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年記 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

星期天的早晨,莫爾斯正在讀塔樓上那具屍體的驗屍報告,這份報告耽擱了很久,他讀到第二頁中間的時候,終於認定自己就像是在讀中國的《人民日報》一樣。他當然理解報告需要使用一些專業名詞,但是醫學專業以外的人根本無法釐清這一堆生理學標籤。不過報告的第一段還比較通順,莫爾斯把報告遞給了劉易斯:

屍體屬於成年白人男性,頭顱較短。

身高:五英尺八又二分之一英寸。

年齡:很難精確估算,但是最有可能在三十五至四十歲之間。

頭髮:淺棕色,死亡前一星期左右很可能理過發。

眼睛:顏色難以確定。

牙齒:非常好,琺琅質堅固,只有一處鑲補(左後方第六顆)。

體貌異常:據觀察沒有,但是無法認定沒有任何異常體貌特徵,因為左腳內側下部最大的一塊皮膚長度只有……

劉易斯把報告遞了回去,因為他根本不願回想自己不久之前拿著教堂管理人的電筒,用狹窄的光束照到的清晰景象。另外,今天早晨他的第二項任務實在有些陰森可怕,接下來半個小時,他把裝著死者衣物殘片的五六個半透明塑料袋仔細翻了一遍。莫爾斯本人拒絕協助這種氣味難聞的工作,直到他聽見自己的部下輕輕吹了聲勝利的口哨,他才表現出一絲興趣。

「我猜猜看,劉易斯。你找到了一個標籤,上面有他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和這個一樣好,長官。」他用鑷子夾著一張長方形的小車票,「就在夾克的內袋裡——十月二十六日,三十便士。我估計基德靈頓到牛津的車費就是三十便士——」

「現在可能漲價了。」莫爾斯低聲說道。

「——肯定(劉易斯的眼睛裡閃爍著興奮的光芒)就是保羅·默里斯失蹤的日子,不是嗎?」

「我一直不大記得住——日期。」莫爾斯說。

不過現在沒有任何東西能夠打消劉易斯的積極性,「遺憾的是他的牙齒很好,長官。他可能很多年都沒去看過牙醫了。不過,我們還是應該能——」

「你真是太想當然了。我們兩個人都沒有找到任何能表明他身份的證據,同意嗎?直到——」

「是的,我們沒有。但是我們不應該對眼皮底下的事情視而不見。」

「什麼事情?」

「我們找到的人就是保羅·默里斯。」劉易斯非常肯定地答道。

「就因為他班上的一個女生說他曾經穿過一件暗色西裝——」

「還有一條藍色領帶。」

「——還有一條藍色領帶,好吧,你是說,那麼他就是保羅·默里斯?劉易斯!你正在變得和我一樣糊塗。」

「您覺得我說錯了嗎?」

「不,不。我不會這樣說。我只是比你更謹慎一點。」

這非常可笑。劉易斯很了解莫爾斯,他是最敢在黑暗中大步前行的人,然而現在他卻——對青天白日之下這些顯而易見的簡單事實視而不見。

還是忘了吧!

劉易斯只花了不到十分鐘時間就查出保羅·默里斯曾經在基德靈頓健康中心就醫,在一點平靜而迫切的壓力之下,中心的高級合伙人仔細查閱了他的病例。

「怎麼樣?」劉易斯掛上電話的時候,莫爾斯問道。

「相當吻合。三十五歲,五英尺九英寸,淺棕色頭髮——」

「很多人都吻合。中等身材,淺色頭髮,中等——」

「您不想查出他是誰嗎?」劉易斯站起來,俯身看著莫爾斯,聲音裡帶著不同尋常的慍怒,「我很遺憾這些都不能和您想到的那些天才理論相吻合,但是我們必須得起個頭,不是嗎?」

有一會兒,莫爾斯沒有說話,再度開口的時候,他平靜的語氣讓劉易斯為自己的急躁而感到羞愧。

「你肯定能理解,劉易斯,為什麼我希望那具腐爛的屍體不是保羅·默里斯?你明白,如果那是他,恐怕我們最好趕緊開始搜尋,不是嗎?我們最好開始搜尋另一具屍體,我的老朋友——一具十二歲男童的屍體。」同貝爾一樣,基德靈頓霍姆巷三號的房東也得了流感,但他還是打著噴嚏歡迎莫爾斯查看他的房子,默里斯離開後,這幢房子租給了一對女兒出生不久的年輕夫婦。

劉易斯敲了幾下門,但是沒有人應答。「可能出去買東西了。」他坐回警車前排莫爾斯身邊的時候,這樣說道。

莫爾斯點了點頭,茫然地望著四周。這一小片月牙形的居民區始建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早期——十幾座紅磚的半獨立式住宅,現在開始顯得有些陳舊,木板柵欄的支撐已經腐爛脫落。「告訴我,劉易斯。」他突然說,「你覺得是誰謀殺了約瑟夫斯?」

「我知道這不是多麼新奇的想法,長官,但是我必須認真,肯定是這個一無所有的傢伙乾的。可能是他準備從獻祭盤裡偷錢,約瑟夫斯發現了他,就被他捅死了。還有一種可能——」

「約瑟夫斯為什麼不大聲呼救?」

「他肯定呼救過,長官,如果你還記得。可能無法壓過風琴聲音。」

「你可能是對的。」莫爾斯說道,認真的樣子就像他突然發覺,看待問題最明顯的方式未必是錯誤的方式,「那麼勞森呢?是誰殺了他?」

「您比我更了解,長官,大部分的謀殺犯不是自首就是自殺了。勞森自殺了,這一點沒什麼好懷疑的。」

「但是勞森沒有殺害約瑟夫斯,不是嗎?你剛才說——」

「我正要說,長官,還有另一種可能。我覺得勞森本人沒有殺害約瑟夫斯,但是我覺得他可能要對他的被害負責。」

「是嗎?」莫爾斯懷著極大的興趣望著自己的下屬,「我想你最好慢點說,劉易斯。恐怕我完全沒有跟上你的想法。」

劉易斯咧嘴一笑,帶著些許滿足。莫爾斯通常不會跟不上——其實正好相反:他總是比自己的固定拍檔快三四個節拍。「我覺得這不僅僅是一種可能,長官,是勞森讓這位流浪漢殺了約瑟夫斯——可能是雇兇殺人。」

「但是勞森為什麼要殺死約瑟夫斯?」

「約瑟夫斯肯定有他的什麼把柄。」

「而勞森手上肯定有這個流浪漢的什麼把柄。」

「您說得真是太對了,長官。」

「是嗎?」莫爾斯有點迷惑地望著自己的警探。他想起中學入學考試的時候,自己坐在一個眾所周知的白痴旁邊,而就是這個男孩,在莫爾斯還沒弄明白第三道字謎題的時候,已經做完了第十題。

「我覺得。」劉易斯繼續說道,「勞森肯定一直都在各方面都照顧他:衣食住行,所有事情。」

「你是說就像他的兄弟一樣?」

劉易斯好奇地看著莫爾斯,「比那還要多一點吧,長官?」

「什麼?」

「我是說,比像他的兄弟還要多一點。他就是他的兄弟,肯定是。」

「你可不能輕信任何道聽途說的東西。」

「但是您也不能想當然地毫不置信。」

「除非我們再有一點證據,劉易斯!」然後,如同往常一樣,真相突然呈現在他面前,內容極為簡單。他和劉易斯去過斯坦福之後,他需要的加強證據就在眼皮底下了,最後找出來的時候,他的頭皮不禁激動地一顫。「斯萬普爾」在貝爾的卷宗里出現過好幾次,這可能是萊昂內爾·勞森牧師那個朋友的名字,這個人在約瑟夫斯遇害之後就離奇地消失了。然而,如果這些傳言都是真的,這個人的真名就是菲利普·愛德華·勞森,不管你是參加中學入學考試的害羞的小傢伙,還是坐在巡邏車裡的壞脾氣的中年探員,「斯萬普爾」

都是「P·E·勞森」的換序詞 。

「我覺得這就是咱們要找的那對母子。」劉易斯低聲說道。沒錯,這位身懷六甲、打扮庸俗、牽著一個兩歲兒童走在人行道上的年輕婦女表示自己就是霍姆巷三號現在的房客,這個孩子是她的女兒伊芙。是的,她說,既然房東不反對,他們可以進來查看一下房子。非常樂意。

莫爾斯謝絕了用茶的邀請,走到後院裡面。

顯然某人最近很忙,整個院子最近才被徹底挖掘過;放在小花房裡的鋼叉的尖齒和鏟子的下半部分都被打磨得平滑發亮。

「我能看出您的丈夫喜歡自己種點蔬菜。」

莫爾斯輕聲說道,然後在後門的墊子上蹭了蹭自己的鞋。

她點了點頭。「我們來之前這裡都是荒草,但是,您知道,現在的物價——」

「好像他還施了點肥料。」

「沒錯。他花了不少工夫,不過他說只能這麼做。」

莫爾斯連香豌豆和蠶豆都分不清,可是他睿智地點了點頭,欣慰地決定忘掉後院。

「我們可以上樓看看嗎?」

「當然可以。請便。我們只用了兩間卧室——就像以前的房客一樣。不過——好吧,你永遠不知道以後……」莫爾斯低頭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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