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本書所引發的深思 日常的康德教授

康德教授有一個僕人——蘭普,每天早晨四點五十五分會將他準時叫醒。到了五點鐘,他便已經坐在書房裡準備享用早餐,此時的他是一身晨衣、睡帽(在睡帽的上邊還戴有一頂三角帽)和拖鞋的打扮。早餐很簡單:一斗煙、一杯淡茶。

然後,他會用接下來的兩個小時對今天上午將要講的內容做一個詳細的思考。他換上衣服很快就能到達講堂,因為講堂就在他家樓底下。講座從七點一直持續到九點。聽他講座的人很多,在六點半之前排隊才能佔一個好位置。

康德教授講課的時候經常坐在一個小桌子後面,而且講課聲音很輕,像是在談話一樣。為了使講課的內容變得生動,他常常舉一些豐富、幽默的例子,打手勢是他很少做的事情。讓學生獨立思考是他的教學目標,所以他非常排斥那種他說什麼學生便記什麼的教學方式。

有一次他這樣說道:「我的話並不是神諭,所以沒必要句句都記得那麼清楚。」

他還有個習慣——經常觀察離自己最近的學生的表情變化,並以此判斷自己講的內容是否被他理解。但他的注意力也很容易被一些細微的事情分散。例如他的思路會因為一個同學的外套少了一粒紐扣而被打斷;他還碰到過一個上課打哈欠的年輕人,對此,他停下來說道:「打哈欠是人們無法抑制的,但是用一隻手擋住嘴是最起碼的禮儀。」

九點鐘,康德回房間換回他的晨衣、睡帽、拖鞋,繼續研究到下午十二點四十五分為止。這時,他會起身告訴樓下的廚娘開飯的時間,然後換好衣服回到書房等著開飯以及前來用午餐的客人。客人的人數大約在兩人到五人之間,一直都是這樣。獨自就餐是康德不敢想像的事情。據說有一次沒有人陪康德吃飯,他不得不讓僕人在街邊隨便找了一個人。

康德的時間觀念很強,對廚娘的備餐時間和客人的到達時間都要求準時準點。如果他想邀請某位客人,他會提前一天預約,這樣客人就有足夠的時間安排自己之前的預約,不至於和自己的邀請衝突。曾有一位叫克勞斯的教授,有一段時間幾乎天天到康德家吃飯(星期天除外),康德並沒有因此而感到厭煩或不滿,堅持每天送上自己的邀請。

康德吩咐僕人開始上菜並從客廳取來銀勺子的時候,客人已經全部到齊。像銀勺子這樣的寶貝康德會把它們鎖在書桌里,跟錢鎖在一起。康德會在大家都入座後說:「先生們,享用吧!」然後開始大快朵頤。這是康德一天里唯一的一餐飯,飯菜非常豐盛,有烤肉、豆莢燒魚、湯,還有一些時令水果及乳酪。為了方便客人選擇,每位客人身邊還各放了一瓶白葡萄酒和紅葡萄酒。

康德很喜歡說話,卻不喜歡別人插嘴或反駁,一個人說話似乎已經成了他的習慣。不可否認,康德在說話的時候很容易讓人生出愉悅之感,所以對於他這種壟斷談話的行為,客人們也不會排斥。在一本書中,他曾這樣寫道:「一個經驗並不豐富的年輕人倘若遇到一個規格檔次超乎想像的聚會,會很容易不知所措,談話時也生出一種窘迫感(特別是旁邊還有女士在場)。」很顯然,這個時候是絕不能用某些新聞做開場白的,因為人們會對他談及這個話題的原因非常迷惑。剛剛從街上走過來的他應該選擇談論天氣為什麼這麼壞,這才是最好的話題。這個十分方便的話題始終被康德用來當作開場白,哪怕他的餐桌上從未出現過女士。

簡單的開場白之後,他會把話題轉向當天的新聞(國際、國內的都有);接著,異邦習俗、旅行者的一些見聞以及一般文學和飲食他都會一一提及;最後,他會以一些幽默的故事結尾。他故事的素材很多,而且講得都非常精彩。「以笑聲結束用餐可以促進消化。」康德這樣解釋道。

午餐時間往往會很長,當然這也是他故意安排的,散席的時間也會拖到很晚。為了剋制自己的倦意,康德在客人離開後不會立即坐下。打瞌睡是他絕對忍受不了的,為了延長生命,睡眠時間是完全可以節制的,這樣能為有限的生命省出不少時間。所以,他養成了午後散步的習慣。

康德的身高不過五英尺,是個矮子,人很瘦,胸廓很窄,兩個肩膀也不一樣高。雖然長著一個鷹鉤鼻,但是他膚色潔凈,眉毛也很喜人。他長著一雙藍色的眼睛,雖然很小,但非常敏銳、有神。他經常戴著一副金色假髮,服裝乾淨整潔,領帶是褐色的,襯衫的領口和袖口都鑲滿了花邊。他的服裝(背心、外套和褲子)材料大都質地精良,他的鞋子上綉著銀扣子,穿著黑色的絲綢長襪。他一手拄著拐杖(拐杖是金頭的),一手用胳膊夾著那頂三角小帽。無論是陰雨天還是晴天,他都一如既往散步,時間不長不短,剛好保持在兩個小時。即便最惡劣的天氣,他也不曾停止,他會讓僕人給他撐一把大傘。當然,他也有過不去散步的情況,那是在他收到盧梭寄給他的《愛彌兒》的時候,他接連三天都留在屋子裡,對《愛彌兒》愛不釋手。

散步的時候,他會控制自己放慢腳步,在他看來,出汗是一件對身體有害的事情;同樣,為了避免著涼,他選擇一個人散步,這樣他就能避免說話,用鼻孔代替嘴來呼吸。因為和朋友一起散步的話,出於禮貌他不得不去說話,那樣就成用嘴呼吸了。他散步的路線是固定的,用海涅的話形容——在林登街上,他每天都會走上八個來回。每天,他離家的時間幾乎分秒不差,甚至讓鎮上的居民感覺他出門的時間比自己家的鐘還精準。康德回到家以後會窩在書房裡一直寫信,到天色變暗為止。每當這個時候,他都會思考一些困擾他的問題,目光也會習慣性地落在附近教堂的一座塔尖上。就他的這個習慣,還流傳著這樣一個故事:由於旁邊的幾棵楊樹長得太高了,高到剛好擋住了塔尖。有一天晚上康德因為沒有看到這個教堂的塔尖而感到十分焦躁。不過楊樹的主人倒是很好說話,同意將樹頂剪去,康德也因此省去了不必要的焦躁,可以繼續安心思考問題了。十點差一刻的時候,康德會放下手中繁忙的工作。十點鐘整,他已經進入夢鄉。

1789年7月中旬的一天,康德如同往常一樣,午後出門散步,奇怪的是,他並沒有按照原來的路徑去往林登街,而是選擇了另一個方向。這件事引起了格尼斯堡居民的無限遐想,在他們看來一定是發生了什麼大事。事實證明,居民們的直覺沒有錯。此時,法國大革命轟轟烈烈地開始了。康德也剛剛收到消息,巴黎的暴民於7月14日攻陷了巴士底獄,將囚犯全部釋放。

康德的父親是一個品德高尚的馬具匠,母親是一個虔誠的信徒,所以他的出身可以稱得上是貧寒。但對於父母,康德做出了這樣的評價:「他們給予了我道德上最完美的教育,沒有一絲缺憾。每每懷念他們的時候,我常懷感恩之心。」可以這樣說,他的哲學體系受他母親的影響很大,主要來自於他母親嚴格的宗教信仰。康德八歲入學,十六歲考入格尼斯堡大學。他母親這時已經去世,而他父親窮得幾乎一無所有,勉強能支付他的食宿費,除此之外對他再無其他幫助。他的經濟來源除了自己做家教之外,還有賴於他的鞋匠叔叔給予的一些經濟援助。當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在奧伯爾牌戲和撞球上的本事還讓他獲得了一些額外收入,也正是靠這些,他的六年大學才能夠讀完。康德二十二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去世,他的家庭也就此瓦解。康德的父母一共有十一個孩子,但只有五個活了下來:康德本人算一個,此外還有三個女孩以及比他小很多的弟弟。弟弟交給了鞋匠叔叔照顧,而女孩們都做了傭人,其中的兩個還嫁給了同階層的人。康德也在當地的一所學校申請助理職位,但是沒能成功,所以不得不奔波於外省的鄉紳家中做家庭教師。也正是因為這樣的生活經歷,使他能夠有機會接觸到高於自己階層的社交圈,與高層的舉止禮儀有所接觸,這為他後來所形成的優雅舉止和翩翩風度提供了足夠的基礎。這樣的生活持續了足足九年。後來,他獲得了學位並成功地成為哥尼斯堡大學的一名講師。他住的地方是一所公寓,吃飯可以選擇小飯館——他總會選那些可能遇見好夥伴的小飯館——他對住所的要求是很嚴格的。有一次,公寓里一隻大公雞的叫聲打斷了他的思考,為此,他想把那隻大公雞買下,但是公雞的主人不同意,他只好換了個地方居住。此外,他還經歷了兩次搬家,一次是因為同住的客人講話太無聊了;還有一次是同住的客人希望他在學術上寫一篇長篇大論,要知道這是他最不願意做的事情了。康德經濟有了好轉是在很多年以後,他也終於能夠買一座屬於自己的房子,並且還有餘錢雇一個僕人來照料自己的起居。他房子里的傢具非常少,空蕩蕩的,唯一一幅用來裝飾的畫便是盧梭的肖像——是他的朋友送給他的。牆壁原先是雪白的,但經過了那麼多年的煙熏,已經一片漆黑,完全可以在上面寫名字了。有人這樣想就會有人付諸實踐,康德也因此婉轉地批評了一位這樣做的客人。

「這可是我保存了多年的灰塵啊!與那些用金錢買來的帷幔相比,這看著多自然,為什麼要擾動它們呢,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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