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末世中打造一個高貴的人 東西與今古

「狄公案」這組小說是極特別的,在推理的歷史上僅此一次,東方撞到西方,古代撞到現代,傳說撞到理性——這使我想起幾年前一樁舊事,當時我幾位出版界、文化界的老朋友不務正業,兼差在某製作公司擔任顧問之職,有廣告公司上門來要拍支信用卡的電視廣告,選中的男性代言人是頑童小說名家張大春。廣告公司的創意人員不曉得這些人跟大春都是二十年如一日的知交舊識,很盡職地介紹張大春此人的人格特質:「張大春先生是個很特別的人,他既不古代,也不現代;既不東方,也不西方——」說到這裡,詹宏志再忍不住了,插嘴道:「我們的講法比較簡單扼要,我們直接說張大春不是東西。」

和張大春不大一樣之處在於,狄公案是個「東西」,它牽涉兩個東西之人,一個叫狄仁傑,一個叫高羅佩。

逢逢白雲一東一西

九鼎既成遷於三國

先講狄仁傑,這組小說的主人翁,也直接就是狄公案中的狄公,他是千年前的古人,東方中國的大唐名宰相狄仁傑。

這個歷史真有其人的狄仁傑,活躍於中國歷史上極光燦、但也頗尷尬的時期,那就是承繼唐太宗(我個人心目中,中國歷代皇帝的第一名)貞觀之治後,天下承平富庶的唐高宗,到雄才偉略的武則天篡唐立周這段時日,這使得狄仁傑無法像前代名相房玄齡、杜如晦那樣一生順遂無大風險,而是得小心行走於、甚至不得不捲入武氏新勢力和李唐老臣的權力更迭鬥爭之中,還一度下獄幾乎以謀反之罪論死,或直接刑死於獄中,但如此艱厄的處境,也使得狄仁傑有著較特殊的發揮機會。但很關鍵的一點老實說在於,儘管稟性多疑、但腦子極清楚到絕對足稱英明的武則天,終究對他相當信任,聽他的勸諫迎立高宗和武則天之子盧陵王為太子(即日後的唐中宗),並接受他的推薦,超次拔擢正直幹練的張柬之入朝為相。狄仁傑自己死於武則天還在位掌權之時,年七十一歲,而日後正是由張柬之領銜演出,在武則天死後,成功除去了武家勢力,讓中宗順利登基,遂使得這場僅見的女帝改朝換代的權力大風暴,最終只成為大唐宮廷內的超級大茶杯風波而宣告落幕(大致來說,這場權力的爭逐轉移,相當程度封閉在權力的最高層,實際影響一般黎民百姓的很有限,這也是武則天了不起的一面)。

一般史家追本溯源,總是把大部分功勞記在保中宗、薦張柬之,一手預埋返政大唐種子的狄仁傑身上,稱一代中流砥柱的名相佐國。

狄仁傑本人,明經出身,到位極人臣,整整四五十年歲月,幾乎不見中斷地沉浸於政治權力之中,是相當專業的文官,而在其權力拔升的路途上,又以斷獄公允如神和直言忠諤不屈最為醒目(一般總把直言歸為人格素養,其實毋寧更來自所謂的專業尊嚴和訓練)。我們從他一生的事迹和言論來判斷,基本上,狄仁傑當然是個讀聖賢書的儒者,但卻也是個極其務實、嫻熟於政事的盡職官員,這種以儒學為價值體系和哲學背景,而以濃郁法家色澤的精明幹練為治民為官之用,其實是漢代以降最標準的中國「知識分子/專業文官」典型,只是歷來治史的淳淳儒者不太樂意承認法家之學在治政上的重要性而已。

千年漫長的歷史長河之中,如此典型的專業文官,實際呈現當然如光譜般有著高低優劣良窳,但論其最佳表現,則接近今天我們所謂的「開明右派」——勤勉、正直、高效率、信任專業,而且有某種俯視芸芸眾生的迫切責任感,更重要的是,相當程度的理性,不接近鬼神,不胡思亂想,有回歸素樸常識和經驗的基本傾向。

狄仁傑大概就是其中最好的那一層。

然後是高羅佩,Dr.Robert H.van Gulik,狄公案的再創作者,生於二十世紀的荷蘭著名漢學家。

高羅佩生於一九一〇年,理論上的正業是外交官,而且曾做到大使,然而,就像某些較奇怪的歐洲人一樣,他極年輕時,便對於「古老神秘」的東方,尤其是東方代表文化體系的中國,起著某種彷彿聽見召喚的勃勃興趣。高羅佩早在念中學時,便自發地學起中文,大學時又加修日文,一副此生非東行不可的模樣。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連他日後之所以選擇外交官為業,都可以視同為這個思考邏輯的一部分,為這個召喚做準備。

日後,他果然以外交官的身份,跑遍了東京、泗水、新德里、貝魯特、大馬士革、吉隆坡等地,以及最重要的,中國重慶,並號稱通曉整整十五國語言——嚴格說起來,高羅佩真正在中國待的時間並不長,完整的只是抗戰期間的三年而已(一九四二—一九四五),還遠遠不如他二次戰前戰後兩度出使日本的十年時光。

更有意思的是,與其說他是個現代的歐洲外交官,毋寧說他是個清代的遺老文人之類的,他對中國的興趣相當「古老」不說,而且嚴重集中在傳統的俗文化方面。他學古琴,學書畫,收集古玩、古圖書、古琴譜、古畫譜等等,對於大傳統的文化思維並不怎麼有興趣,對於當時陷於抗戰泥淖、彷徨於現代化十字路口、糾纏於國際性以及本國的權力交錯鬥爭網路里的中國現況,則不只視如不見,而且多少還心存鄙夷。

高羅佩的漢學研究,最為人稱著的是他對明代中國性學的文本搜集和研究論述,多年以後,這個成果繞了世界一大圈,又重新回到中國人的土地上來,前些年在台灣出版界曾掀起小小波瀾的《秘戲圖考》,正是高羅佩的這份傑作。

再來則是他根據明代公案小說老《狄公案》所改寫的十六部只此一家的有趣推理小說,Judge Dee,不好不倫不類弄成狄法官什麼的,因此仍老實譯回《狄公案》。

要特別解釋一下的是,我們開頭所說的所謂「傳說撞到理性」一辭,指的並非真實世界裡的狄仁傑和高羅佩兩人古今相會(老實說,狄仁傑可能比高羅佩要理性也說不定),更不是粗暴的中西文化二分法,而是藉此凸顯這組推理小說的特殊書寫緣起及其過程。

傳說,指的是老《狄公案》原是明代流傳於中國民間的一部公案小說。

正如今天一般人比較熟悉的《包公案》,所謂的公案小說,系傳說中古代中國某個了不起官吏的斷獄故事,以一個天縱英明、威武不屈,甚至於有著天上神仙星君來歷的人物(如包公、狄公)為中心,佐以聰明忠直的師爺參謀(如公孫策、洪亮),以及作為耳目爪牙的幹練衙役捕快(如王朝馬漢、馬榮喬泰),什麼樣的沉冤奇案,無不應聲而破手到擒來,非常過癮。

當然,既是民間的傳說,表現的自然是民間的理解、期盼,以及想像力,不必對正史負責,比方說《宋史》里的包拯只是個平淡無奇的官員,不像狄仁傑至少有「歲中斷久獄萬七千人,時稱平恕」的威風事迹,而故事中的人物、情節、語言乃至於各種食衣住行細節,也不必精準如所描述的時代。

此外,也不可避免地必定充斥著各形各狀的陰陽鬼神之事,尤其是辦案陷入膠著,故事難以突破,甚至編不下去的關鍵時刻,不是辦案的×公到古廟一場假寐,有冤魂入夢來一五一十解明案情,便是遇見兇險瀕臨殞命之際,有神仙念在昔日大家天庭同事一場的情誼,特別顯靈來示警救援云云——這原是民間故事傳之久遠的「自然流魔幻寫實」典型手法,如台灣話講的「想無步,用仙渡」。

至於理性,指的是高羅佩改寫《狄公案》所援引的西方書寫傳統:理性的古典推理手法。

其實高羅佩在《狄公案》這部小說之中,最早的角色扮演是單純的「譯者」——他原本想的只是將這部公案小說介紹給歐洲人而已,然而,在一九四九年此一譯作出版時,高羅佩曾順勢對處於推理小說第二黃金期、非常熟稔推理小說創作和欣賞的歐洲人呼籲,建議可以用中國公案小說的體例和形式來書寫推理小說,但由於無人接招,最終這位精力過盛、且不怎麼務正業的外交官決定自己來。

這正是今天這十六部《狄公案》小說的由來,與原本流傳在中國的老《狄公案》已大異其趣。

首先,精通中文的高羅佩,在改寫小說時,還是很慎重地以他更得心應手的英文來書寫;其次,他還自己為這組小說繪製插圖,其中較特別的是,研究性學的高羅佩總忍不住把畫中的焦點女性畫成裸體,不管是家居的大廳,或是狄公問案的公堂之上。而真正最重大的改變還是在於,這為數十六部的《狄公案》,其案情的鋪排和破案的手法,基本上已揚棄了原公案小說那些公堂用刑威嚇逼供,以及仰仗鬼神解開關鍵的方式。新的狄公,與其說是高坐公堂之上的官員,毋寧更接近四下尋訪、以邏輯推理為破案指引的偵探,就像我們所熟悉的福爾摩斯、波洛、埃勒里·奎因那樣。

至此,《狄公案》正式進入歐美的百年推理小說長河之中,但它的豐碩歷史色澤,它的中國民間生活及趣味(其實更接近宋明而非大唐),以及它創造的中國古代神探狄仁傑,在在都讓它在這道長河之中閃爍著獨一無二的動人光芒。

斷獄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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