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他和大部分警察一樣,難免迷信,因此他認為如果他能在麥蘭案的檔案夾內找到所有重要關係人的照片,就是好兆頭。朱立安·賽門與泰德·麥蘭的照片是他們在參加維多·麥蘭葬禮時由一個警方的攝影師以望遠鏡頭拍下。這些照片放大後粒子較粗,不過已夠清晰,足以辨識。

他將所有的照片全放入一個公文封內,再加上他在麥蘭畫室內找到的三張素描的拷貝,最後他再放入一張《紐約時報》有關杰特曼畫廊舉辦麥蘭遺作展酒會的報導。那篇報導中刊出了貝拉·莎拉珍與索爾·杰特曼的照片。

狄雷尼將一切準備就緒,布恩於星期六上午九點打電話過來。布恩與傑森還在監視裴媽媽的住處。裴媽媽仍在她位於六樓的住處內。他們曾去看過那房子的後院,不過後院唯一的出入口就是經由一條狹窄的通道沿著那棟建築旁邊走出來,最後還是要通到果園街,所以布恩認為裴媽媽不論走哪一個出入口他們都可以看到她。

「除非她翻越屋頂,」狄雷尼說。

狄雷尼叫小隊長留在原地,他在一個小時內會去跟他們會合。他打算搭地鐵前往,不過後來想想還是決定攔下第一部空計程車。他設法撙節支出,即使是搭計程車及布恩開車的油錢,狄雷尼也覺得是合理的花費。無論如何,那些費用都是索森的問題,沒他的事。

他坐在布恩的車子后座,其他兩人坐在前座,他們告訴他查出了什麼——能回報的也不多。裴媽媽的名字是蘿莎,不過街頭巷尾的人都叫她裴媽媽。顯然是個風塵女子——傑森二號證實了這一點——不過布恩猜她是老鴇;即使是在那個貧困的小區,想靠賣淫維生也得年輕貌美一些。

他們也搜集到一些與桃樂絲有關的資料。那個少女不是裴媽媽的親戚,她的全名是桃樂絲·黎姿,她的母親名叫瑪麗亞·黎姿,住在六樓,就住在裴媽媽隔壁。瑪麗亞·黎姿顯然並沒有與男人打交道。她的工作時間很長,打掃辦公大樓,裴媽媽在白天幫忙照顧桃樂絲:帶她去購物、看電影等等。鄰居說桃樂絲的智能不足。

「那個裴媽媽是否媒介那個少女賣淫?」狄雷尼問他們。

傑森說他不認為如此。他與裴媽媽在盧爾德洛街搭訕時,他婉拒了她的自薦枕席,但暗示她如果能找個女孩來,他或許會有興趣。她沒有上鉤。

三人坐著,隔著熙攘暄嘩的街道望向裴媽媽那棟廉價公寓的出入口。那是一棟醜陋的灰色建築物,正面的石牆已剝落,還遭人塗鴉,大都是寫上西班牙文。人行道上遍地都是滿到溢出來的垃圾桶。有一群癩皮貓在台階上來回奔逐,在窄巷內跑進跑出,甚至還溜到公寓前方鏽蝕的防火梯。他們望著時,路邊的攤販已開始架起折迭桌,擺出一堆堆塑料制太陽眼鏡及廉價T恤。

「好吧,」狄雷尼終於開口:「我們去找裴媽媽談談。」

「你要我們如何處理,長官?」布恩問。「來硬的?」

「不,」狄雷尼說。「我不認為有此必要,反正不必動粗。傑森,她認出你是警察了嗎?」

「沒有,組長。」

「唔……你還是跟我們一起上去吧。那會拆穿你的身分,不過她也會發現我們早就盯上她了,那對我們比較有利。」

三人下車,布恩將車子仔細上鎖。「我希望我們回來時,輪子還在,」他無奈的說。

這棟廉價公寓的入口及走道正如他們所預期:鋪著老舊瓷磚的地板,牆上的漆則像已有五十年歷史般粗糙,有些漆已斑剝脫落,露出五顏六色的坑坑「疤」——綠色、粉紅色、藍色、褐色、綠色、藍色——有如考古挖掘古迹時顯現一層層的年代。燈泡壞了,窗戶破了,木製欄杆上遭人亂刻名字或不慎刮傷。還有,空氣中瀰漫著一股類似霧氣的味道,彷佛有人在這地方噴了一團霧,而且這團霧氣永遠不會消散。

門鈴的按鈕上沒有標示姓名,不過由一整排的信箱——有些蓋子被撬開了——可以看到六D住的是裴家,而黎姿家則是六C。狄雷尼走到二樓時,查看釘在門口的錫質門牌,發現D戶是在最盡頭。他們繼續緩步上樓,偶爾靠到一旁讓暄嚷笑鬧的兒童衝下去,還曾讓路給一個孕婦,她步履沉重,痛苦不堪還帶著兩個滿臉髒兮兮的小孩。

他們在六樓的走道停下來喘口氣,然後往最盡頭走到標示著D的那扇門,並排站著。錫質的D字不見了,那個D字是用黑色的奇異筆塗寫在綠漆上。布恩將耳朵湊到門上,傾聽片刻,然後望著其他兩人並點點頭。狄雷尼示意他們閃開,不要直接站在門口。然後他舉起手重重敲門。

沒有人應門。他再敲一次,更大聲了。他們聽到有動靜了,也傳來腳步聲。

「誰啊?」一個婦人叫道。

「教育委員會,」狄雷尼大聲說。「為桃樂絲·黎姿的事來的。」

他們聽到開鎖聲,一條門鏈解了開來。門拉開了,傑森立刻將他的一隻大腳抵在門坎上。

那個婦人低頭看著那隻大腳,再抬頭看看傑森二號的臉。然後她緩緩望向狄雷尼及布恩。

「王八蛋,」她咬牙切齒的說。「你們有證件?」

布恩與傑森亮出證件,她似乎沒有注意到狄雷尼沒有向她出示證件。

「我們能進門嗎,裴媽媽?」狄雷尼親切的說。

「你有逮捕令?」她質問。

「逮捕令?」狄雷尼說。他望向其他兩人,然後再望向裴媽媽。「我們要逮捕令幹嘛?我們不是要逮捕你,裴媽媽。我們也不想搜查你的房子。只想談談,如此而已。問幾個問題。」

「什麼問題?」她狐疑的問。

狄雷尼從信封內取出麥蘭的素描拷貝。他拿給那個女人看。

「關於這些畫,」他說。

她望向那些畫,緊繃的臉色突然鬆緩了些,臉上幾乎露出了笑容。

「美,」她說。「是吧?」

「很美,」狄雷尼點點頭。「我們能否進門談談這些畫?」

她不大情願的站到一旁,將門拉開些。三人魚貫而入,狄雷尼快速環視屋內。只有一個房間,有如一口箱子,他猜大約十三呎見方。房內有一個小柜子,門帘拉開了。有一座小廚房,不比櫥櫃大多少:有洗滌槽、流理台、雙爐式瓦斯爐、一部黃色小冰箱。房內有一扇窗戶,對面有一扇關上的門。狄雷尼望向那扇門,再朝傑森示意。傑森往前走三步站到一側,緩緩將門打開,小心翼翼朝內探視。然後他將門拉上。

「小浴室,」他說。「洗手台、浴缸、馬桶、置物櫃。另一頭還有一扇門。」

「還有一扇門?」狄雷尼若有所思。他轉向裴媽媽。「你和瑪麗亞與桃樂絲·黎姿共享一間浴室?」她點點頭。

「當然了,」他說。「這裡原本是一間公寓,不過屋主改建成兩戶,可以多收點租金——對吧?」

她再點點頭。

「裴媽媽,我們能否坐下來?」他問她。「我們想聊聊——只是友善的聊一聊——不過可能要花上幾分鐘。」

她毫不遲疑的將事情原委全盤托出。

那個星期五上午,她帶桃樂絲·黎姿到果園街要替桃樂絲買一雙涼鞋。那個瘋瘋顛顛的男人由街上衝過來,揪住裴媽媽的手臂。他說他是個畫家,想要畫桃樂絲。如果桃樂絲當他的模特兒,他可以付錢給她。裸體模特兒。他作畫時裴媽媽可以在場,保護桃樂絲的貞潔。不過他要看看桃樂絲的身體,看看是否如他所想的那麼好。

於是他帶他們搭了部計程車,前往莫特街的畫室。桃樂絲脫掉衣服,那個瘋子畫了三幅畫,並說要桃樂絲當他的模特兒。他說一個小時的鐘點費五元,所以她們約好星期一上午再過去。然後她們就回家了。星期一上午她們在十一點時過去,發現那個人死了。後來她得悉他是被謀殺的,她在報上及電視新聞中都看到報導了。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

她說完後,沒有人接腔。他們相信她說的每一句話。然後……

「你有喝飲料嗎?」布恩小隊長問。「在畫室內?」

「有。喝酒。」

「麥蘭也喝了嗎?」狄雷尼問。

「他有喝,」她點點頭。「用酒瓶喝。瘋子。」

「桃樂絲脫掉衣服時,」狄雷尼說:「她的衣服上是否有一根安全別針?她是否掉了?」

裴媽媽聳聳肩。「也許。我不知道。」

「你離開畫室時麥蘭還活著?」布恩問。

她緩緩轉過頭,機伶的望著他。

「你認為是我殺了他?」

「他還活著嗎?」布恩再問一次。

「他還活著,」裴媽媽點點頭。「我幹嘛殺他?」

「桃樂絲在家嗎?」狄雷尼說。「現在?在她們家?」

那個女人緩緩坐直身體。炯炯有神的眼睛盯著他。

「你找桃樂絲幹什麼?」

「只想看看她,問她幾個問題。」

裴媽媽搖頭。「桃樂絲不懂事。」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