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伯克的讀書筆記 伯克文風的幾個特點

對稱是伯克文風紮實的基石,這一點不難發現。「在構句中,第一個用到對稱的人是德萊頓。」赫茲列特這樣寫道。但是,當人們想把兩個句子連起來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對稱,所以這樣說很讓人費解。例如這句話就有一定的對稱性:「他外出散步,回家被淋濕了。」然而,對於德萊頓的散文,約翰生博士做出了不同的評價:「德萊頓的長句在模式上並不固定,分句也從不對稱,幾乎每個字都是隨性而為,但是每個字又都用在了恰當的位置,很是巧妙。」與之前的說法完全不同,這就是權威的批語。三連環(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貼切的詞)是伯克所熱衷和擅長的方式,即將三個形容詞、名詞或者三個從句並列起來,起到加強語氣的作用。下面,我們來舉一些實例來證明:「這樣有活力、有恆心、有幹勁地支持一項事業,在此之前還從未有過。」「這種缺陷足以削弱、分裂、瓦解帝國的完整性,難道他就沒有儲備力量進行彌補嗎?」「他們在意見上應該得到高度的尊重,他們在願望上也應該佔據相當的位置,他們在事務上得到的關注也應該不是短暫的。」「在我看來,這對於清醒的人是不體面的,對於聰明的人是不明智的,對於人性的意志是粗暴而不慈善的。」同一句式的頻繁使用只會令伯克的文章聽起來愈發單調無趣味。當然,這樣的句式也會帶來一些無可避免的缺陷——三連環中的兩環倘若過於相似就會失去傳達情意的初衷,給人的感覺只是為了製造聲勢。

對比的手法在伯克的文章中也經常被用到,當然這也是對稱的另一種形式。據赫茲列特所說,這一手法最早出現在《閑談者》中。這樣的說法是無憑無據的,即便有一些跡象,也不過是道聽途說罷了;經過我的檢驗(雖然略微草率),仍沒有發現支持此說法的證據。更為顯著的例子我們能在《諺語大全》中獲得。我想,約翰生也正是通過對這本書的研究以及對拉丁文著作的閱讀來塑造自己的寫作方式的吧?對比的形式在他這裡得到了完美展現,並在他的聲勢及威望下長久不衰,維持自己的魅力。將一個複句的兩個分句拆開,並賦予相似的構句方式便是對比,語法學上便是這樣講的。如果這樣的說法成立的話,那「明對」和「暗對」這兩種形式的對比就必須為我們所接受。明對和暗對所強調的東西不同,一個是重在反差,而另一個是強調對稱。明對的例子我先舉一個:「保全職位是醫生最先想到的,但是卻沒有想到自己有失去名望的危險。」暗對的例子也舉一個:「就像是美德始終受它壓制一樣,名譽也始終難以超過財富,而它們也再無權對我們的良心進行評判。」

對比句是非常富有力量的。如果說對比句目前已經很少有人用,那隻能是出於一個原因,這個原因約翰生曾經提到過。對比句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為了加強思想上的對照,一旦淪為只是為了製造聲勢以及悅耳的聲音的手段,那就讓人感到不耐煩了。然而就是在這一點上約翰生受到了柯勒律治的抨擊,並將之與朱尼厄斯做比較,柯勒律治這樣說道:「約翰生的對比僅限於詞與詞之間的對比,與朱尼厄斯那種思想與意象的對比相比,毫無是處。」最後,它便成了一種措辭手段。在最後一位善用對比的作家——麥考利手中,濫用對比而招致的煩人一面更是表現得淋漓盡致。現在,對比已經徹底淪落,這是非常不幸的,它那超強的說服力以及強大的氣勢無不能夠用在最為精準的位置,但都就此埋沒。

有一篇運用對比的佳作——《朱尼厄斯的信》,這部作品所使用的手法是非常令人欽佩的。柯勒律治曾這樣評論:「朱尼厄斯的文風是我所見過的最拖沓的,有的句子甚至寫到了五六行的長度。」然而我並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倒是赫茲列特對於這一點情有獨鍾,並且還刻意模仿過。為了能夠更好地展現朱尼厄斯的文風,我在下面引用了他寫給貝德福德公爵的一封信里的最後一段:

「所以轉換場景是沒有用的。就如同你無法擺脫自身的桎梏一樣,你同樣擺脫不了你的敵人。身處他國,面對指控,你能在內心尋找到的只有絕望、訓斥和指責,沒有一絲安慰。然而,在我看來,雖然這個危險圈你無法退出來,但是你完全可以選擇退出生意場;雖然你不能找到安全,但是完全可以讓那些荒唐的東西停止。將自己的利益與那些惡友們的骯髒利益混為一談,聽取他們建議的時間太長,那些君子所應該珍視的一切都為了他們而捨棄,這才是我最為擔心的。與他們曾經慫恿你的年少惡行如出一轍,現在不停地鼓動你的老年昏聵,它們的鄙陋竟是如此相似。他們對於道理和禮數全然不通,對於以往的教訓,他們會阻止你去吸納,哪怕是一些無德之人也應該有的體面,他們也不會留給你一絲一毫。直到現在,他們仍舊向你灌輸人生如戲,主人公當始終如一的思想,他們會對你說,活著無德,死了就該無悔。」

構句曾受對比句的風尚影響非常大。想要弄清楚這一點,只要將伯克的文章和德萊頓的文章做一下對比就會完全明白。「對工完整句」的價值將在這裡得到最完美的體現。其中一點我需要向讀者們講清楚:於對工完整句而言,直到句子結束的時候句意才會表達完整;還有一種情況是散句——在句意已經暫時表達完全的情況下再外加一個從句。在英語中,通過倒裝來製造懸念的情況並沒有,所以散句便成了大路貨。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英文的散文具有很濃的散漫氣息。句子的統一性一旦被破壞,從句的逐句疊加便成了在作者身上很容易出現的情況。對比句緊湊完整的風格很容易創造出古典的對工完整句,並且彰顯其語言的魅力。我在下面引用一段伯克的句子作為例子:

「確實,在整個法蘭西王國的面貌上,城市非常富裕而且包羅萬千,橋樑林立,大道寬廣,雄闊的大陸被人工運河的河道貫穿,不但提供了便利,而且還打開了內陸與海上交通;在防禦工程上,她的堡壘的建造以及維護是如此不計工本,在眾多施工上也是膽大而技藝精湛,讓她在面對四面八方的攻擊時,有著不可逾越的堅壁和武裝森嚴的防線作為她最可靠的保護;在耕種上,精耕細作已經遍及她廣闊疆域的每一寸土地,全世界的優良作物在法國都取得了最完美的培育方法;在紡織業與製造業上,她僅次於英國,甚至在一些方面能與英國平分秋色;在慈善事業上,無論是私人的還是公共的,她都能做到宏大而堅實;在豐富、美化生活的藝術品上,這個國家有太多值得我們搜尋和品味的東西;在人才上,有得力的政治家,戰爭中為她博得威名的軍人,世俗和宗教的演講家與詩人,以及思想深邃的哲學家、歷史學家、神學家以及評論家……這一切讓我生出無限的遐想與驚嘆之情,我的思維也得以從發出非難——如此草率和肆意——的邊緣被拯救回來,使得我能夠重新認真地去追尋讓這樣一個龐大社會歸為一片廢墟的潛在的巨大罪惡是什麼。」

三個短句最終結束了這個段落。我所要說的是,伯克利用「鬆散」的結構將幾個從屬分句聯繫起來,最後再在整句的結束處表達出整個句意,這樣的技巧令我嘖嘖稱奇。利用從屬分句構造出完整句是約翰生所擅長的,也就是後來語法學家口中的「擴展複合句」;與伯克的句子相比,它缺少了伯克所特有的那種緊迫感,那種流動的感覺。此外,我還要說明,為了使句子擺脫單調的感覺,以達到理想的語言效果,伯克在將多個相同句式的分句羅列的同時,還將組合和頓挫進行了交換。在一連串的打頭詞中,「在」被不斷地重複運用,使得語勢空前強大。雖然這僅僅是一種修辭手法,但如果運用在演講上,就會起到疊加氣勢的效果;不得不說,伯克的公眾演講經歷對他的文風影響頗大。能夠寫出這樣一串長句的人,我想在目前的英國怕是找不到了;或者,對於這樣的長句,人們早已不屑於去寫。寫出「散句」是一個利用英語寫作的人很容易做到的事,這與英語的特性是脫不開關係的,所以現在的人都喜歡寫短句,或許這是一種本能的渴望吧。只是為了抵禦這種「散句」傾向。不久前,我接到了這樣一則消息,一位大報的編輯在句子長度上對他的供稿人做出了要求——每句話不得超過十四個字。長句有缺點也有優勢,句子長了就容易乏力、鬆散,語意也會隨之變得晦澀、模糊;但是在表達的空間上卻非常廣闊,使得我們可以通過組織素材、抑揚頓挫來衝擊高潮。句子長度最為驚人的要數十七世紀的文體家們寫出的句子了,所以一些特有的缺陷在他們身上有時候也是不可避免的。當然,這樣的錯誤很少發生在伯克身上。他總會有合適而結實的框架來安排他的句子,無論這個句子有多長,修辭有多豐富,從句有多複雜;他所列出的框架結構宛如一個輕車熟路的嚮導,在不把你帶到岔路和帶到路邊停留的同時,將你一帆風順地帶到句子的結尾。對於句子的長度,伯克每次來回調節都非常仔細。拋卻一些明確的修辭目的,他不會用一連串的短句或者長句,因為那樣會讓你感到厭煩和疲累。

伯克的節奏感非常強。在他的散文中,我們能夠聽到十八世紀的聲音,甚至有一種聽海頓的交響樂的感覺,只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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