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兒童期(2~12歲) 二、童年,快樂比什麼都重要

隨著孩子的身體變得越來越強壯,他就會發現哭泣是沒有意義的。這時候,他已經有了滿足自己願望的能力,所以不用再經常求助於他人。體力增強後,他的智力也會得到發展,從而懂得怎樣合理運用自己的體力。

在人生的第二階段,兒童有了獨立的意識,開始了個人生活。由於有了記憶力,他的感覺能夠延伸到他以後的生命之中。

此時,孩子開始掌管自己的意識,成了一個獨立的人。他能感受到快樂和痛苦,並且已經是一個具有精神的存在了。

我們可以給人的生命設定一個最長的期限,並且每個人在每一個年齡段都有機會達到這個期限。但是,這個世界上最不確定的東西就是人的壽命了,能夠達到那個期限的人少之又少。

一個人的人生經歷越少,那他生存的可能性也就越小,所以說,人在生命的初始階段遭遇危險的可能性最大。初生嬰兒的存活率非常低,大概只有一半的孩子能夠安全長大成人,或許你的學生不包括在這一半之內。

現在的教育強加給孩子各種各樣的束縛,讓他們終日生活在痛苦之中。為了我們強加給他們的那些不確定的未來,我們犧牲了他們的現在,真不知道我們在這樣做的時候是怎麼想的。

就算我們的目的是好的,可當我們看到那些孩子因不自由而鬱鬱寡歡的時候,我還是會忍不住感到憤怒。

孩子們就像囚犯一樣,在我們的奴役下從事著繁重的勞動,可想而知,這樣的教育對他們能有什麼好處。

就這樣,孩子們在永無止境的懲罰和哭泣聲中度過了本該無憂無慮的童年。我們剝奪了他們的快樂,甚至葬送了他們的生命,卻美其名曰全是為他們著想。

想想看,有多少父親和老師以愛的名義摧殘著那些孩子?又有多少孩子犧牲在這種摧殘之下?

或許,這樣悲慘的經歷帶給孩子們的唯一好處就是,當他們離開人世的時候不會對這個讓他們飽受痛苦的世界有任何留戀。

真正的對孩子的愛護是給他們足夠的嬉戲和玩樂的空間,培養他們善良的品行。有誰不留戀那美好而恬靜的童年呢?

童年時光稍縱即逝,我們為什麼非要剝奪他們享受這段天真爛漫的人生的權利呢?時間對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只要失去了就永遠不會再回來,我們為什麼要讓他們在悲傷和痛苦中度過呢?

那些做父親的,你們永遠不知道上帝什麼時候就把你的孩子的生命奪走了,所以讓他們盡情去玩耍吧!只要他們能感受到快樂,就讓他們痛快地去追求吧,就算哪一天他突然離世了,你也不會因沒有讓他享受到生命的樂趣而後悔莫及。

我知道,肯定會有很多人站出來反對我的觀點,我彷彿已經聽到了那些自作聰明的人的叫囂了。

你們把孩子們塑造成你們想像中的樣子,絲毫不顧及孩子自己的意願,為了那虛無縹緲的未來,你們犧牲了孩子們的現在。你們不亦樂乎地為孩子們做著安排,可你們那不切實際的願望根本就不可能實現。

你們這樣回應我,說童年時期是改變一個人的壞毛病的最佳時期,所以你們覺得就應該讓孩子們多受點兒苦,這樣他們將來就能少受點兒苦了。

但是,誰賦予了你們這樣的權力去隨意安排孩子們的人生?誰又能肯定你們的良苦用心帶給孩子們是幸福而不是傷害?誰又能保證你們強加給孩子們的痛苦會減少他們將來遇到的麻煩?

既然你們無法證明現在多承受些痛苦將來就能夠多享受些幸福,那為什麼還要在他們本該無憂無慮的年紀讓他們過水深火熱的日子呢?還有,你們怎麼知道孩子的壞毛病是孩子的天性使然,而不是你們一手培養起來的呢?

為了讓孩子獲得明天的幸福,卻以今天的快樂為代價,這是多麼愚蠢的想法啊!自由快樂的孩子和嬌生慣養的孩子是不一樣的,可那些所謂的理論家卻把兩者混為一談。現在我就來談談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

在人的一生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就好像在自然的秩序中,人類有它的地位一樣。

我們要尊重孩子的天性,讓他們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發展自己的才能,不能整齊劃一地全部把他們培養成同一個樣子。至於那些自然因素,是我們所不能控制的,如果我們過多地干涉,反而會適得其反。

幸福和痛苦都是主觀感受,我們每個人都很難感受到絕對的幸福和痛苦,更不可能從一件事情上同時體驗到這兩種感覺。人的感覺和身體一樣,時時刻刻都處在變化之中。

不同的人遭受的痛苦的程度是不同的,遭受的痛苦越少,人就會感覺越幸福。在我們的人生中,痛苦總是多於幸福,所以一個人幸福的程度是以他遭受的痛苦的多少來衡量的。

痛苦源於想擺脫痛苦的慾望,幸福源於想獲得幸福的慾望。慾望意味著缺乏,而缺乏會導致痛苦。

所以,一個人若不能滿足自己的慾望,那他就不會幸福,那些真正幸福的人一定是那些有能力滿足自己的慾望的人。

那麼,怎樣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和智慧呢?

有人說,減少自己的慾望不就行了嗎?錯。人一旦沒有了慾望,那他的能力就得不到充分的發揮,能力得不到發揮人就會感覺空虛。

那提高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就可以了呢?錯。人的慾望會隨著能力的增加而膨脹,結果只能導致更深的痛苦。

最好的辦法是達到慾望和能力之間的平衡,用擁有的能力去滿足擁有的慾望。能力得到充分發揮的同時,慾望也得到了滿足,這樣人就能保持內心的平靜,從而投入到有序的生活之中。

最初,人的慾望是有限的,所以大自然只賜予人有限的能力,而把更大的能力隱藏在人的內心深處,等到需要的時候再爆發出來。

只有在人生的最初階段,我們才能享受到真正的幸福,因為只有那個階段我們的慾望和能力是平衡的。

在我們的潛在能力中,有一種叫作想像力。一旦我們的潛在能力被激發出來,想像力就會超越其他能力而一路領先。憑藉豐富的想像力,各種好的壞的關於未來的可能性全都呈現在我們面前。如此一來,一連串的慾望接踵而至,迅速霸佔了我們大腦中的所有空間。

於是,我們開始展開追求,可等我們終於實現自己的目標的時候卻發現它早已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我們想要的依然離我們很遠。

我們看不到自己過去的努力有什麼價值,而對前景的渴望卻在不斷增長。我們拼盡全力卻看不到盡頭,甚至覺得自己明明在享受生活,卻沒有任何幸福可言。

人越是接近自然狀態,能力和慾望之間的差距就越小,因而更容易獲得幸福。我們擁有的東西越少,所感覺到的痛苦也就越少,因為讓我們痛苦的不是缺乏什麼,而是需要什麼。

現實世界是有限的,而想像的世界則沒有邊界,既然無法擴大現實,那我們只有抑制想像了,因為這兩者之間的差距導致了種種痛苦的產生。

除了公認的幸福因素健康、體力、良知以外,每個人對人生幸福的理解都各不相同。事實上,除了身體上的不適和良心上受到的譴責,其他一切痛苦都源於個人的想像。

有些人會說,這些道理他們都了解。我相信這種說法。不過,道理是一回事,真正實施起來卻又是另一回事了。在這裡,我想要說的是道理的實施問題。

我們經常用「柔弱」來形容一個人,這裡所說的「柔弱」其實指的是一種生存關係。只要能力足以滿足需要,就算是一隻昆蟲,也可以說它是強大的;反之,如果需求總是大於能力,就算是大象或者獅子,甚至英雄或者天神,也是柔弱的。

與那些按照自己的天性過著平凡而快樂的日子的凡人相比,不顧自己的天性而一味蠻幹的天使是柔弱的。一個人如果總是做力所能及的事,那他就是強者,如果總是做力所不及的事,那他就會變成弱者。

你的體力並不會隨著官能的擴大而增加,如果你的驕傲之心膨脹快於體力的增長,那麼你的體力反而會因此而減弱。

我們要在屬於自己的範圍里活動,就像蜘蛛總是待在網的中間位置一樣,這樣我們就總能處於一種滿足的狀態中。我們不會抱怨自己的柔弱,因為我們沒有感覺到柔弱。

一切動物的能力都是與其自我保護的需要平衡的,只有人的能力會出現被閑置的狀況。正是這高級之處把人類推進了痛苦的深淵之中,這是多麼奇怪的一件事情!

一個人靠自己的雙手所生產出來的東西足夠滿足他的生存所需,如果他足夠明智的話,他不會在意那些多餘的東西,而是始終處於一種滿足的狀態中,因為他沒有了其他的奢求。

法沃蘭曾經說過:「一個人的財富越多,他想要的東西也就越多。所以,要想獲得自己所缺少的東西,最好的辦法就是捨棄自己所擁有的東西。」

所有的痛苦都源自對幸福永無止境的追求。一個人如果能在自己現有的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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