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別人一定要委婉,因為沒有人喜歡被拒絕;被別人拒絕一定要大度,因為拒絕你的人總有他的理由——汪國真
作為領導,常會遇到別人一些不妥的請求或下屬的不當要求,若想既把「不」字說出口,又能不得罪人,確實是一種難事。而且這種請求或要求有時根本避不開,也不能拖。
這時,如果沒充分理由,又不想破壞某種規定或原則,旗幟鮮明地斷然否決當是拒絕的最好方式。
記得錢鍾書先生曾把時下流行的祝壽、紀念會和某些所謂學術討論會一概拒之門外,而且毫不客氣地一連說出七個「不」:「不必花些不明不白的錢,找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說些不痛不癢的話。」錢老夫子決不媚俗,該拒則拒,決不留情。
曾有位女士對林肯說:「總統先生,你必須給我一張授銜令,委任我兒子為上校。」
林肯看了她一下,女士繼續說:「我提出這一要求並不是在求你開恩,而是我有權利這樣做。因為我祖父在列剋星敦打過仗,我叔父是布拉斯堡戰役中唯一沒有逃跑的士兵,我父親在新奧爾良作戰過,我丈夫戰死在蒙特雷。」
林肯仔細聽過後說:「夫人,我想你一家為報效國家,已經做得夠多了,現在把這樣的機會讓給別人的時候到了。」這位女士本意是懇求林肯看在其家人功勞的分上,為其兒子授銜。林肯當然明白對方意思,他裝糊塗。恰到好處的拒絕既有利於自己,也有利於別人。在管理中,作為領導者,你不可能什麼事情、什麼情況下都能滿足對方的要求。有些人經常在該說「不」的時候沒有說「不」,結果到頭來既害己,又害人,將人際關係弄糟。
有人說,如果你想真正了解一個人,就請注意他拒絕別人時的樣子,這是一個人的全部。「不」不僅體現一個人的性情,也詮釋了一個人做人的標準,在該說不的時候大膽把「不」說出口,是一種境界。
(1)非個人原因的謝絕
對人說「不」,最困難的就是在不便說出真實的原因時又找不到可信而合理的借口,那麼,不妨在別人身上動動腦筋,雖然推脫不能解決問題,但卻是拒絕的辦法。
(2)情非得已的謝絕
當有人真心請求你的幫助時,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應該盡量給予幫助。但碰上實在無能為力的事,你無法給予對方幫助時,也不要急於把「不」字說出口,不要使對方感覺到你絲毫沒有幫助他解決困難的誠意,否則,你在別人眼中會是一個自私而缺乏同情心的人。
保險公司的李經理是處理協調客戶賠償要求事務的,李經理的工作決定他要經常地拒絕客戶的要求。然而,他總是對客戶的要求表示同情,並解釋說,從道義上講他同意對方的要求,可自己實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由於拒絕得法,李經理的工作做得很出色。同樣,當別人有求於你而你又無能為力時,先不忙拒絕他,而要耐心地傾聽他的陳述,對他所處的困境表示同情,甚至可以給他提些建議,最後告訴他,你實在無法幫他,對方絕不會因此而生氣,反而會被你的誠意所感動。
(3)通過誘導對方來謝絕
誘導對方即當別人向你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時,不要簡單地拒絕他,而應該讓他明白他的要求是多麼不合適,從而自願放棄它。
一位業績卓著的室內設計公司老闆聲稱,對於用戶的不合實際的設想,他從不直截了當地說「不行」,而是竭力引導他們同意他希望他們做的事情。
一位婦女想要用一種不合適的花布料做窗帘,這位老闆提議道:「你真是給了我們一種新的設計思維,不過讓我們來看看你希望窗帘布置達到什麼效果。」接著,他大談什麼樣的布料做窗帘才能與現代裝飾達成最好的和諧,很快,那位婦女便把自己的花布料忘了。
(4)謝絕後指明方向
這一點對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人尤其重要。比如你的下屬向你提出的要求被你拒絕後,你不妨告訴你的下屬他的努力方向,使他始終看到希望,與此相比,你的拒絕就顯得微不足道了,不會挫傷他的自尊心,也不會傷害你與下屬之間的感情了。
《成功的人際關係》一書的作者美國的威廉·雷利博士在談及怎樣處理下屬希望晉職而他本身的條件又不夠的情況時,曾建議企業主管這樣說:
「是的,喬治,我理解你希望得到提升的心情。可是,要得到提升,你必須先使自己變得對公司更重要。現在,我們來看看對此還要多做點什麼……」
(5)不假思索地謝絕
要知道拒絕這種事情,有時你的反應越快,反而給別人留下的不悅和陰影越少。
在阿富汗民間故事裡有一則題為《謹慎的智者》的小故事。
有一天,帕夏把智者召來,對他說:
「智者,你的智慧,大家都知道,我任命你擔任本城的法官。」
這個智者對這個差事不感興趣,就回答說:
「偉大的帕夏,這個職務我不能勝任。」
帕夏問:「為什麼呢?」
智者答道:「如果我說的是真話,那就不應任命我為法官;如果我是撒謊,難道就任命一個撒謊的人當法官嗎?」
這位謹慎的智者實際上是不想做本城的法官,他說的「這個職務我不能勝任」不管是否謙虛,其邏輯判斷顯示的是不能當;如果他在撒謊,那麼一個撒謊的人也不能當法官。於是,從兩邊挾制,得出「我不能當」的結論,輕鬆推辭了帕夏的邀請。
在日常的交際活動中,特別身為領導,你一定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一位同你職務相仿的同事突然開口,讓你幫他做一項難度很高的工作。答應下來吧,可能有違原則或不符合公司的規定;拒絕吧,面子上實在抹不開,畢竟是多年的同事了。應該怎麼找一個既不會得罪同事又能把這項工作順利推出去的理由呢?
有人會直接對同事說:「不行,就是不行!」這絕對不是最佳的選擇,可能會讓你和同事以後連朋友都沒得做。有人會推託說:「我能力不夠,其實小A更適合。」那你有沒有想過當同事把你這番話說給小A聽時,他會做何反應?有人會不好意思地說:「我真的忙不過來。」理由不錯,可是只能用一次,第二次再用時,你面對的一定是同事疑惑的眼光。這些好像都不是最佳拒絕理由,那到底該怎樣婉轉地拒絕辦公室中的不合理請求呢?
在這裡提供一些方法。
當你仔細傾聽了同事的要求,並認為自己應該拒絕的時候,說「不」的態度必須是溫和而堅定的。好比同樣是藥丸,外面裹上糖衣的葯,就比較讓人容易入口。同樣地,委婉表達拒絕,也比直接說「不」讓人容易接受。例如,當對方的要求不合公司或部門規定時,你就要委婉地表達自己的工作許可權,並暗示他如果自己幫了這個忙,就超出了自己的工作範圍,違反了公司的有關規定。在自己工作已經排滿而愛莫能助的前提下,要讓他清楚自己工作的先後順序,並暗示他如果幫他這個忙,會耽誤自己正在進行的工作,會對公司與自己產生較大的不良影響。一般來說,同事聽你這麼說,一定不會再勉強你,轉而想其他辦法。
美國前總統塔夫脫曾講過這樣一個發生在他身邊的故事:
「一位居住在華盛頓的婦人,她的丈夫很有些政治勢力,她要求我為她的兒子安插一個職位。她不斷向我提出請求,而且還托兩院中的幾位議員幫她說話。可是,她要求給她兒子的是一個充任總統秘書而且專司諮詢兩院議事的職位,這個職位只有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才能勝任,她的兒子,實在擔當不了這個職務,所以後來我另外派了一個人去接任。這樣一來她就感到大大的失望,立刻給我寫來一封信,說我不懂世故人情,說她曾努力勸說某一州的代表,讓他們贊同我提出的某一項重要法案,她對我這樣幫忙,而我僅需舉手之力,就可以完成她的心愿?
「我接到她的信,把這封信先擱置了兩天,然後再取出來很平心靜氣地寫複信。我對她表示了同情,說做母親,遇到了這樣的事,當然是十分失望。再說關於用人是不能完全由我做主的;因為技術人才,我只能聽該部門領導的推薦,最後說了說她的兒子在現在這個崗位上一樣可幹得很好的話。這一封信總算使她靜了下來,過後她又給了我一封短札,說明前信所言應該抱歉。
「我所委派的人並沒有馬上就去接任,所以過了幾天,我又接到了一封是她丈夫署名的信,但是,筆跡完全和前封信一樣。這封信中說他的妻子為了兒子職位的事而憂悶成疾,醫生診斷,恐怕是一種很嚴重的胃病。如果要使她健康恢複,最好把前次委任的那個人撤回而另行改為她的兒子。
「因此,我又給她丈夫回了一封信,信中說希望醫生的診斷有誤,同時,再同情他為了夫人的病而憂戚。至於撤回前次所委派的人,那是在朝令夕改,事實上是不可能的。
「此事不久,我委任的人就到任了。又過了兩天,我在白宮中開了一個音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