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指事的字及其他抽象符號 眼睛的錯覺之字

最後,我們再來看一個更卡通更漫畫的字,這是從許進雄先生的《中國古代社會》一書學來的。

在甲骨文的世界之中,人依靠雙腳行走的三態變化,其中最基本、最安步當車的一種正是「步」這個字,甲骨文做(左右腳哪個在前無關宏旨),開大門走大路。

要是真有急事想走快一點,便成為「走」這個字,這個字在甲骨文中沒出現,但稍後的金文仍形態清晰可識,閩南語基本上沒有後來替代的形聲字「跑」,一路沿用這個古老的字。

更快比方說有猛獸或債主或盛怒的老婆在後追殺時怎麼辦?於是這原本就奮力邁步的人遂再加速成為如此沒命狂奔的樣子,蚣或腳更多的倍足綱馬陸,這個多腳的影像絕非實存,卻很顯然正是造字者真的肉眼所見且忠實予以記錄,它一不弔詭二不神秘,就只是源自於影像的視覺暫留現象,因為我們眼睛反應不夠精確靈活的錯覺所形成的。但說起來也還好有這麼個缺陷存在,否則我們今天看的電影電視或電腦遊戲迫力十足的三D影像畫面將失去一切神奇魔力和效果,我們看到的只會是一格一格分割如漫畫書的畫面,那很多人晚間和假日的悠悠時光就不曉得該如何是好了。

同樣的麻煩:「奔」這個字,我們該說它是會意字或指事字或形聲字嗎?不可靠的《說文解字》說它從夭卉聲,當然是胡說八道,我以為它仍應該算眼見為憑的象形字——如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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