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年記 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

莫爾斯磨蹭的時間比平常久,先喝完的是劉易斯。

「您感覺好嗎,長官?」

莫爾斯把《禮拜流程》放回口袋裡,幾大口喝完了啤酒。

「再好不過了,劉易斯。滿上。」

「我想該您買酒了,長官。」

「哦。」莫爾斯朝著重新斟滿的啤酒微微揚起眉毛,繼續說道,「是誰殺了哈里·約瑟夫斯?這才是真正的關鍵問題,對嗎?」

劉易斯點了點頭。「做禮拜的時候,我有點想法——」

「不要有更多的想法,拜託!我已經有太多的想法了。聽著!首要嫌疑人就是貝爾曾經追蹤過的那個傢伙。同意嗎?這個傢伙在勞森家裡住過好幾次,約瑟夫斯遇害時他就在教堂,然後失蹤了。同意嗎?我們並不十分肯定,但是這個傢伙很可能就是萊昂內爾·勞森的弟弟,菲利普·勞森。他一貧如洗,而且嗜酒如命。他看到聖餐盤上有些現金,就決定把它偷走。約瑟夫斯試圖阻止他,結果自找麻煩地在背上挨了一刀。有問題嗎?」

「菲利普·勞森怎麼拿到那把刀的?」

「他在牧師住所里看到那把刀,然後決定把它偷走。」

「就是碰碰運氣?」

「沒錯。」莫爾斯說道,目不轉睛地盯著劉易斯。

「但是當時只有十幾個人在做禮拜,獻金不會超過幾英鎊。」

「沒錯。」

「為什麼不等到星期天的早禱?那時候他可能拿到五十多英鎊。」

「沒錯。是這樣的。」

「那麼他為什麼沒有那樣做?」

「我不知道。」

「但是沒有人看見他在祭衣室里。」

「他捅了約瑟夫斯之後就溜之大吉了。」

「肯定有人會看到他——或者聽到他的聲響。」

「可能他就藏在祭衣室里——窗帘後面。」

「不可能!」

「那麼他藏在通往塔樓的門後面,」莫爾斯提議,「可能他爬到了塔樓上面——躲在鍾房裡面——藏在屋頂——我不知道。」

「但是警方到達的時候,那扇門上了鎖——報告里是這麼說的。」

「簡單。他從裡面把門鎖上了。」

「您是說他——他有鑰匙?」

「你說過你已經看過了報告,劉易斯。你肯定看到了他們在約瑟夫斯口袋裡找到的物品清單。」

劉易斯慢慢開竅了,他發現莫爾斯正在注視他,淡藍色的眼睛裡透著一絲調侃。

「您是說——他們沒找到任何鑰匙?」他最後說道。

「沒有鑰匙。」

「您覺得他把鑰匙從約瑟夫斯的口袋裡拿走了?」

「沒有什麼阻擋得了他。」

「但是——如果他翻過約瑟夫斯的口袋,為什麼他沒找到錢?那一百英鎊?」

「你是不是假定——」莫爾斯平靜地說,「他就是沖著錢去的。如果他的口袋裡有一千英鎊會怎麼樣?」

「您是說——」但是劉易斯不確定他是什麼意思。

「我是說所有人,幾乎所有人,劉易斯,都會像你這麼想:兇手沒有翻遍約瑟夫斯的口袋。這把所有人引向了錯誤的方向,不是嗎?看上去像小偷小摸——就像你說的,從獻祭盤上拿走幾個便士。你明白,可能我們的兇手其實並不在意自己要怎樣作案——他覺得自己完全可以脫身。他不希望有人去認真探究他的動機。」

劉易斯感到更加迷惑。「等一下,長官。您說他並不在意自己如何殺死約瑟夫斯。但他是怎麼做到的?約瑟夫斯被下了毒,然後又被捅了一刀。」

「可能他只是給他喝了一大口酒——做過手腳的酒。」

劉易斯再次不安地感到莫爾斯在和他玩一場遊戲。他的上司剛才表述的一兩個觀點與他預期聽到的頗為相似。但是莫爾斯要說的肯定不止這些。他可以表達得更好。

「約瑟夫斯可能是在領聖餐的時候被下毒的,長官。」

「你這麼認為?」莫爾斯眼睛裡閃過一絲欣喜,「你怎麼想出來的?」

「我估計教堂管理員通常是最後領聖餐的人——」

「就像今天早上,沒錯。」

「——所以這個流浪漢就跪在他旁邊,把什麼東西倒在了酒里。」

「他把毒藥放在哪裡?」

「他可能把它放在某個戒指里。你只要擰開上面——」

「你電視劇看得太多了。」莫爾斯說。

「——然後把它撒在酒里。」

「可能是白色粉末,劉易斯,不會立刻溶解。所以萊昂內爾牧師會看到它浮在上面。你是這個意思嗎?」

「可能他閉著眼睛。那時候有很多禱告之類的事情,當時——」

「那麼約瑟夫斯本人呢?當時他也在禱告還是什麼的嗎?」

「有可能。」

「但是勞森為什麼沒有中毒?牧師要把剩下的酒全部喝完,如你所說,約瑟夫斯肯定是最後喝酒的人。」

「可能約瑟夫斯把酒喝完了。」劉易斯滿懷希望地提議,然後他的眼睛裡迸發出了一絲興奮,「或許,長官——或許那兩個人,勞森兄弟,共同犯下了這樁案子。那樣可以說明很多問題,不是嗎?」

莫爾斯朝著自己的同事滿意地笑了笑。「你知道,劉易斯,你越來越聰明了。我覺得這肯定是因為你一直跟我在一起。」

他把酒杯推到桌子對面。「該你了。」

劉易斯耐心等待服務員的時候,莫爾斯朝四周看了看:現在是下午一點半,正是星期天午餐的高峰時間。一個鬍子拉碴、穿著老式長軍裝的男人剛剛從入口擠進來,不安地站在吧台旁邊;他看起來有五十多歲,戴著一副兩塊鏡片不一致的墨鏡,提著一個蘋果酒空瓶子。莫爾斯站起身,朝他走過去。

「我們以前見過,記得嗎?」

那個男人慢慢地打量莫爾斯,搖了搖頭,「很抱歉,夥計。」

「過得不太好?」

「不好。」

「一直在過苦日子?」

「從去年下半年開始。」

「你認識一個叫斯萬普爾的傢伙嗎?」

「不認識。很抱歉,夥計。」

「沒關係。我以前認識他,就是這樣。」

「我知道誰認識。」流浪漢平靜地說,「有一個人認識你說的這個傢伙。」

「是嗎?」莫爾斯從口袋裡摸出一個五十便士的硬幣,塞到這個人的手裡。

「以前跟我一起混的那個老傢伙——他最近提到這個名字。『斯萬尼』——他們這樣叫他,但是他已經不在這裡了。」

「那個老傢伙呢?他還在附近嗎?」

「不。他死了,肺炎——昨天。」

「哦。」

莫爾斯若有所思地走到桌旁,幾分鐘之後,他有點沮喪地看著店主把這個流浪漢帶到出口。

顯然,這裡不歡迎這樣的窮鬼客人光顧,那個星期天的下午,他也不能在城市的某張長椅上,慢慢啜著蘋果酒;不管怎樣,他在這間酒吧得不到什麼。

「一位你的老友?」劉易斯咧嘴笑了笑,把兩大杯酒放在桌上。

「我想他沒有多少朋友。」

「可能如果勞森還活著——」

「他就是我們要找來問話的人,劉易斯。他是二號嫌疑犯,同意嗎?」

「您是說他突然從祭壇前面消失,殺了約瑟夫斯,然後出來繼續禮拜?」

「差不多就是那樣。」

啤酒很好,劉易斯靠在椅背上,相當愉快地聽著。

「快點,長官。我知道您迫不及待地想告訴我。」

「首先,我們順著你的聖餐杯里下毒的思路。你看待這個問題的方法有太多的不可能。但如果是萊昂內爾牧師自己把嗎啡倒在聖餐杯里會怎麼樣?然後呢?他的弟弟喝了一口之後,他可以假裝聖餐杯已經空了,轉身對著祭壇,把粉末倒進去,倒進一點酒,迅速攪拌一下——沒有問題!或者他可能有兩個聖餐杯——其中一個已經做了手腳——只要放下這個,拿起另一個。輕而易舉!記住我的話,劉易斯。如果是兩兄弟中的一個給約瑟夫斯下了毒,我覺得萊昂內爾牧師的可能性更大。」

「我可以直說吧,長官?據你所說,萊昂內爾·勞森試圖殺死約瑟夫斯,結果幾分鐘之後發現有人更加乾脆地幹掉了他——用一把刀。是嗎?」劉易斯搖了搖頭,「這樣說不通,長官。」

「為什麼說不通?萊昂內爾牧師知道約瑟夫斯會直接去祭衣室,而且幾分鐘之後他就死定了。聖酒里嗎啡的劑量很大,約瑟夫斯肯定會幹脆而安靜地死去,因為嗎啡中毒不會帶來痛苦的死亡——而是恰恰相反。在這種情況下,約瑟夫斯的死必然會引起一些疑問,但是沒有人會把嫌疑鎖定在萊昂內爾牧師身上。聖餐杯已經嚴格按照教會規範徹底地清洗擦拭過了——這是罪犯銷毀罪證的絕佳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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