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顆糖 四

月月大多數時間生活在北京,她人其實極為隨和,愛開玩笑,不笑不說話。

她喜歡盤著兩條大長腿坐著,耳朵里塞著耳塞,手裡掐著麻花,開開心心地和人嘻嘻哈哈。

她指甲剪得極短,不塗甲油,無論冬夏,袖子永遠挽到肘部,左臂上有明顯的三條疤。

一條是因為在南亞被搶劫。

一條是因為在中美洲被搶劫。

還有一條是在北京被搶劫時留下的。

她並不怎麼忌諱露出傷疤,大大方方地露著,好像那不過是三個無足輕重的蚊子包。

嗯,這點和其他那些沒有遮瑕粉底就打死也拖不出門的女生不太一樣。

認識的時間長了以後發現,在一眾朋友里月月是最爽氣的一個。

我每次到北京,電話一通,她就會開著她的小破車跑來管我吃飯,約好了幾點就會幾點出現,彷彿北京的交通擁堵完全不存在一樣,我沒見過比她更守時的女人。

她又是個極會體諒旁人的人,一起吃飯的人裡間或有一些生活窘迫的窮朋友,她從不會冷落了人家,也從不刻意關照,不會讓人家感覺到一點點的不自在。

我不是個多麼成熟的男人,言行舉止上時常有些桀驁,她包容之餘向來都是直言不諱地鞭撻,算是個難得的諍友。

她有段時間兼職當買手,經常跑去首爾掃貨,我半夜給她打電話,絮絮叨叨說自己的煩心事兒,她頂著國際長途加跨國漫遊陪我煲電話粥,我一打打一兩個小時她也不會不耐煩。

我那時和最好的朋友合夥開店,自以為真心相待必得善果,故而不設防,未承想終究為兄弟鬩於牆的狀況傷透了心。難過時,她是唯一一個懂得如何寬慰我的女性朋友,我難過時喜歡沉默,她就在電話那頭陪著我沉默,隔著萬水千山陪我沉默。

我最落魄的那段時光,她亦見證過。

不只是見證,還有永生難忘的陪伴和照顧。

那是另外一個故事了,終歸有一天,我會把它記錄下來……

我不愛和一門心思玩兒流浪的人交朋友,只和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夠浪跡天涯的人投契。

眾多既能沉下心來上班掙錢又能撒開丫子浪蕩江湖的朋友中,我最喜歡聽月月給我講她曾經的萬水千山。

月月17歲開始獨自旅行,兩年走完了大半個中國。

1999年起,她遊學歐美大陸,十幾年來獨自旅居過20多個國家100多座城市,然後回到北京,開了一家小小的精品服裝店,簞食瓢飲在市井小巷。

從北回歸線到南回歸線,她的故事曾經散落在大半個地球上。

她曾突發奇想地跳上最晚一班「伊麗莎白」號渡輪去維多利亞島看鬱金香,整個buchi花園只有她和滿坑滿谷的鬱金香,她對著花兒哼《花仙子》,沒有風,面前的花兒卻忽然翼動了一下葉片兒,嚇得她立起一身汗毛。

她跑去大溫哥華北部山區專程偶遇山熊,洗出來的照片上熊眼像兩個燈泡一樣有奇異光斑。

她還曾偶遇過一頭有性格的鹿,那頭雄鹿突然跳上公路,被她的車蹭了一下。雄鹿氣憤地瞪著她,嘴巴一張一合,像是在罵罵咧咧。

她剛拿到北美駕照,就敢獨自開車走1號公路,東西貫穿加美。

借來的車比她爸爸年齡還大,和很多北美年輕人一樣,住不起汽車旅館的時候就睡在車裡。

車載音響里放了一路評劇,她哼著《花為媒》,在加油站吃特價餐。

走到得克薩斯州,看見路邊出現No Maximum 的路標,油門幾乎踩到底,開了1個多小時的極品飛車也沒碰到一個人。

近黃昏的時候看到了一座飄著煙的房子,小小的酒吧,荒野上的奇異宮殿,門口有巨大的貓王照片。

她走進這個酒吧不到10秒,就被一眾50多歲的牛仔大叔舉過頭頂大喊:ho……ese Girl!

她說這些大叔頭上都戴一頂牛仔帽,鬍鬚粗糙整齊,眼神粗獷原始而溫柔。

她給大叔們唱評劇:

愛花的人,惜花護花把花養,恨花的人罵花厭花把花傷。牡丹本是花中王,花中的君子壓群芳,百花相比無顏色,他偏說牡丹雖美花不香。玫瑰花開香又美,他又說玫瑰有刺扎得慌……

大叔們舉著杯子為她乾杯,喊:good!

她糾正人家,教一幫得州牛仔大叔喊北京話:哎喲喂,巨牛掰!

她教老外北京話應該很有一套。

有一年她旅居新加坡,給《聯合早報》當自由撰稿人,為了掙出下一程的旅費,兼職教中文,教的是富有的華裔後代。

老北京人不興罵人,只損人,那刁鑽調皮的孩子遭遇了天敵,每天被她損哭,卻在多年後專程來北京看望她,被她培訓出來的京片子一點兒也沒遺忘,連計程車司機都以為拉的是個北京南城土產的小孩。

月月是個生存能力極強的女人。

她說紐約的雪比咱北京城厚得遠了去了,打著滾兒地下,橫衝直撞那叫一個橫哦,擱咱這兒簡直就是白色沙塵暴。

她曾經失業,最落魄的時候,穿著一條單褲流浪在深夜大雪紛飛的紐約,風大得能把人吹走,徹骨的寒冷諷刺般地讓靈魂沉靜,沉靜得沒有了呼吸,沉靜到無法思索高樓廣廈下自己有多麼渺小。

第二天清早,被風雪侵略的城市遍布垃圾、遍體鱗傷,她躲到百老匯和賣藝的黑人們一起舞蹈歌唱,親吻路人施捨的一元美金。

那一美元變成一杯熱咖啡,所提供的熱量,正好夠她踩著積雪走完十幾個街區,去面試找工作。

她不否認自己有時候也會孤獨。

她說white rock 的炸魚美味無比,失眠至四點的時候邊吃邊走到無人的太平洋畔,看著深沉的夜海漸漸穿上金衣,又輕浮又荒涼。此後,習慣熬夜的她開始拒絕看天亮的過程,把經常居住的房間裝滿了遮光簾。等她重新拉開窗帘的時候,也是一條愛情傷痕剛剛痊癒的時刻。

月月是個善於交朋友的人。

她在LA 當過侍者,掐著腰對峙過幫派小混混,後來那幫人和她成了朋友,其中有人給她送過雛菊花。

雛菊花語是天真和純潔,以及深藏心底的愛。

卻沒有過表白,只是送花。

送她雛菊的人後來死了,幫派械鬥,槍殺。

月月有一個很著名的朋友,那個印第安反戰婦人。

七十多歲的老人,居住在白宮旁的帳篷中已20年。

遊行示威需要事先申請資格證,資格證於20世紀90年代末期就停發了,而那個老婦人因為從未離開,所以20年前那場反戰遊行被視為並未結束,並不違法。

月月每次去看她,都買一杯2.5美元的咖啡送她,比自己平時喝的1.2美元的足足貴了一倍。

老婦人沒什麼錢來回請,每次都摁著她的腦袋硬給她編一頭小辮子。

她晃著滿頭撲撲稜稜的小辮子,走過一個又一個街區,走回自己清冷的家。

一開門,兩隻壯碩的蟑螂排著隊,搖頭晃腦地爬了出去。

蟑螂頭上也有兩根辮子,撲撲稜稜的。

月月是個習慣了獨處的孩子。

她在水牛城的廣場上用自己一天的口糧餵過鴿子,鴿子在她鞋尖上拉,裡面居然有玉米粒粒兒。

她專程去看結冰時的尼加拉瓜瀑布,為的是和惠斯勒雪山頂的日出比對哪一個更美麗,然後一個人在瀑布旁吹滅自己小小的生日蠟燭。

蠟油滴答在手背上,燙得心裡麻了一下,又酸了一下。

她各種打工,稍有餘錢就各種遊歷,一隻二手行囊塞滿全部家當。

她說起班芙鬧鬼的百年古堡,床頭櫃抽屜中的《聖經》是翻開的,她看到一句話,記了小半輩子:

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

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

她念著這句話給自己縫補外套,卻忘記了拔針。

一個路人在街頭攔住她,溫柔地幫她掐斷線頭……

她說:可惜,他年齡大得足以當祖父了。

……

如果有人愛讀小故事的話,月月的經歷是可以寫套系列叢書的,別人羨慕不已的經年旅行,於她而言貌似是再自然不過的日常生活,從不會去刻意渲染標榜。

我知道她和那些「世界那麼大,我要去看看」的人不一樣。

她絕對不是那種需要通過積攢旅程來獲得存在感的人。

她和我一樣,打死也不會苟同什麼狗屁「說走就走」的思潮。

所以,我一直不明白當年驅使她漂泊四海的原因,來自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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