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們是如何感染上不誠實的病毒的? 害群之馬

對校園裡欺騙行為的觀察,與我一邊散步(900米)一邊對社會上欺騙行為的傳染性進行思考一樣,當然這只是推測。為了更深入地了解欺騙的傳染性,弗朗西斯卡·吉諾、沙哈爾·阿亞爾(位於以色列的一所跨學科中心的教授)和我決定在卡內基·梅隆大學設計幾個實驗(當時弗朗西斯卡正在訪問這所大學)。實驗的基礎就是我之前描述過的矩陣實驗(不過此前用的實驗更簡單),但我們做了些改變。第一個改變是實驗人員在給每個參與者發放包含矩陣問題的測試紙時,再給一個馬尼拉紙製成的信封,裡面裝有10美元的現金(8張1美元紙幣和4個50美分的硬幣)。這種支付方式的改變意味著在實驗結束時,參與者需要自己拿報酬,並把不應得的錢留下。

在控制條件下,即沒有作弊機會的條件下,在規定時間內解決了7個矩陣問題的學生數出了自己正確解決的問題個數,然後從馬尼拉紙的信封中拿出相應的錢放到錢包里。之後,參與者將測試紙和裝有剩餘錢的信封還給實驗人員,實驗人員檢查測試紙並數出信封里剩餘的錢,並送走這個拿了錢的學生。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很順利。

在粉碎機條件下,實驗指令有些改變。在這個條件下,實驗人員首先會告訴參與者:「在你數清正確答案的數量後,把測試紙放到房間後面的碎紙機里,然後回到你的座位上,從信封里拿走應得的錢,之後你就能離開了。在離開時,請把裝有剩餘報酬的信封投到門口的盒子里。」然後,實驗人員宣布測試開始,實驗人員會去讀一本很厚的書(澄清一點,此時沒有人監視)。5分鐘過後,實驗人員說時間到。參與者放下手中的鉛筆,數出正確解決的問題個數,粉碎測試紙,並回到座位上,領取自己的報酬,在離開的時候把裝有剩餘報酬的信封投到盒子里。與預想的一樣,我們發現粉碎機條件下的參與者聲稱他們解決的問題數比控制條件下的參與者聲稱的更多。

這兩種條件為我們真正想要測試的內容——欺騙的社會性動機創造了出發點。接下來,我們選擇了粉碎機條件(在這種條件下,欺騙是可行的),並在其中增加一個社會因素。如果參與者觀察到其他人過分的欺騙行為,如市場上的麥道夫投資公司,結果會如何呢?會改變參與者的欺騙程度嗎?

假設你是我們所謂的「麥道夫」條件下的參與者。你坐在書桌前,實驗人員給了你和其他參與者實驗指令後說道:「可以開始了。」你開始專心解決問題,試著盡量多地答對問題(這樣才能多贏得報酬)。60秒後,你仍在解決第一個問題,而計時也在繼續。

一個又高又瘦、黃頭髮的人站起來,看著實驗人員說:「我做完了!現在該做什麼?」

你會覺得「這不可能,我連第一個問題都沒做出來呢」。你和其他參與者以懷疑的眼神注視著他,他顯然是作弊了。沒人能在不到60秒的時間內完成20道矩陣問題。

實驗人員告訴他:「把你的測試紙粉碎掉。」這個人走到房間後面,粉碎了他的測試紙,然後說道:「我把所有問題都解決了,所以我的信封里沒有剩餘報酬,怎麼辦?」

實驗人員不慌不忙地答道:「如果你沒有要退還的報酬,就把空信封放到盒子里,然後你就可以離開了。」這個學生對實驗人員說了聲謝謝,對大家揮手告別,微笑著離開了房間,並把所有報酬都放進口袋裡。看到了這些,你會做何反應呢?你會因為這個人作弊了卻沒有受到懲罰而感到氣憤嗎?你會改變自己的道德行為嗎?你會更少地欺騙他人,還是更多地欺騙他人呢?

如果告訴你如此大膽地作弊的人是我們請來當「演員」的學生戴維,你是否會感覺好點了呢?我們想看看:看到了戴維這種惡性欺騙行為,能否讓參與者效仿他的做法,染上「不道德的病毒」,進而更多地作弊呢?

以下是我們的觀察結果。在「麥道夫」條件下,參與者聲稱他們解決了20道矩陣題中的15道,比控制條件下的參與者多出8道,比粉碎條件下的參與者多出3道。總之,在「麥道夫」條件下的參與者拿走的報酬,幾乎是他們應得的2倍。

表9–1是一個簡要的總結表:

這些結果儘管有趣,但仍然不能解釋為什麼在「麥道夫」條件下,參與者作弊的程度更嚴重。如果是因為戴維的行為,參與者可能會在心裡快速地盤算,「如果他能作弊且不受懲罰,那我也能這樣做,也不用害怕被抓到」。如果真是這樣,戴維的行為(戴維在實驗中明確表明,參與者是可以作弊且不用受懲罰的)就影響了參與者的成本—收益分析。(這是我們在第1章中描述的理性犯罪簡單模式的觀點。)

另一種不同的可能性是戴維的行為給房間中其他參與者提供了一個假象,即這種行為在社會中是可接受的,或者至少是可能的。在生活中的多個方面,我們總是從別人身上學到什麼行為是合適的,什麼行為是不合適的。不誠實的行為可能源自社會準則對可接受行為的定義不明確,而其他人的行為(在這個例子中,指的是戴維的行為)能影響我們對於對錯的判斷。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在「麥道夫」條件下觀察到參與者的欺騙程度有所加深,可能並非由於理性的成本—收益分析,而是因為對在道德範圍內什麼是可以接受的行為,有了新的認識和觀點。

為了檢測這兩種可能性中哪種能更好地解釋為什麼「麥道夫」條件下欺騙現象有所增多,我們設計了另一個略有不同的實驗。在這個實驗中,我們想看看在排除掉被懲罰的可能性,且沒有人故意做出欺騙行為給別人看時,是否會使其他參與者的欺騙程度更高?這次我們又請來了戴維,但他的任務是在實驗人員講述要求時大聲提問:「不好意思,這些要求是不是意味著只要我解決了所有的問題,就能把錢都拿走,是這樣吧?」幾秒後,實驗人員回答道:「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吧。」顯然,我們可以將其稱為問題條件。聽到這裡時,參與者很快就會明白他能在實驗中作弊且不受懲罰。如果你是參與者,這樣的認知會使你作弊的程度更高嗎?你會快速地進行成本—收益分析,拿走不應得的錢嗎?畢竟,你聽到了實驗人員說「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吧」。

現在,我們來思考一下這個實驗如何能幫助我們理解「麥道夫」條件的實驗。在「麥道夫」條件下,參與者能親眼看到欺騙行為,這種行為表達了兩種信息:從成本—收益分析的角度來看,看見戴維拿著所有的錢走出房間,這一行為就是在向其他參與者表明:在這個實驗中,欺騙不會有不好的結果。同時,戴維的行為還給了參與者一個社會準則提示:與自己差不多的參與者似乎都在實驗中作弊。因為「麥道夫」條件同時包含了這兩種因素(也就是上面的成本—收益分析和社會準則提示),我們無法看出欺騙程度的加大是因為參與者重新進行了成本—收益分析,還是因為社會準則提示,或是兩者都對欺騙程度產生了影響。

這也是我們設計問題條件的原因。在這個條件下,只存在第一個因素(成本—收益分析)。當戴維打斷實驗人員的話並提問時,實驗人員的回答確保了參與者不僅有機會作弊,而且作弊後還沒有不良後果,這使他們清楚地明白,在這個條件設定下作弊是萬無一失的。更重要的是,即使沒有同小組中參與者作弊的活生生例子和社會準則提示,問題條件還是改變了參與者對後果的認識。如果問題條件下欺騙的程度和「麥道夫」條件下欺騙的程度相同,我們就能得出結論:引起兩種條件下欺騙程度提高的原因很可能是參與者知道欺騙是不會受到懲罰的。另外,如果問題條件下欺騙的程度比「麥道夫」條件下欺騙的程度更低,我們就能得出結論:「麥道夫」條件下欺騙程度的增高是因為有社會準則的提示,即與作弊者社會背景相同的人會認為在這個情境下作弊是可以接受的。

你覺得結果會是如何呢?在問題條件下,參與者聲稱他們解決了10個矩陣問題,大約是控制條件下的3倍(這說明參與者的確作弊了);比粉碎機條件下少2個;比「麥道夫」條件下少5個。在聽到實驗人員告訴戴維,他能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時,欺騙行為的程度竟然降低了。如果參與者只是做了理性的成本—收益分析,結果不會是這樣的。此外,這種結果表明,當意識到會有不道德行為出現時,我們會喚醒自身的道德感(這與第2章中提到的《十誡》實驗和誠信實驗相似),因此,也會變得更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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