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戶外運動與企業之道 11月23日 目標不僅僅是運動家

就我個人來講,我每到一個地方,都會被問:最近又在登什麼山?作為一個登山者的形象是牢牢豎立了。山是要繼續登的,但作為一個成功的企業家,僅僅向運動家過渡是不夠的,因為運動家只是個人行為。

——2007年4月,王石在其博客文章《如何企業家的價值最大化?》中如是說

在王石眼中,他自己是一個運動家,又是一個熱心的企業公民推動者。

2004年,王石參加了首創劉曉光先生髮起的阿拉善防沙塵暴協會;他把探險活動同保護瀕臨滅絕動物的公益活動結合起來,保護白頭葉猴;他還關注弱勢群體住房和城市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他資助拉薩盲童學校;他在藏區建立醫療衛生站等等。

他還發出呼籲:自20世紀80年代活躍至今的企業家應該捫心自問,除了賺錢、繳稅、創造財富之外,我們還為社會做了什麼?

王石說:「借著這個機會,我呼籲80年代的企業家們,積極扶持、放手你所在企業的職業經理團隊,讓他們在第一線衝鋒陷陣,在中國面臨國際化挑戰面前,去實現我們這一代人的夢想。而我們80年代企業家更應該在社會活動層面積極扮演社會活動家、慈善家的角色。這方面,香港的李嘉誠先生早已作出了榜樣。」

企業家對自身企業公民意識的培養和企業公民實踐,不僅僅是拿出錢來,而且更多用自己的知名度、影響力,對社會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智慧和經驗。

例如,王石建議,即使不參加戶外運動,80年代企業家們是不是可以用更多的時間到大學去講演、與MBA學生去交流,把自己20多年來辦企業的經驗、教訓和年輕人分享。

把個人行為上升為企業行為、上升為社會行為,這是每個企業家都需要追求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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