些零散的結論就缺乏意義了;因此我再三強調——他完成的作品才是最重要的,至於他的意識我們並無興趣。

很多年前,傑里米·邊沁曾說過一句非常驚世駭俗的話:「『推針』遊戲所帶來的快樂如果和詩歌所帶來的快樂是相同的,那麼它們即是同等的,沒有優劣之分。」

在這裡,我給大家解釋一下「推針」,因為現在已經很少有人了解它了。「推針」是個遊戲,確切地說是個兒童遊戲。遊戲規則是這樣的:一個玩家滾動針頭,試圖與另一個玩家的針頭交叉;如果成功了,他就可以用大拇指緊緊地按住兩個針頭,試著把它們吸離桌面;一旦得手他就贏得了另一個玩家的針頭。我玩這個遊戲是在上小學的時候,那時用鋼筆尖代替針頭。後來,校長發現這個遊戲里有著很重的賭博氣息,就立即下了封殺令——再有人敢玩這個遊戲,被逮到就是一頓暴揍。對於邊沁這句驚世駭俗的話,有人反駁說肉體的快樂怎麼能比得上精神快樂。這些結論自然是那些忠於精神快樂的人說的。他們之所以會把審美稱之為是一種罕見的天賦,是因為忠於精神快樂的人實在太少了。眾所周知,大多數人都是注重物質考量的,這是緣於實際的選擇。他們的快樂也沾染了很濃的物質氣息,而對於那些終生追求藝術的人,他們嗤之以鼻。這也是為什麼「唯美主義者」有貶義,而那些對美有著特殊鑒賞能力的人就是人們所說的唯美主義者。如何證明他們是錯的,證明推針遊戲和詩歌是有選擇、有差別的成了我們的難題。邊沁之所以會用「推針」遊戲(Push-pin)和「詩」(Poetry),是因為前者壓了後者的頭韻。

我們以草地網球為例。這是一項非常受大眾歡迎的運動,許多人都樂在其中。擁有冷靜的頭腦和敏銳的眼睛是打網球所具備的重要素質,此外還需要有判斷能力和技巧。如果你從貝多芬的《英雄交響曲》、提香的《基督下葬》和艾略特的《灰色星期三》中得到快樂與我打網球時所得到的快樂是相同的,那麼你無法證明你的快樂比我的快樂更精緻、更優越。這隻能說明你的審美天賦影響了你的人格,進而對你的道德也產生了影響。

康德曾經有過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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