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們是如何感染上不誠實的病毒的? 從個體的不誠實到群體的不誠實

儘管這些結果顯示出了清楚的跡象,但我們仍想得到關於「欺騙可能在社會中具有傳染性」這一說法的更直接的支持證據。我們決定在時尚界尋找這一證據。

我們下一個實驗的設計和「麥道夫」條件一樣:我們的「演員」會在實驗開始後等幾秒鐘,然後說出自己解決了所有的問題,這些情節和「麥道夫」實驗相同。但這次還有一點不同,且是時尚方面的不同:這位「演員」穿著匹茲堡大學的運動衫。

讓我解釋一下,匹茲堡有兩所世界級的大學:匹茲堡大學和卡內基·梅隆大學。就像其他地理位置接近的高等教育機構,這兩所大學總是處於競爭狀態。這種對抗精神正是我們進一步測試欺騙有社會傳染性的假設所需要的。

實驗都是在卡內基·梅隆大學進行的,且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卡內基·梅隆大學的學生。在基本的「麥道夫」條件下,戴維穿了一件簡單的運動衫和一條牛仔褲,看上去和其他參與者一樣,都是卡內基·梅隆大學的學生。但在這次我們稱為「外人麥道夫」的條件下,戴維穿了一件藍色和金黃色相間的匹茲堡大學的運動衫。這麼做就是在告訴其他參與者,戴維不是這所大學的學生,他是匹茲堡大學的學生,不是卡內基·梅隆大學社會群體中的成員;戴維實際上屬於競爭對手社會群體中的成員。

這種條件背後的邏輯和問題條件的邏輯相似。我們認為,如果「麥道夫」條件下的欺騙程度有所增長是因為人們意識到如果戴維能作弊且不受懲罰,那其他人也能;或者說明戴維穿上卡內基·梅隆大學的校服或匹茲堡大學的校服都無所謂。畢竟,大膽地欺騙且不受懲罰與戴維所穿的服裝無關。此外,如果「麥道夫」條件下欺騙程度的加大是因為戴維告訴了參與者一條社會準則,即在他們的社會群體中,欺騙是可接受的,這種影響只在我們的「演員」是他們群體中的一員(卡內基·梅隆大學的學生)時起作用,而當「演員」是競爭對手中的一員(匹茲堡大學的學生)時,這種影響就不起作用了。因此,這次實驗中重要的因素是連接戴維和其他參與者的社會聯繫:即當「演員」穿著匹茲堡大學的運動衫時,卡內基·梅隆大學的學生是會盲目地模仿他,還是會抵制他的做法?

簡要概括一下目前的結果:當粉碎機條件下可以作弊,且並非由戴維使大家了解到能作弊時,學生聲稱他們平均解決的問題數有12個,比控制條件下學生聲稱的要多5個。在「麥道夫」條件下,當戴維穿著卡內基·梅隆大學的校服站起來後,參與者聲稱他們解決了15道題。當戴維提問關於作弊的可能性且得到了肯定的答覆後,參與者聲稱他們只解決了10個問題。最後,在「外人麥道夫」條件下(戴維穿著匹茲堡大學的校服),學生在看到戴維作弊後,聲稱自己只解決了9道題,參與者們在該條件下仍然會作弊(大約多報2道題),但比戴維被認為是卡內基·梅隆大學的一員時作弊的數量要少6個。

請看錶9–2:

這些結果不僅表明了作弊很普遍,還表明了作弊是有傳染性的,能通過觀察身邊的人的不良行為增加自身作弊行為的程度。具體地說,我們身邊的社會力量是通過兩種方式起作用的:當作弊者是我們所在社會群體的成員時,我們的行為會與他們一致,最後,我們會感覺作弊從社會角度來看是可以接受的。但當這個作弊的人不屬於自己的社會群體時,我們很難為自身的不良行為找到合理的借口,且自身的道德感讓我們更想把自己和那些不道德的人,以及(更不道德的)外人區分開來。

這些結果還表明,其他人在我們定義自身行為(包括欺騙)的可接受範圍時是多麼關鍵。只要看到自己的社會群體中某人的行為跨越了這個範圍,我們就很可能會重新調節自己的道德標準,把別人的行為看成自己的行為準則。如果這個人恰巧是有權力的人,比如父母、老闆、老師或其他我們尊重的人,那麼我們將其看成榜樣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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