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卡夫卡 高深莫測的法制——《審判》分析

讀完全書,我們陷入一種深深的困惑之中,我們面對著一個最大的疑問:法的意志究竟是什麼?法到底是要K死,還是要K活呢?故事的結局已經表明了這種意志,也就是說,法要K死,如同K一直理解的那樣。然而在漫長的過程中,K遇到了那樣多的引誘,那樣多的希望,那樣多的突圍的缺口,它們都在反駁著上述單一的結論;它們不斷地用曖昧的語氣告訴K,法要K活,活著來體驗罪,而不單純是為了最後的懲罰,如同K一直在下意識里隱約感到的那樣。法的意志的矛盾一展露出來,永恆的較量就由此開端了,又正因為它是一個矛盾,底蘊才顯得深不可測。人可以追索、叩問,但不能從單方面下結論,它是一股能動的力,由兩股相反的力合成,並通過這兩股力的扭斗和撞擊向前運動。在形式上,K最後死了,似乎死更能體現法的意志,但留給讀者的思索卻是關於活的思索。不然為什麼要寫這個故事呢?

法的矛盾意志就是K的矛盾意志之體現,這種雙重的意志使他在追求塵世享樂的同時不斷地嚮往著那種純粹的境界,他總是站在兩界之間,很難斷然地說他到底更愛哪一邊。嚴厲的理性將他往死路上逼,邪惡的慾望讓他抓緊時間生活,就這樣嚮往著、嚮往著,在墮落中耗盡了生命,一步步臨近那真正的純粹。詩人要描述的,並不是真正的純粹(那是無法描述的),而是對於純粹的想像,這種想像又只有在最不純粹的生命活動中才可以實現。這樣,每一種生的衝動都成了向死亡的靠近,絕對的區分成了不可能的事,但我們仍然可以從事件整體中,從K身上區分出兩種相反的法的意志。

仔細地體會K的精神歷程,我們不由得會感到,總是有兩個K在對同一件事作出判斷。一個是遵循邏輯的、理性的K,這個K要弄清事物的原委,要改善自己的處境,要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證實和規定;另一個則是隱藏的、非理性的K,這個K挑起事端,讓慾望泛濫,從而自己踐踏了自己的那些規定,不知不覺地把自己搞得罪孽深重。因為有了這種分裂,內審才啟動,表面的、外部的審判實際上是內審的投影。這場內耗的持久戰中,究竟誰勝誰負是沒有結論的。從結局來看最後似乎是矛盾激化,對生命的認識戰勝了生命本身,但結局只是敘述故事的需要。

有了內審的需要之後,受審就成了一件真正嚴肅的事。在法的範圍之內,人無處可逃,連自殺也不可能,人惟一可做的就是活著反省,任何脫離宗旨、分散注意力的行為都是法所不允許的。法無處不在,但法又是抽象之物、空洞之物,必須由犯罪人來實現它,充實它;它用優待的方式促使人犯罪,而它對罪犯的要求只有一點,那就是絕對的罪孽感。法既高高在上,統一而嚴密,又深人人心,用缺口吻合著人的慾望。這種兩重性也是人的本質的兩重性。兩個K在漫長的糾纏與鬥爭的歷程中,不斷批判地實現著法——人的本質的象徵。

K在一天早上醒來被困在自己的房間里。法派來了幾個對他進行啟蒙的使者,這幾個人以冷酷的面貌出現,捍衛著法的尊嚴,他們傲慢已極,絕不通融,逼著K接受目前的處境。但這只是K最初的感覺。如果我們再深入地探討一下,就會發現,從事情的初始,就有很多曖昧之處。也就是說,法並不是像他的使者宣稱的那樣鐵板一塊,而是十分曖昧的,這種曖昧里深藏著法的最終意圖。

看守起先說得十分嚇人:他被捕了,只能呆在自己的房裡不許動,早餐也要由他們給他送,任何身份證件對他的案子都無濟於事,他除了老老實實地集中注意力考慮自己的案子外,什麼也不能做。假如K相信了看守的話,後面的戲就沒有了。K理所當然地不相信看守的話,他一意孤行破壞原則,只因為原則太荒謬。不過他又不是絕對不相信看守的話,他在內心深處還是害怕懲罰的,所以他的行為總是留有充分的餘地;他不敢把路堵死,他的潛意識裡已隱約地感到了這種特殊的法律的存在。同樣,看守也並不像他們自己說的那樣堅持原則,他們並不要盯住K不放,而是採取比較寬鬆優待的看守方式。他們這樣做或許也是為了給K留有餘地?為了不把他的路堵死?或許竟是為了看K的好戲?既然法是那樣可怕,為什麼他們在看守K時又如此隨隨便便呢?

看守們的奇怪態度就是法的態度,鐵面無私的表情暗示的是挑逗,挑逗暗示的是鐵面無私。K當然立刻感到了這種曖昧性,於是自己也立刻變得曖昧起來,既害怕法,服從法,又時時不忘違反法,向法挑戰。外部和內部的兩個審判過程就同時開始向前演進了。

接下去便是同監督官相遇。監督官比看守們更嚴肅,K在被叫去見他時甚至必須穿一身莊嚴的黑衣服,在他面前也不能坐,只能站著說話。可是他在審問K時玩桌上的火柴盒,對K的申辯愛聽不聽的。當然他的行為並不影響法的嚴肅性,K也絕對不會因為監督官的這種態度有所僥倖。被他的態度所激怒的K又受到對面街上三個鄰居的刺激,出於火爆的脾氣就要同剛剛隱約意識到的法較量一下了,他想抹殺法的存在。這時把一切看在眼裡的監督官就說話了,他斬釘截鐵地告訴他:法是抹殺不了的。他的聲明使得K體內隱蔽的那個自我抬頭,K碰在法的鐵壁上,主動屈服了。當然屈服是暫時的。監督官降服了K之後,馬上又給了K一種優待。原來法根本不是要真正逮捕他,把他關起來,原來早上發生的一切都只是做做樣子的。監督官告訴他可以自由行動了。他甚至早有準備,還派了三個銀行職員陪K去銀行工作,免得K因為遲到而引人注意。他這種別有用心的體貼又同他剛才的強硬形成對照。他並且告訴K:他的日常生活一切照舊。是啊,一切照舊,法離不開生活。但與此同時,一切又完全不同了,變化的只是人內心深處的東西,是人的眼光,人的感覺。這就是法的奧秘。監督官的審訊是為了教會K幽默的機密,這是人間最高的機密。遺憾的是,表演幽默者不能同時意識到幽默,這大概是K作為表演者的先決條件。說到底還是這種幽默太嚴肅太認真了。人必須先在絕望中掙扎,然後才能在意識里(或潛意識裡)嘲笑這種掙扎,否則幽默便失去根基了。由於法的這種安排,K一直到最後也沒有學會這種幽默。監督官與K的較量不就是K內心那兩個自我之間的較量嗎?誰會是贏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戰火已經點燃了。

房東太太

K必須向房東太太作個交待。為什麼?有誰逼他了嗎?K的動機不能往裡面追究,硬要追究的話恐怕只能說他在默認中向法屈服,而他自己卻認為此舉是要抹去事件的痕迹,也就是抹殺法的存在。這又回到了他的老矛盾上。處在法的掌握中的K被這樣的矛盾心情撕扯著,怎不一驚一咋,鬼使神差!房東太太當然沒有使他的願望落空(如果他從理性上知道自己的真實願望是什麼的話)。經過那樣一場半是誤解,半是下意識里的追求的談話之後,K被她徹底拖下了水。這種事誰能斷定呢?完全可能是K自己要下水!是他自己主動找房東太太討論早上的事件。他憋不住了,一定要把他內心的矛盾對一位老年婦女傾訴。誰知道他這樣做是不是為了謀求某種快感呢?爾後他又出於隱秘的嫉妒心帶頭挑起對畢斯特納小姐的不滿,而當房東太太果真大肆誹謗畢小姐時,他又裝好人對房東太太大發脾氣。他心裡到底有什麼鬼呢?他是來懺悔的,可是一邊懺悔,一邊又在犯罪,就好像懺悔是犯罪的借口一樣。他卑鄙地將房東太太關在門外的舉動,也許就是當初他找她訴說的初衷?要知道這一關門的罪行使法的存在又一次得到了確立。房東太太真不愧為幽默大師,幽默得K見了她就害怕,覺得她實在難纏。世界上什麼東西最難纏?靈魂黑暗深處那個鬼精靈最難纏。K躲得了房東太太,躲不了自己的靈魂。況且,K究竟是要躲它還是要找它,也是難以斷定的。一切都是似是而非,說不清道不明的。然而從房東太太一本正經的、甚至痛苦的表情來看,她又不像是在有意識地幽默。那麼到底誰在幽默呢?房裡只有兩個人。應該說是不能出場的法在幽默。房東太太也是在表演幽默,或者說她在促使K意識到幽默。她和監督官承擔著同一項任務。怪就怪在這種可怕的幽默不是為了消除K的反抗意志,倒是為了維持他的反抗活力。每幽默一次,反抗的情緒就愈加強烈。體內的怪物到底是要否定生存的意義,還是要肯定它呢?裡面的戲和外部的戲是如何受制於同一個導演的呢?困惑的K又進入了第三幕,即同畢斯特納小姐交手。他在第三幕里的表演令人啼笑皆非。

畢斯特納小姐

仍然是鬼使神差。明明房東太太已經讓他看過了畢小姐的房間,從當時看到的情況來看一切都回歸到了原樣,K根本用不著再向她道歉,但是心裡有鬼的K還是頑固地要等她回來,他想同她談談。談什麼?顯然是要談他心裡的鬼,而不是真的要道歉,道歉只是個幌子罷了。他在焦急中等來了姑娘,一個非同一般的、明白底細的姑娘,一個最能洞悉他的欲求和嗜好的姑娘。畢小姐的每一句話都似乎是種挑逗。她要讓好鬥的K毫無保留地袒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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