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開筆這篇文章時,我說:
我很希望15年後能有機會再度動筆寫她,如果可以,我願意完整地去記錄她年輕時的每一段旅程,那時她肯定已容顏老去,甚至有可能已變成了個世故沉穩的中年女人,我希望屆時我的文字能和她曠野中的裸照一起,成為喚起她心頭熱血的良藥。
如果屆時她早已經死在路上了,我很樂意穿越千山萬水,幫她去寫墓志銘。
其實這段話無關友情。
不過是一條小生命在致敬另一條小生命。
用記錄的方式去致敬不一樣的生命力。
初寫這篇文章時想法很簡單——本著生物多樣性的原則,把某一種人生用田野調查式的文字去呈現。
畢竟,對於那些不太一樣的生活、那些彌足珍貴的自洽,誰敢說你我沒有知情權呢?
知情即可,無須排斥,無須效法。
我本意不過是信息對稱——這個世界上怎麼可能只長一模一樣的樹,只開一模一樣的花?
百人百相,千人千面,有人是勇進客,有人是安穩者,有人是體驗者。
孰對孰錯,孰是孰非?
屬於大多數人的並不意味著屬於所有人。
屬於小部分人的也並不代表著不屬於人。
平視是最基礎的尊重。
於眾人而言,學會去平視那些不同的價值體系,總好過盲目仰視為明燈或盲目攻訐當杠精噴子。
自洽是最高階的自尊。
於個體而言,只要是對自己負責任的,只要是精神自洽的,哪種生活方式是天然帶有原罪的呢?
平視很難,自洽很難。
難能可貴,難以抵達。
能真正抵達了的,都是內聖。
……
算了,不多說了,自修自證的東西,說多了又有什麼用呢?
繼續自洽,繼續做自己吧,所有的阿刁,所有的央宗和白瑪。
如果你和眾人不一樣。
那就不一樣。
如果你和世界不一樣。
那就不一樣吧。
我想說的說完了,如果眾人誤讀了,那就誤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