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們是如何感染上不誠實的病毒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因為學生們為了幾美元作弊而惱怒,這是一回事(儘管這種欺騙行為很容易出現);當作弊在大範圍內發生時,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當小組內部有幾個人不遵從準則時,他們影響了周圍其他人,而這些受影響的人反過來又會影響他們,以此類推。我認為,2001年的安然事件和2008年的華爾街金融風暴等很多案例,都是由於人們的相互影響才發生的。

人們能很容易地聯想到下面這種情景:大型銀行的一名知名銀行職員鮑勃進行了不正當交易,並從中獲取了很多利益,例如對某些金融產品要價過高,次年才報告銀行損失等。大型銀行的其他職員聽說了鮑勃的所作所為,在吃午飯的時候對此談論了一番。其他大型銀行的職員聽到了他們的談話,這件事就這麼被傳開了。

短時間內,很多銀行職員都明白鮑勃不是唯一捏造數據的人,還將他算作他們內部的一員。現在對他們來說,捏造數據是可接受的行為,至少在「保持競爭力」和「保證股東得到最大利益」 這方面是可接受的。

同樣的,考慮這樣一個情景:某個銀行動用政府救市的資金來支付其股東的紅利(或者銀行只保管現金,不借出)。很快,其他銀行的董事也認為這是合理的行為。這是一個簡單的過程,這種行為上的敗壞是我們身邊每天都會發生的事。

當然,銀行不是唯一會發生這種個別行為影響其他人行為的地方,在其他地方,如美國國會等政府部門的情況也是如此。在美國立法廳就能看到違背社會準則的例子,如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這些委員會是在大約30年前建立的,幫助美國國會成員為其政黨和立法者籌集資金,以便在選舉中使用。這些錢主要是從說客、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團籌集得來,且籌集的錢數限額和個人候選者的捐獻限額不同。除了繳稅和向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上繳的部分,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的錢沒有什麼使用限制。

你能想像到,美國國會成員已經養成了用政治行動委員會的資金支付與選舉無關的開支(保姆的開銷、去酒吧的賬單,以及科羅拉多滑雪旅行的費用等)的習慣。此外,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籌集的數百萬美元中只有不到一半的錢被用在了真正參加選舉的政客身上;其餘的錢被用於不同的地方:籌集資金、日常費用和僱用員工的費用等。正如美國國家公共電台的斯蒂芬·霍恩在節目《商場》上所說的那樣:「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把資金都用於籌集資金了。」

為了處理政治行動委員會濫用資金的問題,2006年美國國會選舉後通過的第一條法律就是限制美國國會成員可以自由支配資金,強制他們公開錢的流向。但我們也能預測到,立法好像沒起作用。就在法律通過的幾周後,美國國會成員的行為又像原來那樣了:有人用政治行動委員會籌集的錢看脫衣舞女郎表演,一擲千金去派對玩樂,且幾乎沒有人有記賬的習慣。

怎麼會這樣呢?很簡單,過了一段時間以後,當美國國會成員看到其他政客把政治行動委員會籌集的資金用在不正當的地方時,美國國會內的社會準則就急轉直下了。漸漸地,美國國會成員就認為政治行動委員會的資金能用於各種個人的和「各領域」的活動,現在,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資金的濫用問題,就像在首都工作的人們穿西裝戴領帶那樣平常。正如皮特·塞申斯(得克薩斯州共和黨國會成員)在回應他在拉斯維加斯娛樂場所消費幾千美元一事時的回應:「我已經分不清什麼是準則,什麼是習慣了。」

你也許會想,美國國會兩黨分化,這些消極的社會影響會在黨派內部存在。如果一個民主黨派人士違背了原則,他的行為就只會影響其他的民主黨派人士;且共和黨派人士的不良行為就只會影響共和黨派人士。但根據我在華盛頓特區有限的經驗來看,當沒有媒體關注時,民主黨和共和黨的社會行為(儘管兩黨的觀念不同)比我們想的要相似得多。這樣就使得任何國會成員的不道德行為都能超越黨派的界限,影響其他的成員,不管這些人是何黨派。

你可能還不知道論文工廠是什麼意思,論文工廠是專為高中生和大學生寫論文的公司(當然是要收錢的)。這些公司聲稱,論文工廠是用來幫助學生寫出原創性的文章,但從公司網址的字面含義(eCheat.)就能看出,公司真正的目的很明顯。(順便說一句,該網站的標題行寫著「不是作弊,而是合作」。)

教授普遍關心的是論文工廠及其對學生學習的影響。但教授沒有親自使用論文工廠的經驗,不知道這種工廠究竟是做什麼的,或到底有多好,也很難把握應該有多擔心。所以埃蘭·格呂奈森(我在杜克大學研究中心的實驗室主管)決定與我一同嘗試一些有名的論文工廠的服務。我們從幾家工廠中訂購了一些典型的大學期末論文,我們選的論文題目是「作弊」(吃驚吧)。

我們給論文工廠提的內容要求是:

人們何時會作弊?為什麼會作弊?請考慮到不誠實行為包含的社會情況;對「作弊」這個主題的思考要深刻。要考慮到欺騙的不同形式(個人的、工作上的等),以及其在欺騙的社會文化中是如何變得順理成章的。

我們的寫作要求是,期末論文是給社會心理學專業的大學生寫的,需要寫12頁,包含15個參考書目,寫作格式按照美國心理學會的要求,2周內完成。我們認為這種要求是很基本的,也符合慣例。論文工廠要求我們為每份論文提前支付150~216美元。

我們2周後收到的論文簡直就是在胡扯。有幾份論文試著模仿美國心理學會論文的格式,但沒有一份是沒有錯誤的。引用的內容很牽強,參考書目也很糟糕,其中包括過時的和未知的信息來源:許多內容源自網上的新聞報道、編輯的郵件或博客,另一些則是斷開的鏈接。就寫作質量來說,所有論文寫作者的英文水平似乎並不高,論文的基本結構也很一般。各個主題段落連接草率,還常是舉例形式,即列舉不同的欺騙形式,或是用一長串沒有分析解釋或與論文主題不相關的例子。

想到學生提交從論文工廠買來的論文並不能得到高分,我們就感覺鬆了一口氣。此外,我們得出結論:如果學生的確像我們那樣從論文工廠買論文,他們會感到錢是白花了,以後再也不會這麼做了。

故事還沒說完。後來我們把買來的論文提交到用以檢測剽竊情況的網站上,並發現一半的論文都存在大量的抄襲現象。我們決定採取行動,聯繫論文工廠,並要求退錢。儘管檢測剽竊網站上顯示論文確實有抄襲,但論文工廠堅持他們沒有剽竊。有一家公司甚至威脅要起訴我們,並說他們會和杜克大學的校長聯繫,告訴校長我們提交的論文不是原創。當然了,我們沒收到退款……

底線是什麼?教授不應該過於擔心論文工廠,至少現在不應該。技術革命還不能幫學生解決論文的問題,學生除了自己寫論文外(或許用傳統方式抄襲,或用上個學期學生的論文),別無他選。

不過我還是很擔心論文工廠的存在,擔心這是在向學生髮出一種錯誤的信號,即抄襲在制度上是可取的,不僅在學校是這樣,畢業後也會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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