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 管理投資者關係 7月7日 絕不允許員工在上班期間炒股票

總部明天就下文,絕不允許員工在上班期間炒股票,不允許上班期間去交易所,一旦發現,便做開除處理。同樣,也不允許員工在上班期間用BP機閱讀股市行情,發現一次給予警告,發現兩次就沒收BP機,第三次堅決開除!絕不姑息!

——1992年,王石在萬科水貝總部辦公室下的禁令

1992年,深圳的股市可謂芝麻開花節節高。從普通市民到機關幹部、從普通職員到公司高官,整個城市似乎都在關心議論同一個話題:股票、股票、股票……

炒股之風早已蔓延到萬科。可想而知,總部如此,一線公司同樣不能避免。

老江湖王石憑直覺感到:或許在下屬公司中還會有人動用企業的錢介入股市。股市的誘惑太大了,如果不堅決制止,誰還有心思做本職業務?於是立即發出禁令。對此,郁亮和丁福源提出了建議:職員想投資股票的可以把錢籌集起來,由公司組織專職人員負責。否則,很難令行禁止。

王石對這個變通的方法很認同,經過審慎考慮,萬科專門成立了一個小組來幫助有意股票投資的員工。隨後的十幾年內,這個小組為萬科的員工在股市上投資,多有斬獲,屢屢跑贏大市。

公司工作時間,當然不應該放任員工炒股票。但是,在股市活躍的時候,也應該創造條件,讓員工能夠獲得投資收益。這樣因勢利導,才是企業和諧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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