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 探尋商業文明 12月18日 救援瀕臨困境民企的機制

在當事人(企業家)面臨法律訴訟,面臨其他的困境時,要由他本人去面對,企業的資產、員工和業務應當被保護起來,保證企業能正常運營。民營企業處在困難和死亡邊界的時候,能有很好的救援機制來避免死亡,這是社會和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也是進步的象徵。

——摘自2007年12月13日新浪讀書頻道馮侖文章

在民營企業面臨死亡時,怎樣救活它?瀕死的企業有沒有活的希望?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第一種辦法是像德隆這樣,由政府接管,只不過政府是用市場的辦法管理,這算是一種進步。幾大資產管理公司接管它,把它的資產分開,然後由這些大的經營機構還掉債務,同時進行業務重組。

第二種辦法是道義上由政府管,實際靠法律去管。比如顧雛軍被查出假賬問題、挪用問題、虛假出資問題之後被抓起來,進入了司法程序,政府也管不了,隨後科龍被海信收購了。結果是用商業的方法管了一部分,工商聯在道義上管了一部分,然後法律管了一部分,使這家企業改換門庭,走上一條復活道路。

第三種辦法是一些民間機構、工商聯自己想出來的互助救援方法。工商聯的一些會員和領導曾經想過一個辦法:成立一個基金會,專門幫助那些瀕危的民營企業。在德隆出事以後,工商聯繫統地研究過商業救援並提出一些提議,但目前還未成功。

「中城聯盟」機構內部有一些成功的嘗試,聯盟成員享有一種「救援機制」,即當一家成員企業出現商業危機的時候,聯盟啟動它的基金、管理力量或其他成員的財務能力,接管這家公司,或者購買它的一部分資產,或者託管企業本身,幫它恢複、發展,等該企業家回到企業的時候,再把公司完整地交還給他。

比如雲南有一家企業,當年出現了危機,王石是這家公司的董事,他就派了一個經理人,管了三年,把這個企業管得很好,賺了很多錢。在當事人恢複自由後,他把企業又還給當事人,這家公司現在已經成為雲南最大的地產企業。

救援瀕臨困境民企的機制最終不是一個道德問題,也不是一個政治問題,而只是一個商業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用商業的方法來救活將要死的企業。

作為一個民營企業領導人,你每天都要有危機意識,要清楚地知道你快不行的時候誰會來救你。只有不斷把這個問題想好,才能確保自己的企業未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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