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企業的特權:為什麼現金可以阻止我們作弊? 現金時代的終結與舞弊行為的泛濫

我們再回到最初觀察到的現象:現金這種東西難道不奇怪嗎?與現金打交道,我們就能受到啟發,檢點自己的行為,好像剛簽過一項榮辱契約似的。事實上,你看看一美元的紙幣,似乎它的設計就令人想到一份契約:它上面用醒目的字體印著「美利堅合眾國」,加上這幾個字下面的陰影,形成了三維圖像;還有喬治·華盛頓的頭像(我們都知道他從來不說謊);翻過來,它的背面就更加莊嚴了,上面印著「上帝與我們同在」。就這樣,它把我們一步一步地帶上那神奇的金字塔,它的頂端,就是時時刻刻注視一切的全能之眼!它正在注視著我們。除此以外,事實上,錢作為一種錙銖分明的交易單位也增加了它的神聖感。

我們再看看非貨幣交易的發生範圍。要找理由總是很方便。我們可以從辦公室拿一支鉛筆,從公用冰箱拿一罐可樂——甚至可以倒填股票期權的日期——然後編出理由為這一切做解釋。我們可以做著不誠實的事,還自認為是謙謙君子,我們聽任自己行竊,而自己的良知卻在睡大覺。

怎麼解決這個問題?例如,我們可以把辦公用品櫥里的每件東西都標上價錢,或者在股票期權書上詳細標明每段時期確切的貨幣價值。但是在更大範圍內,我們必須喚醒人們認清非貨幣財物與自己作弊傾向的關係。我們要認識到,一旦沒有現金的直接提醒,我們就可能作弊,而且所達到的程度連我們自己都想像不到。我們必須喚醒自己,認識到這一切(不管是作為具體的個人、企業,還是作為一個國家),而且是越快越好,越早越好。

為什麼?使用現金的時代就要結束了。現金是銀行利潤的一個負擔——它們想廢除現金。另一方面,電子支付工具利潤可觀。美國全國信用卡的利潤從1996年的90億美元上升到2004年記錄的270億美元。到2010年,銀行分析家說,新增的電子交易額會高達500億美元,幾乎是2004年Visa(維薩)卡和萬事達卡兩家交易額總數的兩倍。問題是:怎樣把人們在看不到現金時的作弊傾向,控制到如同他們實際看到現金時的自控範圍內——從現在起,我們該怎麼辦,因為現金已經開始漸漸離我們而去了。

臭名昭著的銀行搶劫犯威利·薩頓曾經說,他搶銀行是因為那裡有錢。按照這個邏輯,他今天應該把這句話用小號字標在信用卡公司的牌子上或者用鉛筆寫在沒有座位的航班信息上。那些地方沒有現金,但那裡肯定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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