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 關於創新 12月5日 知識產權保護與創新

中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比美國差遠了,可能會導致形成一些寡頭——其結果是其他企業不敢進行任何新的創新,只能偷偷摸摸地創新,因為怕創新了以後被別人發現,怕被寡頭拿走。這件事很可怕,中國如果在知識產權保護上不作出清醒的選擇,最後就會形成寡頭壟斷,而且永遠都不會有創新。

——2009年7月張朝陽在ajoy高峰論壇上如是說

要保持一家企業的創新生命力,不僅要有內部的鼓勵機制,還要有外部鼓勵創新的產業政策。在互聯網產業中,博客的興起最早並不是在門戶網站,當門戶網站認為其大有可為時,便開始加大投入,那些以博客起家的網站無論是資金人力的投入還是運營能力都拼不過門戶網站。這種情況下資源便流向有實力的公司,形成一種事實上的壟斷。

曾經有兩家中小軟體公司因為員工離職而使公司開發的軟體源代碼泄露,被競爭對手抄襲複製。其中一家公司採取了法律手段,提起訴訟,該公司的創始人向筆者表示,將不惜任何代價保護知識產權。而另一家公司則選擇了沉默,並且私下了結。

對於正在成長的公司來說,知識產權的侵權有時會是一場致命的打擊,因此,不僅要從內部建立明確的制度,進行風險防範,同時,還可以通過產業聯盟等方式,結集相關力量打擊侵權行為。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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