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本書所引發的深思 審美創作與欣賞的鴻溝

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並沒有把它定位為一篇哲學論文,只是挑一些我所感興趣的話題在這裡探討,所以加兩句題外話也無傷大雅。對於審美的態度,知識界和美學評論家的觀點幾乎完全一致。

這似乎是一個感情範疇的問題,與理性沒有任何關係,但是他們卻要理性地去解讀,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也是不可避免的。其中切實這樣實行的是一個叫羅傑·弗萊的人。羅傑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藝術評論家,他文筆清晰,對繪畫也頗有研究,而且非常富有魅力。但他仍舊會被一些偏見(這些偏見來源於他自身所處的時代)影響,這一點和我們絕大多數人相同。按照他的思想,自由的審美衝動是藝術作品創作的源泉,而那些堅持自己的想法,限制藝術家運用這種自由審美衝動的贊助者,無疑值得我們去大力批判。此外,他還對肖像畫不屑一顧,因為肖像畫沾染的目的性太強,這種作品無疑是為了讓主顧獲得名望或者彰顯其社會地位。羅傑認為那些接受肖像畫工作的畫家像是對社會有害的寄生蟲,沒有任何價值。羅傑將藝術作品歸為兩類,「一類是通過自由表達真實審美衝動創作出的藝術作品;另一類是針對那些沒有欣賞美的能力的人,以一些小手段使他們獲得愉悅感。」這樣說給人一種很高傲的感覺。諸如墨索里尼和希特勒在牆上掛滿自己的畫像,古埃及法老給自己建造了一個巨大的雕像,他們這樣做都是為了使自己的形象在長期的影響下深入民心。還有一些可以稱之為藝術精品的畫像:提香的《戴手套的男人》、委拉斯凱茲的《教皇英諾森十世》以及貝利尼的《洛雷丹總督像》。這些畫的主顧是否滿意我們不好猜度,但是從菲利普四世經常為委拉斯凱茲做模特可以看出,他對委拉斯凱茲的畫作還是很滿意的。

認為藝術家的創作動機和一般觀眾或者評論家有關係是錯誤的,這也成了羅傑·弗萊論證中最大的漏洞。我想,如果他自己是小說家,那他很可能會像菲爾丁嘲笑理查遜那樣,寫一部類似《約瑟夫·安德魯斯》這樣的作品來嘲笑其他小說家的著作。這樣的寫作便成了獨自快樂,完全受創作本能的奴役。

眾所周知,狄更斯曾經受邀給一位著名漫畫家的插圖配文。雖然這個話題並不是他喜歡的,但是他仍舊將這份工作接了下來,無他,只是為了掙14英鎊的月俸而已。憑藉他接連不斷的幽默感、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才能以及旺盛的精力,狄更斯最終創造出了英語文學的偉大典範——《匹克威克外傳》。或許,他那天才的靈感也正是在各種各樣壓力和限制,以及不得不堅持的過程中迸發出來的。山姆·維勒父子這樣成功的角色就是這樣被他憑空創造出來,很是神奇。

一位嫻熟的作家會被創作的限制束縛是我未曾聽聞的。例如,一位主顧提出要求,讓畫家為他和他妻子畫一幅肖像畫,內容是跪在耶穌受難的十字架下,他或許是出於虔誠,也可能是為了沽名釣譽,但無論是哪一種,對畫家來講都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這位主顧的要求會侵犯到這位畫家的美學自由嗎?我想這位畫家肯定不會這樣認為。在我看來,正是因為這種傾向性的限制使得他的靈感在困境中更容易爆發出來。沒有哪一種藝術是不存在自身限制的。能夠在限制範圍內自由地發揮出自己的創作本能才是一個成功藝術家所具備的才能,而且還能以此判斷一個藝術家才能的高低。

在我的祖輩和父輩中,有人曾經對繪畫做過闡述。他們宣稱繪畫是一門神秘的藝術,由於只有畫家們才了解繪畫的意義,所以也只有他們才能夠充分欣賞繪畫。這種觀點最早在法國出現,在過去的一百年中,大多數美學理論都是源出此地。如果我記的沒錯,把這種觀點引入英國的是惠斯勒。他堅持認為,一般觀眾在本質上都是庸俗的,他們應該接受藝術家的每一句話,就像聆聽神諭一樣。花錢買畫,為藝術家提供生存、生活上的開銷是他們唯一的用處,至於他們對作品是批評還是欣賞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這簡直是胡言亂語。繪畫的技巧不過是藝術家用來實現表達目的的一種手段而已,談何神秘之處?與是不是一般觀眾沒有關係,每一種藝術形式的技巧都是獨特的。在他們看來,結果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的思維比較獨特,那你在觀察一幅畫的時候可能會著重於它的線條、色彩、空間和光線的整合手法,當然,這些與作品所要傳遞的審美價值是毫無關係的。我想,你不僅僅是在看畫,也是在讀畫,是在用你的全部個性去讀——帶著你的情感、習慣、生活經歷以及本能的愛憎。你個性的豐富與否同時也決定了作品傳遞給你的內涵是否豐富。只有畫家才能充分欣賞繪畫的說法落在畫家的耳朵里很是受用,但這樣的說法無疑是極其愚蠢的。這樣的說法只會誤導他們,讓他們僅限於職業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畫作,從而鄙視評論家所看到的一些東西。這樣的想法無疑是畫家的噩夢。萊奧納多·達·芬奇的《蒙娜麗莎》,現在能欣賞它的人已經很少了,但它對沃爾特·佩特的影響卻是我們所共知的。這幅畫的價值不僅僅體現在純粹的美的傳遞上,還體現在它對沃爾特奇特的感官造成的衝擊上。

《苦艾酒》是德加的一幅名畫,現在盧浮宮中。這幅畫所描繪的是一位女演員——艾倫·安德烈和一位當年聲名遠播的雕刻師。在他們那個行當里,他們之間的關係談不上醜聞。畫中是一間小酒館,酒館很破,擺著一張鋪著大理石面的桌子,周圍的環境骯髒而庸俗,兩人面對著桌子肩並肩地坐著。一杯苦艾酒擺在艾倫·安德烈的桌子前。兩個人的衣衫非常邋遢,好像很長時間不洗衣服不洗澡了,甚至能聞到他們身上的臭味。兩人的表情陰沉而凝重,醉醺醺地仰倒在長沙發上。他們的眼神無精打采,你甚至能夠從他們的眼神中讀出無動於衷的絕望和麻木的自暴自棄,他們彷彿已經陷入墮落的深淵無法自拔。

這幅畫沒有任何愉悅和美感可言,但它確實無疑成了世界上最偉大的畫作之一,它給人帶來的審美衝擊是非常純粹的。對於它漂亮的色彩、高超的構圖以及堅實的線條我不是看不到,只是我注意的是比這些更有價值的東西。我的感性在接觸到這幅畫之後變得異常敏銳,我彷彿看見了塞納河的碼頭以及它們的二手書店,彷彿看見了《馬奈特·薩羅蒙》,彷彿看見了聖米歇爾大街以及那些骯髒大道的小酒館和咖啡店,彷彿看見了蘭波和魏爾倫的詩……這一切都是出於意識與潛意識之間,源於我的思緒背後。不過單從美學價值的審美上講,顯然是不應該有這些聯想的。我沒有必要去在意,因為這些聯想讓作品給我帶來的快感大大增加。這幅作品能夠給予人們無限的遐想,因此,著名的評論家卡米爾·莫克萊爾對這幅畫的評論顯然是片面的。德加不可能僅僅因為前景里大理石面桌子的矛盾視圖而興起創作的衝動。

現在我必須向讀者坦白一件事。雖然一直以來我看似很輕易地對「美」進行談論,但對於它的含義我也不是很清楚、很確定。毫無疑問,「美」必然是有內涵的,只是我們不清楚是什麼。我們認為一件東西很美,那麼我們能否為此找個原因?排除它所帶給我們的奇特感覺,美是否還有其他含義?我發現,美學評論家們也同樣被這個詞困擾,甚至有人刻意避開它。有人說,在形體關係、對稱以及和諧中會有美的存在;有人說真和善其實就是美;還有人認為美僅僅局限於讓人愉悅的事物之中。康德對美做出了多個定義,但都脫離不開「思考之樂」這樣的觀點,在他看來這才是美所帶來的快樂。雖然這與我個人的見地不同,但康德始終堅信美是不可變的,這一點與很多美學評論家的想法一致。

在《恩底彌翁》中濟慈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他這樣寫道:「一件美麗的事物所帶來的快樂是永恆的。」這句話應該有兩種理解方式:其一,它的美如果始終被某一客體保留,那它也一直會給人帶來快樂。然而給人帶來快樂就是美的本性,這與哲學家口中的「分析命題」恰恰吻合,所以之前的一些未知信息並沒有人告知我們。我想這樣不是很重要的命題像濟慈這樣的聰明人是不屑於做的。或許他的意思只是說美麗的東西是快樂的源泉,永不枯竭,永遠美麗。這無疑是錯誤的。美麗的東西不可能長久存在,這一點與世間萬物相同。像古希臘的雕塑一樣,有時候它的生命周期很長,這種對人體塑造的藝術在古希臘文明的聲望中,稱得上是人體美的理想典範。但是在我們不斷地了解黑人藝術和中國藝術的過程中,希臘雕塑對藝術家的吸引力也逐漸減弱,最終將不再是靈感的源泉。它的美也正在慢慢被磨滅。這些跡象我們從電影中就能夠發現。

二十年前,導演是根據古典美來選擇主角的,現在卻對一些能夠體現人物人格的個性的表現以及他們的表情傳遞比較重視。因為導演們能夠嗅到古典美日漸沒落的氣息。有時候,美好的生命都是曇花一現。年輕的時候,我們都曾被一些詩和畫所帶來的真實的審美衝動吸引,但如今再也感覺不到它們的美,就像水曾經在一隻漏底的罐子中存在過一樣,只是現在流走了。新時代的人,需求也會隨之改變、更新,能夠滿足他們的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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