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 行業領跑者應該怎麼做 4月29日 企業公民是萬科始終的追求

最近幾年萬科在不同的評比當中都獲得了一些最受尊敬的企業、優秀企業公民等稱號,我記得第一次領獎的時候,我就有感而發,我說「企業公民」這個詞對我來講挺陌生的,儘管我站在「最佳企業公民」的領獎台上領獎,但是為什麼萬科又獲獎呢?只是萬科的行為和大家對「企業公民」的要求是一種暗合。我們並不知道有「企業公民」這回事,我們一直關注的只是,做人怎麼做?做企業怎麼做?最後這些做法和「企業公民」要求相符合了。

從廣義的角度來講,你可以不從你的產品推銷上考慮問題,但是要從廣義的社會責任上考慮問題。換句話說,你可以不去賺他們的錢,但是你一定要從賺的錢當中拿出一部分來考慮社會責任的問題,這是作為企業公民的角度來考慮的,對我個人、對萬科都是一個新的認識。

——2006年4月,王石在南開大學就社會責任發表演講時如是說

中國的房地產企業,近些年來飽受爭議。房地產企業如何在獲取豐厚利潤的同時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而「企業公民」的概念對中國房地產業又有著怎樣的啟示作用?擔當「企業公民」,中國房地產企業究竟還有多遠的路程要走?萬科的積極探索,值得這個行業的從業者參考借鑒。

在2005年,國務院關於健康發展房地產的「國八條」裡面,其中有一條提到「中國目前很多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難的問題」,其中,有一個原因是和土地供應結構不合理有關,因為更多是供應高檔住宅的土地。於是國務院要求各地政府多提供一些適合廉租屋、福利房開發的土地。所以萬科2007年連續在上海投標,拿了兩塊開發廉租屋的土地,又拿出錢和建設部聯合起來,進行中低收入住宅設計的徵集方案。顯然這個徵集方案更多的是向社會和同行表明,從社會責任層面上開始要拿出自身的一部分錢,拿出精力和時間對低收入者的解決方案進行投入。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企業在回饋社會從而營造良性循環的過程中,要擺脫「錢公關」的思維方式,享受更長久的發展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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