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在這個鐘點兒,克里舍林蔭大道已經人滿為患了。只需要發揮一點兒想像力,就能夠在過往行人中發現不少庸俗小說中的人物。有職員,有女店員,有從巴爾扎克 書中走出來的老傢伙們;還有各行各業的成員,無論男女,他們在利用人性的弱點牟利。在巴黎比較窮困的地區,大街上熙熙攘攘,充滿活力,讓人血脈賁張,卻也準備了斯特里克蘭這麼一個出人意料的人物。

「你對巴黎很熟嗎?」我問道。

「不熟,我們度蜜月時來過,從那以後就再也沒來過。」

「你究竟怎麼找到你住的這家旅館的?」

「別人給我推薦的,我想找家便宜的旅館。」

苦艾酒端上來了,我們故作莊重地把水滴到正在溶化的糖上。

「我想我最好馬上就告訴你我來見你的原因。」我多少還是帶些窘態地說。

他的眼睛眨了眨。

「我知道遲早有人會來的,我收到了艾米的很多來信。」

「那你一定很清楚地知道我要說什麼了。」

「我沒讀那些信。」

我點上一支煙,讓自己有時間考慮一下。我現在真的不知道如何來完成自己的使命了。我事先安排好的一套雄辯的說辭,哀婉的也罷,憤激的也罷,似乎在克里舍林蔭大道有點不合時宜了。突然,斯特里克蘭咯咯笑了起來。

「這可是件苦差事,不是嗎?」

「哦,我不知道。」我回答道。

「嗯,聽我說,你乾脆竹筒倒豆子都說出來吧,然後,我們好好玩一個晚上。」

我遲疑不決。

「你腦子裡閃過這樣的念頭沒有,你妻子現在痛苦極了?」

「她會挺過去的。」

我簡直無法形容他說這話時罕見的冷酷無情。他的回答讓我語塞和不安,不過我盡量不表現出來。我採用了我的叔叔亨利——一位牧師,每次在他為候補副牧師協會向親戚們募捐時,都會用的口吻說道。

「你不介意我實話實說吧?」

他笑著搖了搖頭。

「你這樣對待她,良心上過得去嗎?」

「過不去。」

「你對她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嗎?」

「根本沒有。」

「那麼,經過了十七年的婚姻生活,你又沒發現她有任何錯誤,你就這樣把她拋棄,豈不是太過分啦?」

「是很過分。」

我吃驚地瞥了他一眼。我說的話他全都認賬,好像釜底抽薪,讓我所處的形勢複雜起來,且不說變得荒唐可笑了。我原來準備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循循善誘,連唬帶嚇,規勸告誡;如果需要的話,甚至破口責罵,大發脾氣,冷嘲熱諷。但是如果罪人對他所犯罪惡供認不諱,懺悔無誤,接受禱告的牧師還有什麼可說的,還有什麼可做的呢?我對他這種人毫無經驗,我自己的人生閱歷好像與當下的情景格格不入。

「還有什麼話要說嗎?」斯特里克蘭問道。

我設法動了動嘴皮子。

「好吧,如果你承認了,似乎就沒有什麼可多說的了。」

「我想也沒有了。」

我覺得我執行這差事的策略不太高明,我顯然有點窩火。

「別的都不說了,你總不能一分錢不留,就把你的妻子甩了呀。」

「為什麼不能?」

「那她靠什麼過日子呀?」

「我已經供養她十七年了,為什麼她就不能自己養活自己,做個改變呢?」

「她做不到嘛。」

「那就讓她試試。」

當然,我還有很多話可以應對。我可以說說女人的經濟地位,男人如果接受了婚姻,他就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無論這種契約是公開的還是默認的,以及其他的很多話,但我覺得只有一點才是真正有意義的。

「你不再愛她了嗎?」

「一點兒也不愛了。」他回答道。

這件事對所有的相關方都非常嚴重,但是他回答問題的態度卻是輕鬆愉快、厚顏無恥的,我只得咬緊嘴唇,不讓自己笑出來。我提醒自己他的所作所為是令人厭惡的,我努力激起自己出於道德上的義憤。

「他媽的,你總得為你的孩子想想。他們從未傷害過你,他們並沒有要求你把他們帶到這個世界上來。如果你把一切都扔下不管的話,他們只好流落街頭了。」

「他們已經過了那麼多年衣食無憂的日子了,享的福超過了大多數的孩子。再說,也有人會照顧他們的,真到了那一步,麥克安德魯一家人會資助他們上學的費用的。」

「難道你不喜歡他們嗎?他們是多麼可愛的孩子呀,你的意思是說,你不再想和他們有任何的瓜葛了嗎?」

「當他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我很喜歡他們,但是現在他們已經長大了,我對他們就沒什麼特殊的感情了。」

「你真沒有人性。」

「我說也是。」

「你似乎沒有一丁點兒的羞愧。」

「我沒有。」

我試圖再換一種方式。

「每個人都會說你是個豬狗不如的傢伙。」

「讓他們去說吧。」

「你難道就不怕大家在背後戳你的脊梁骨?」

「不怕。」

他簡短的回答充滿了傲慢,使我的問題,儘管是自然而然的,卻聽起來很荒謬。我反思了一兩分鐘。

「我很好奇如果一個人明知道別人都在非議他,他還能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你確定這些閑話不會讓你開始覺得擔憂嗎?人人都會有某種良知,遲早你也會良心發現的,假如你的妻子死了,你的內心不會受到悔恨的折磨嗎?」

他沒有回答,我等了一會兒,希望他能開口。最終還是我自己打破了沉默。

「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我要說的只有一句,你是個該死的傻瓜。」

「不管怎樣,大家會迫使你撫養妻兒的。」我反唇相譏,多少有點惱羞成怒了,「我料想法律也會為他們提供保護的。」

「法律能在石頭裡榨出油來嗎?我沒有錢,我只有大約一百鎊了。」

我開始比來之前更摸不著頭腦了,從他所住的旅館上看,他目前窘迫的境地倒是不假。

「當你花光了這點錢,你打算怎麼辦?」

「再去掙點兒。」

他相當冷靜,他的眼角一直保持著嘲諷的微笑,使我說的全部話好像很愚蠢。我停頓了一會兒,考慮我下面最好再說些什麼。但這次他卻先開口了。

「艾米為什麼不可以再嫁人呢?相對來說,她的年齡還算年輕,長得也不錯。我可以肯定地說,她是個優秀的妻子,如果她想跟我離婚,我不會介意給她提供必要的借口。」

此時輪到我微笑了,他很狡猾,但最終狐狸的尾巴還是露了出來,這才是他的目的所在。出於某種原因,他必須把他和一個女人已經私奔的事實掩蓋起來,而且千方百計地把她藏在了某處。我斬釘截鐵地說:

「你的妻子說了,無論你用什麼樣的手段都不能誘使她同你離婚,她已經下定決心了。你還是徹底死了這條心吧。」

他大吃一驚地看著我,這表情顯然不是裝出來的。他嘴角的微笑消失了,十分嚴肅地說道:

「可是,我親愛的朋友,我不會在意的。她同意離婚還是不同意離婚,跟我沒有一點兒關係了。」

我笑了起來。

「哦,算了吧,你沒有必要把我們當傻子。我們碰巧知道你和一個女人私奔了。」

他愣了一下,然後突然爆發出一陣大笑。

他的笑聲如此放肆,引來了坐在我們周圍人的目光,有些人也跟著笑了起來。

「我沒看出來這事有什麼好笑的。」

「可憐的艾米。」他笑容未消地說。

隨後,他的臉變成一副不屑和鄙夷的樣子。

「女人就是頭髮長見識短,可憐的腦袋瓜里只容得下一件事:愛情!永遠是愛情。她們認為男人離開她們只是因為他想要別的女人。你認為我是這樣的傻瓜嗎,會因為另外一個女人而重蹈覆轍?」

「你的意思是,你不是因為另外一個女人而拋棄你的妻子?」

「當然。」

「你敢發誓嗎?」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這樣要求他,這話說得太沒水平了。

「我發誓。」

「那麼,看在上帝的分上,你究竟為什麼離開她?」

「我想畫畫。」

我盯著他看了好長時間。我搞不明白,我想他是瘋了。別忘了我那時還很年輕,在我眼裡,他是一個中年人,我除了目瞪口呆外,什麼也記不得了。

「但是你都四十歲了。」

「我想到的是,這正是開始畫畫的好時候。」

「你以前畫過畫嗎?」

「在小時候,我特別想成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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