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領導幹部與「無冕之王」 二、公權力的「耳目喉舌」與「保健醫生」

現代社會是典型的媒體社會,媒體正在全方位地影響政治生活、社會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對於公權力來講,媒體和記者是其名副其實的「耳目喉舌」與「保健醫生」。

中國共產黨的報刊理論中常用「耳目喉舌」一詞來比喻媒體的性質和作用。「耳目喉舌論」是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的理論指導下提出的。馬克思曾說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媒體的「耳目喉舌」功能一直為我們黨所強調。毛澤東明確提出「報紙的作用和力量,就在它能使黨的綱領路線、方針政策、工作任務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廣泛地同群眾見面。」鄧小平要求宣傳思想戰線的戰士「作為靈魂工程師」,「一定要無條件地宣傳黨的主張」。江澤民指出「我們國家的報紙、廣播、電視等是黨、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胡錦濤也強調,「新聞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一定要堅持新聞工作的黨性原則,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努力營造昂揚向上、團結奮進、開拓創新的良好氛圍」。

在我國,媒體是公權力的「耳目喉舌」,充分得到了國家的支持和人民的信任,同時也是公權力的「保健醫生」。公論、公正、正義是媒體的內在品質,揭露公眾關心的社會矛盾和違法違紀事件,鞭撻假惡丑,傳達弱勢群體的呼聲,批判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和非人道行為,申張正義,主持公道,充當社會肌體的「保健醫生」,歷來是媒體影響力之所在。「保健醫生」所進行的輿論監督既是媒體擁有的重要權利,同時也是媒體必須履行的重要職責,只有切實行使好輿論監督職能,正確引導輿論導向,新聞媒體的「耳目喉舌」、「社會雷達」等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資料鏈接 逯副局長的「質問」

河南鄭州市須水鎮西崗村原本被劃撥為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上,竟然被開發商建起了12幢連體別墅和兩幢樓中樓。2009年6月中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記者趕赴鄭州採訪主管信訪工作的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時,這位副局長竟質問記者:「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此事一傳播開來,「替誰說話」的逯軍副局長便引來一片聲討。有的網民直接反問逯軍副局長是在替誰說話,有的直指其黨性原則不強,才說出如此帶有明顯政治錯誤傾向的話來,有網友評價「見過雷的,見過牛的,還真沒見過雷死牛的。」

要使媒體真正擔負起公權力「耳目喉舌」與「保健醫生」的職責,媒體工作者、特別是廣大「無冕之王」——記者們應該把自己的道德責任與社會責任緊密聯繫起來,努力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客觀而公正地報道和評述,滿足公眾的信息需要。保證新聞報道的真實、客觀和公正是社會與公眾對媒體傳播最基本的要求。一家負責任的新聞媒體和一個負責任的記者的首要責任,就是要向社會與公眾提供真實準確、充分、全面而又客觀公正的報道。而一切無視公眾的知聞權利,違背報道真實、客觀和公正原則,傳播虛假新聞或有意隱瞞事實真相的做法,都是有悖於媒體工作者的職業責任和要求的。

資料鏈接 京城「紙餡包子」假新聞事件

2007年7月8日,北京電視台《透明度》欄目以「紙做的包子」為題,播出了記者暗訪朝陽區一無照加工點使用廢紙箱為餡製作小籠包出售的節目。

7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成立專案組對此進行立案偵查,案情大白:今年6月初,訾某在《透明度》欄目組選題會上提出,曾接到過群眾電話反映「包子有摻碎紙」的問題,引起欄目製片人的興趣,遂被確定為報道專題。此後訾某先後在北京四環路一帶進行調查,但始終沒有發現包子的質量問題。由於選題已上報,壓力很大,加之剛到北京電視台,既想出名又想掙錢。於是,他化名「胡月」,以為民工購買早點的名義,要求來自陝西省華陰市的衛全峰、趙曉彥、趙江波、楊春玲等人為其製作包子。6月底的一天,訾某攜帶秘密拍攝設備,邀請其朋友、無業人員張某假扮工地老闆,在朝陽區康家溝市場購買了肉餡、麵粉等物後要求衛全峰等四人做包子。拍攝過程中,訾某要求衛全峰等人將其撿來的紙箱經水浸泡剁碎摻入肉餡中,製成包子喂狗。因效果不佳,便隨機找到一名農民工,授意其編造了有關「肉和紙比例關係」的謊話,並編造使用火鹼的台詞,以增加視覺、聽覺效果。

8月12日,製造「紙箱餡包子」新聞的北京電視台臨時人員訾某,以損害商品聲譽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

第二,尊重公民人格尊嚴,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公民的人格尊嚴和各種合法權益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如果新聞報道因失實或評論不當等,侵害了公民或法人的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榮譽權、姓名權等人格權及其他合法權益,便構成了新聞侵權。從實踐看,新聞侵權行為大都是因為新聞報道所報道的內容不真實,或評論所依據的事實不客觀等,而侵害了法律所保護的公民的人格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因此,尊重公民的人格尊嚴和維護公民的各種合法權益,既是媒體及記者需要嚴格履行的法律責任,也是其不容推辭的道德責任。

第三,自覺抵制低俗不雅內容的傳播。媒體作為一種社會公共文化事業,應當自覺地傳播有助於促進積極、健康、有益的社會公共文化的內容,自覺抵制消極的、不健康的和有害的文化傳播。那些傳播「傷風敗俗」、「誨淫誨盜」、「低級趣味」、「格調低劣」的,「有害人們身心健康」的東西的行為,是對媒體職業精神和職業理念的一種背棄與糟踐,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第四,積極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媒體作為一種社會輿論機關和公眾輿論手段,自覺維護公共利益,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當好公權力與公眾的「耳目喉舌」,是其不容忽視和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記者通過對政府,對社會不良現象,對違法、違紀和違反社會公共道德者個人的監督來體現自己的社會責任,以維護社會與公眾的利益不至於因此受到侵害,保證社會這部大機器能夠不出偏差,實現良性運行。作為一個有職業責任的記者,決不能將媒體傳播變成一種私權,去謀求個人或小團體的便利及任何有違公眾利益的私利。近些年來,一些媒體和記者或出於物質利誘,或出於私人情感,在面對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利益的時候,未能承擔起自己的輿論監督責任,這是對媒體工作職業責任的背棄。而有的媒體和記者有時出於小團體或個人的私利去濫用輿論監督權力,這同樣是對媒體工作職業責任的背棄。

資料鏈接 有償新聞

有償新聞是新聞采編者將具有或不具新聞價值的信息,按照出資人某些宣傳意圖撰寫的新聞,也指新聞工作者採取不正當手段向被採訪報道對象索取物質報酬的活動。有償新聞,其實質就是某些新聞從業人員將國家和社會賦予的新聞機構傳播新聞的權利,作為個人和團體的私有商品非法出賣,權利和金錢進行了非法交易。有償新聞的危害性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破壞了真實性、客觀性、公正性的原則。二是降低了新聞報道的質量。三是腐蝕了新聞工作隊伍。

有償新聞按「有償」形態可分為以下幾類:(1)接受勞務費、誤餐費等形式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獲取各類消費、好處,以及可能會影響到公正採訪和報道的禮品;(2)以新聞為誘餌換取經營利益(如廣告、發行)或贊助;(3)以內參、曝光等為要挾,迫使對方提供錢、物等好處;(4)利用發布新聞報道謀求外單位住房、房屋裝修、製作傢具、旅遊邀請以及佔用對方交通工具等利益;(5)向被採訪單位提出為個人或親友謀私利提供便利條件;(6)到被採訪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承付的票據。(7)媒體給采編人員下達創收指標,從而使有償新聞堂而皇之成為經營創收手段,如有償組版、聯辦節目。(8)同新聞單位(包括記者編輯)之間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背景而互相交換新聞。(9)某些中介、公關公司以盈利為目的,非法運作(實為經營)新聞。

第五,遵守國家宣傳紀律,維護國家安全。西方社會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對我們進行文化滲透和文化「侵略」。不過,在傳統媒體時代,西方的報紙、電視和書刊因為無法在我國大量出版發行,因此還無法直接影響我國,但自從有了網路,有了基於網路的形形色色的新媒體,一切都發生了變化。《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第二條中,強調要造成「有利於國家統一、民族團結、人民心情舒暢、社會政治穩定的輿論」,用以明確媒體在維護國家統一、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方面的責任。「國家安全」,是指國家的主權、國家的領土完整與安全、國家的統一以及國家政權、國家根本制度的安全等。維護國家安全是關係國家生存與發展大計,涉及國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問題。媒體和記者,在傳播活動中,要堅持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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