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2 用行為經濟學解讀美國的次貸危機 保持誠信與獲取利益的兩難選擇

2008年的金融危機使很多人感到與此有關的投資銀行經理人根本就是一幫壞蛋,是他們的欺騙與貪婪造成了這場經濟危機。當然,像伯納德·麥道夫那樣的人原本就是想通過欺騙投資者來獲取個人利益的。但我個人認為,蓄意欺詐在當前的金融危機中畢竟是個案,而不是普遍現象。

我說這話的意思絕不是說那些銀行經理是無辜的局外人,但我確實認為他們的所作所為涉及的原因比較複雜,不能簡單地把他們一律當成害群之馬。正如在安然事件和市場上其他的破產案例發生以後,重要的是搞清楚銀行經理們這樣做的原因是什麼,以使我們避免重蹈覆轍一樣。為此,我們來觀察一下人們所熟知的利益衝突問題——這是現代職場中常見的一個薄弱環節。

「理性犯罪理論」產生於芝加哥——一座以陰謀政客、有犯罪組織,以及理性經濟學家聞名的城市,由諾貝爾獎得主、經濟學家加里·貝克爾率先提出,旨在對罪犯的機會與成本進行理性分析。如同蒂姆·哈福德在他的《誰賺走了你的薪水》 一書中所描寫的,貝克爾這一理論完全誕生於日常生活。貝克爾參加一個會議,已經遲到了,會場附近的合法停車位很少,他只好先不管什麼罰單,就近找個地方把車停下。貝克爾仔細思考他本人在這一環境下的思維過程和行為,認識到他在籌劃這一違法行為時,道德不在考慮之列,他進行的純粹是成本—收益的預測。要麼他的車可能被交通稽查員發現而被處罰,要麼他已經遲到了,還得到處尋找合法車位。他在二者之間做了權衡,結果,他決定甘冒受罰的風險,對一位經濟學家來說,這一違法事件真可謂量身定做——完全理性的「犯罪」。根據理性犯罪理論,我們都應該像貝克爾那樣做。也就是說,對於普通搶劫犯而言,只要能成功,不管是去搶劫或者寫書都無關緊要,最重要的是可以搶到多少錢,被抓到的可能性有多大,會判多重的刑,一切都出自對成本與收益的權衡。

這種理性的成本—收益式的決策步驟,以及具體的犯罪過程,可能對加里·貝克爾的行為做出了準確的描述——正如我們在本書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里讀到的,簡單的成本—收益計算似乎不能準確說明驅動我們大多數人作弊或保持誠實的真正力量。相反,我們實驗中所呈現的畫面卻顯示,作弊源於我們企圖在兩個互相矛盾的目標之間尋求平衡。一方面,我們想對著鏡子感覺良好(俗話說,「我不敢對鏡自顧」,指的就是問心有愧)。另一方面,我們都是自私的,想從作弊中獲取利益。從表面上看,這兩種動機似乎是相互矛盾的,但是我們的心理卻很容易變通,這就使我們腳踩兩隻船,「稍微」作弊「一點兒」——從作弊中獲得經濟上的好處,同時又盡量使自己不感到愧疚。我把這種想像看作人類個體的「要素規避」,或者叫作「是非感模糊」。

我們可以把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里描述的實驗看作對人們在利益衝突中的掙扎現象的檢驗。我們把實驗參與者放到保持誠實與經濟利益兩難選擇的環境中,他們通常抵擋不住誘惑,會稍微出一點兒軌。同樣,我們可以考慮一個醫生在面對這樣一種情況時的表現:他參加了某醫藥公司一種新葯的研發項目,比如治療糖尿病,並且可以從這種藥品的銷售中得到提成。在給糖尿病人治病時,他可以開另一種現有的標準藥品,而且他知道那種葯很有效。但是,他也可以開新葯,從中得到提成。他推測對該病人來說,現有的標準藥品的療效要略好於新葯,但是新葯可以給自己帶來好處。如果病人的病情截然不同,醫生大多會建議採取對病人最合適的治療手段。但是如果存在不確定因素,就像多數病例中的治療決策一樣,醫生就非常可能推薦病人使用自己研發的藥品,這樣做既能給自己帶來成就感,又能獲得經濟上的好處。

這種利益衝突當然不限於醫療行業,生活中各個領域都可能出現。拿體育運動舉例,如果你是某支運動隊的支持者,關鍵時刻,裁判做出了偏向對方的判決,那麼你就很可能會認為裁判是傻瓜,甚至是壞蛋。力圖從有利於自己的角度觀察現實不是特定的道德瑕疵,只有「壞人」才這樣。這個毛病人人皆有,凡夫俗子概莫能外。如同我們在第九章中所討論的那樣,我們期望什麼,就可能把現實塗上我們想看到的顏色。我們的眼睛和大腦按自己的期望對信息實行過濾——我們很擅長說服自己去看自己想看到的東西。

透過利益衝突的鏡頭觀察,2008年金融危機的某些方面就更加清楚了。在我看來,除了個別例外,銀行經理們似乎都想準確地評估各種理財產品的相關風險,以便為自己和客戶做最佳的投資組合方案。另一方面,他們也確實因為巨大的經濟利益刺激,把一些諸如以房地產抵押做擔保的股票看作絕妙無比的創新產品。如果你處在他們的位置上,只要你勸說你的客戶購買以房地產抵押做擔保的股票就可以穩賺1000萬美元,你難道不會儘力促使自己去相信這種投資有多麼奇妙嗎?如果你不相信理性市場的說教就無法讓自己相信它就是這樣奇妙,難道你不會立即皈依理性市場嗎?就像那些體育運動的支持者一樣,銀行經理們的利益衝突使他們理所當然地看到市場做出的裁決對他們有利,由於他們這種按照自己的期望來觀察世界的能力,他們必然會儘力這樣觀察,把以房地產抵押做擔保的股票看成有史以來人類最傑出的發明。

在利益衝突之上,銀行經理們還要面對一種力量,界限不清的作用力。我在本書的第十二章里講過,實驗中那些參與者一旦有機會在距離現金一步之遙的籌碼上作弊(其實籌碼兌成現金也就差幾秒鐘),作弊的概率就翻了一番。就像我們實驗中的籌碼可以使參與者扭曲現實一樣,我猜測以房地產抵押做擔保的股票和它們的衍生產品,以及其他複雜的理財產品的定價機制所具有的不透明性,使得銀行經理們所看到的都是他們想看到的,由此使其在更大程度上變得不誠實了。利益衝突誘使華爾街大鱷把各種複雜的理財工具看作現代世界最偉大的創新,還由於這些理財工具本身所具有的界限模糊的特性,因此更容易對現實進行重新塑造,而這種經過重塑的現實正是華爾街精英樂於看到的。

說到底,就是這麼回事。人人都想發財致富,市場被這樣一種慾望驅動,人們歪曲現實的能力難以置信,並按自己的想像加以塑造,這就是我們的麻煩所在。股票市場使用了大量界限模糊的金錢符號和象徵物,例如,銀行經理們經常用「碼」這個術語代表10億,用「桿」代表100萬,用「點」表示1%等宏大的計數單位。上面列舉的諸多因素加在一起使銀行經理們扭曲現實的本能膨脹起來,把造假欺騙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當然,重要的問題是:這一切給我們解決問題留下了什麼教訓?如果你相信好人、壞人的說法,你只需要弄清楚誰是好人,誰是壞人,然後只僱用那些好人就萬事大吉了。但是,如果你相信,正如我們的研究結果所表明的那樣,大多數人在面對利益衝突時都有可能造假和作弊,那麼,想要最終解決問題就只有靠消除利益衝突了。

同樣的道理,我們從來不曾幻想建立一種制度,允許法官從他們審理的案件金額里抽取5%,我也很明白,我們不想讓醫生銷售他們參與開發的藥品,或者讓銀行經理被自己的獎金左右。只要我們還沒有建立起杜絕利益衝突的金融制度,2008年金融海嘯及緊隨其後的可怕後果就還會重演。

我們怎樣才能把利益衝突從市場上清除呢?我們可以寄希望於政府對市場更有效的監管,但是考慮到建立和實施監管的複雜性和成本,我本人不會屏息而待,指望一蹴而就徹底解決問題。我希望能有一家銀行先站出來應對挑戰,為其他各家銀行做出榜樣,公開宣布一套全新的薪酬制度,對經理們實行新的獎勵機制,完全透明,還有嚴格的規章制度防止利益衝突。我相信這樣的舉措最終對銀行本身也很有利。

在等待誠信銀行和更好的規章制度出現的同時,我還會更主動地向前一步,對於那些醫生、律師、銀行經理、會計師、理財顧問,還有其他我可能向其尋求專業指導的專業人士,我會密切觀察我與他們之間的關係。我可以問醫生,他與給我開的葯的生產廠家有沒有經濟關係,問理財顧問是否會從他推薦的基金公司的經理人那裡得到提成,問保險推銷員拿的是哪一種傭金——爭取與那些不牽涉利益衝突的人開展業務(或者起碼有不同的獨立評價)。

我認識到這樣做既需要時間、成本又高,但我同時還察覺到,一些專家受到利益衝突的強烈驅使而提出的建議往往是片面的、帶有偏見的,從長遠的觀點看來,對專家們的建議言聽計從,會付出更高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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