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反之美 《毒舌鉤》——造反之美

據說,國內年輕秀異小說家駱以軍的口頭禪是,「你不要弄我啦!」這總讓我直接想到「造化弄人」這句話,彷彿看到一個認真但悲憤的創作者仰頭向天,對著遼穹命運抗議的模樣。

造化的確是弄人,幾年之前,我個人就是這樣子忽然由一個滿身是汗的運動叢書編輯暨NBA球迷文字撰寫者,一頭撞進冷靜用腦的推理小說領域來,加上彼時台灣對這組類型小說還相當陌生,一般人閱讀時可能存在著諸多疑懼,於是我又奉出版社上級領導同志之指示,非得在每部推理小說之前寫些介紹說明且最好帶點誘惑意味的文字不可——這當然是極要命的一樁差事,別人不懂難不成我就懂嗎?大家還不是一樣吃台灣米喝台灣水長大的?但上班族生而自由,卻發現自己處處在桎梏之中,總而言之,哎,反正你懂我意思的,如果你也上班拿人家錢的話。

歲月忽其不淹兮。幾年這麼且戰且走下來,我心中的諸多疑懼、擔心、抱歉、懊惱以及不平不僅揮之不去,反而愈積愈深,這些個人的麻煩泰半不足為外人道,但其中有某些事關讀者,也許還是多少道一下的好。

首先,是所謂「導讀」這個真不叫人喜歡的詞。到現在我還始終不曉得是哪個人想出這麼個狂妄自大的稱謂沿用至今。讀推理小說,我們除了提心弔膽接受小說作者本人的引導之外,還需要什麼畫蛇添足的引導呢?誰還耐煩另外有個人一旁聒噪不休的?因此,讓我們回到原意來,如莊子所謂的「請循其本」,所有臉譜推理小說本文前署名「唐諾」的這些文字,只是出版社某種不盡恰當的好意,供參考輔助之用,如果讀小說的人對這個領域已有基本的認識或閱讀的自信,理當略去直接進入本文。

其次要說的是,這批所謂的「導讀」文字,大體上遵循著涇渭兩種不同路途前進。其一是一個作者只共用一篇通論式的介紹,一篇打死,如埃勒里·奎因、S.S.范達因、帕特麗夏·康薇爾,以及阿瑟·柯南·道爾等;另一種則是逐篇書寫,鞠躬盡瘁,如雷蒙德·錢德勒、達許·漢密特、勞倫斯·布洛克、約瑟芬·鐵伊,以及本書作者米涅·渥特絲等。這種不患寡患不均的書寫方式很有趣,居然成了推理迷文本推理之外的另一個推理題目,有人開始猜為什麼會這樣。

有些人據此推斷出我個人的喜好來。一個作者只寫一篇,代表我可能並不那麼喜歡這個作家,因此公事公辦,敷衍他兩句(有人稱此為「唐諾賣的」);逐篇書寫,則代表我對該作者定然仰望尊崇,因此喋喋不休寫個沒完(有人稱此為「唐諾愛的」)。更有趣的是,如此推理並未就此打住,由於前者多屬古典推理小說,而後者多是美國冷硬私探派,因此,推理的終點是——唐諾是冷硬派而非本格派。

兇手逮到了。

其實作為一個編輯兼介紹文字書寫者,我個人的喜惡愛憎一點也不重要(只對我自己重要),但當個遊戲來看,這個狀似有條不紊的推理對嗎?

我個人歷經一番反省,這裡得說,的確有著某種程度的真實性存在,但如果容許我用自己的語言描述,我會說,我喜歡好的冷硬派作品和好的古典派作品。只是,正如古典派大師朱利安·西蒙斯所說的,古典推理的長期書寫的確撞到了一些困境,因此,近一二十年以來,在廣義的推理小說領域裡,的確冷硬派顯得較勇猛銳進,好作品較多,因此更凸顯我個人的「偏心」。

而講起另外一個理由那就有些煞風景了,就如同古典推理的一部怪異名著《特倫特最後一案》所顛覆揭示的,綿密、嚴謹、環環相扣的完美推理,放回現實世界一對照,往往只是諸多其貌不揚的偶然巧合所組合成的,有著更簡單更乏味的不具睿智況味解釋——這就是愛因斯坦討厭的現實世界,蕪雜、混亂、矛盾,更要命的是令人難以忍受的沒秩序,他稱之為「木頭紋理」的世界,相對於他心中那個井然、光滑、可以用最簡潔最漂亮方程式表述的「大理石紋理」物理學究極世界。

我們都知道,在推理世界有一條亘古不好違犯的最終道德戒令,那就是,任何引介、論述、討論推理小說的文字,若不事先聲明並予以真空包裝起來,絕不得揭露、引導、暗示最終的破案結果——我個人儘力服膺如此戒令,認真想做個有道德的推理文字工作者。

就這樣,大麻煩跑出來了。

也正是如此,我的偏心書寫便有著更簡單的現實技術性理由了。一般而言,古典推理的書寫較封閉,作者苦心經營且通常最精彩之處嚴重集中於最終的解答,以及讓這個最終解答得以閃亮登場的情節鋪排和布局,偏偏這最精彩的部分是你不能討論不能寫甚至連稍加觸碰都不可以的,因之,除了作者、小說背景或譜系的介紹而外,你只能把維特根斯坦的名言倒過來自我警惕:「凡是知道的,皆應緘默不語。」至於冷硬派作品則相對開放,沾惹的現實話題多,而且寫作者所關懷的犯罪心理、過程和追索,通常也禁得住討論而無所謂曝光問題,簡單一句話,不會怕找不到東西寫。

無趣的理由,但卻是真的。

然而,出生英國、成長書寫於英國的渥特絲,一般從生物屬性到寫作的流派到風格,皆被歸屬於英式古典推理作家,甚至公認是克里斯蒂的最有力接班人,我個人卻採取了逐篇書寫,為什麼呢?——理由還是因為我覺得可以有話講,也就是說,她的所謂英式推理方式並不像稍早的先聖先賢那麼封閉。

誰都看得出來,渥特絲的推理小說並不「規矩」,姑不論她的強烈、尖利、罪惡滔天和駭人的幽黯有多少我們熟悉的冷硬派元質在其中,她的推理小說,亦同時容納著眾多的偶然、巧合和破案者的直覺,因此,不論就早期英國推理作家所共同簽署遵循的寫作憲章,或美國S.S.范達因嚴謹的推理小說著名守則,她該犯的都犯了。

她違犯的代價是什麼?懲罰是什麼?懲罰是,她被當成這一代的新救世主,功成名就,得大獎如吃菜——看來,這還真是個鼓勵犯罪的世界不是?

是有這個意味沒錯,但說真的,在推理的寫作史上,我們可以這麼講,但凡寫出一點成績的作者,沒有幾個是老老實實自限於前人劃定的框架里寫東西的,這樣一種「克己復禮」的人,也許會是法治社會底下的好公民,但最好找別的工作,別進到寫作的志業或職業里來。

也是喜歡違反規定的雄才偉略者曹操,寫過一首這樣的七言詩:

【詩詞】臨流築台距太行,氣與理勢相低昂。

【詩詞】安有斯人不作賊,小不為霸大不王。

不作賊,不違反規矩,就不可能成就什麼像樣的事功,這樣的「真話」,在人生現實世界講出來,也許多少有著道德負擔,但在心智創作的領域中卻接近真理——創作,最基本的一點便在於不滿於既有,不安於現況,你尊敬愛倫·坡或柯南·道爾,這不傷大雅,但如果兩年三年這樣亦步亦趨跟著寫下去,我們便稱之為模擬或抄襲,用不著誰跳出來指控,歷史自然會淘汰它。相反的,好的寫作者永遠是心智的冒險家拓荒者,召喚他們的是人跡未至的廣大處女地,也就是規則未立、法令不行的所在。我們知道,歷史上所有這類冒險家的生平行事皆有不堪細究之處,和犯罪者只一線之隔,或是應該說,他們若待在得講究規矩法令的原有社會之中,大概都會成為犯罪者,但在一個新的世界裡卻有機會成為英雄。

因此,在創作世界之中,你小小地犯規,有機會讓你寫出一部前人未有的新鮮之書,名留推理青史;你大大地犯規,更有機會改變推理史的走向,成為歷史的一座里程碑,像美國的漢密特那樣,硬生生開創了一個足以和母國分庭抗禮的宗派,或至少像渥特絲這樣,為奄奄一息的推理母國帶來新的小說視野和活力。

小為霸,大為王。當然,造反也可能不成,那叫成王敗寇,死得很慘。

我們就來舉個實例吧!而且我們來找一個最嚴謹、最典範型的人物為例,以免勝之不武。

這個人就是古典推理史上,柯南·道爾之後的最高象徵,一代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她筆下的老太太神探簡·馬普爾。

這個阿加莎·克里斯蒂多少以自己為藍本所創造出來的女神探珍·馬普爾,是個頂迷人的鄉居老太太,愛打毛線愛聊天所以當然也愛聽哪裡鄉居生活一樣都有、滿天飛來飛去張家如何李家如何,美國的偵探小說作家們把她選為歷史第一女神探,但世界當然不會就此統一,還是有人不喜歡她,認為她「太會猜」了——意思是她往往在關鍵的某些判斷上,沒有給我們A=B,B=C,所以A=C的嚴密邏輯,加上她是一位女性,這裡便有一個方便好用的詞等著,叫「女性直覺」。也就是「直覺、直覺,跟女人一樣不可靠的東西」這句男性沙文主義豬俗諺中兩大不可靠元素的整合,一種兩倍荒誕的東西。

我個人當然不覺得有這麼嚴重,相反的,我真以為她是位典型處女座(也就是克里斯蒂自己的星座)的極迷人老太太,纖細敏感柔弱外表底下,有一顆純24K的純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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