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青梅竹馬不成家 青梅竹馬不成家

吳瑟斯

記憶里,小時候的暑假,基本上都是酷暑烈日,然後是自己不知疲倦地奔跑玩耍,能讓我安靜坐下來的,只有一件事兒—看小說。

當然是武俠小說。

金庸、古龍、梁羽生、溫瑞安、卧龍生、司馬翎。

「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歡樂英雄的七種武器再加上俠骨丹心的四大名捕。那是個翻開就只有江湖的世界。

除了武林至尊,就是恩怨情仇。

而青梅竹馬,也是在那個時候才知道的一種男女間的關係。

年少初識,相伴成長,情竇初開,夫唱婦和,情深意切,執子之手,天下我有。多美的事兒!

可惜當時合上書,試圖找個合適的青梅竹馬對象,抬頭卻只能看到院子的沙坑裡流著鼻涕廝打成一團的髒兮兮的發小們,他們大多都是男的,女孩兒也長得性別模糊。

生不逢時。

小說里都是騙人的。我恨恨地想,然後忍不住繼續看。

多年以後,當首爾跟我深情地描述青梅竹馬百般美好時,我卻忽然想起,原來在所有看過的那些武俠小說里,青梅竹馬的男女很少會有好下場。

並非是因為寫小說的先生們如我般涼薄,反而是因為他們參透了男女之愛後的覺悟吧。

青梅竹馬就適合長相廝守嗎?

我並不這麼認為。

在我遇到的很多人里,對愛人之間的了解非常看重,她們把遇不到愛人歸結為遇不到了解她們的人,把熱戀歸結為彼此無比了解,把分手歸結為並不夠了解對方。

但,在我看來這些只是借口而已。

「了解」只是個願景。

本質上你想了解一個人,是因為有興趣。

而愛或者不愛一個人,也是因為有興趣或者沒有興趣。

「了解」是愛的延伸。

早就說過這個觀點,人不可能完全了解別人,更別提每個人都是在變化的。

而青梅竹馬之所以被拿出來當榜樣,是因為理論上這是相互最為了解的一種關係模型。

她不是你十八歲的時候紅著臉堵住你表白的女孩。

他也不是你二十六歲的時候打順風車遇到的職場小鮮肉。

他或者她,是從三歲開始就看著你,是知道幾乎所有你的事兒的那個異性朋友。

你小時候穿什麼顏色的開襠褲,你幾歲淘氣被你爹追著打,你上學的時候暗戀什麼類型的人,你撒謊的時候的習慣表情……

論了解,青梅竹馬,無出其右。

然而並沒有什麼用。

你可以在操場上拉著她抽煙咳嗽出眼淚,你可以在失戀的時候抱著他哭到濕了襯衫;你可以在半夜拖著他下樓打著哈欠陪你發獃,你跟她可以在KTV唱嗨歌喝大酒直到天亮;你甚至,可以跟她合衣躺在一張床。

但是你不會跟青梅竹馬的人終成眷屬。

不是因為不夠了解,而是因為太了解。

了解是把雙刃劍。它面對他人為你披荊斬棘,面對面時卻會割傷自己。

最好的愛,一定要有新鮮感。

無論是否承認,人就是這樣喜新厭舊的動物,了解在某種時候會讓你認清一個人的脆弱,但也會放大無力感。而且本質上來說,了解在時間面前不堪一擊,境遇、努力甚至運氣都會改變一個人。用了解做自我安慰的情感綁架,毫無意義。

人們說越長大越孤單,本質上並不是不能了解陌生人,而是不願再花時間去了解別人。以了解為愛情做註解的,都是幌子。

願不願意為了了解做改變,還是只了解想了解的那些,都只有自己心知肚明。

這就像人們聽過那麼多道理卻依然過不好一生。並非是人們不接受道理,只是不願改變自己而已。

青梅竹馬的兩個人,做愛人很簡單,而真踏出了那一步就沒有了退路。

因為從青梅竹馬做成愛人,若翻臉了回頭太難。

所以,大部分青梅竹馬,最終都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

這種狀態安全得很,最少不會同時失去愛情和友情。

這不是悲觀,反而是我的善意。

夜幕降臨,開車回家,堵在高架上,收音機里在放不知名字的歌:「我不想長大,那時說過的話你還記得嗎?多年以後,相遇街頭揮一揮手不會回頭。」

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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