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奉偵探之名

每一本推理小說,都有三個最重要的名字——書名、作者名,還有書中偵探的名字,問一下,你會最先記得的,或者該說你最終會記得牢牢的,是其中哪一個名字?

我個人的答案是末者,偵探的名字。尤其是人到四十幾歲已然跨過人生折返點的記憶衰頹時刻,書名天天搞混,書寫者姓名除非像米涅·渥特絲這樣少數特例,想想,是知道福爾摩斯的人多,還是創造他的阿瑟·柯南·道爾?

因此,我們曾用星空來描繪這個奇異的景象,每一個獨立的星體,閃爍著獨特的光芒、色澤、溫度和其傳奇,它們是以偵探名標示的。

其他小說通常並不這樣。這個奇異的記憶特質,其實也告訴我們,推理小說有它某種特別的認知、接近、閱讀、相處和攜帶紀念方式,或更準確來說,有至少多一種方式——在我們這個貪婪佔有的不幸時代,多一種總比少一種好,不是嗎?

小說是一本一本讀的,小說也許並沒放棄人普遍通則和共相的尋求,但它耐心地停留並兩腳站穩在具體獨特的個人和其命運遭遇、具體獨特的悲劇之上,這個小說的最基本前提,推理小說和其他小說無有不同。然而,一如本雅明指出的,現代小說取消了也壓抑了我們聽故事人一個基本人性渴求,那就是追根究底地追問接下來是怎樣?故事如何繼續?娜拉出走了怎麼辦?王子和公主結婚的下場如何(台灣現在每二點九對就有一對離婚)?公園結冰野鴨子哪裡去?

在其他小說戛然而止只要求我們思索意義同時,推理小說卻通過書中偵探無限延伸下去的死亡冒險旅行,氣宇軒昂地一路往前行。

而也許更重要,更滿足我們匱乏已久需要的是,這個偵探總是個英雄人物,不論他是古典的、天神般不食人間煙火的智慧神探,還是菲利普·馬洛或馬修·斯卡德那樣不運的、潦倒的、兩手空空的高貴私家偵探;不管他是否喬張作致如福爾摩斯,或殘酷冰冷如山姆·史貝德,他們全都是我們眾里尋他不到久矣的英雄人物。

這遠比我們想像的重要,在馬克斯·韋伯喟嘆不幸的我們這時代——最近,在勒卡雷的小說扉頁讀到兩句話:「你不做個英雄,就很難是個正人君子。」

是這樣沒錯,真的是這樣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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