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產業與政策環境 11月5日 政府職能的轉變

政府的職能不是製造企業,而是維護一個公平的、有序的,能促進競爭和創造性的環境,比如打擊盜版,保護知識產權。政府如果限制競爭,將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區別對待,那麼相應的產業就沒有希望,更別說在全球競爭中取勝。

——摘自張朝陽博文《市場化》

過去在計畫經濟條件下,政府通過指令性計畫和行政手段進行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政府扮演了生產者、監督者、控制者的多重角色,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政府職能轉變的呼聲越來越高。政府由原來對微觀主體的指令性管理轉換到為市場主體服務、為企業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2004年3月,溫家寶總理在一次講話中指出:「我們要把政府辦成一個服務型的政府,為市場主體服務,為社會服務,最終是為人民服務。」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活力。

在這樣的轉變下,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比如出台了關於小額貸款方面的指導意見,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融資的同時,還在一定程度上將民間資本合法化,鼓勵對高科技、新技術的探索與鑽研。美國國家情報委員會就曾預測,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將逐漸集中到那些能夠接觸和採用新技術的國家和集團。

培育更加有序、公平和富於創造性的創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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