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我們中的一員

賈德·雷是匡蒂科的一位活著的傳奇人物。他差一點丟了性命。1982年2月,當他作為亞特蘭大外勤站特工參與偵破亞童案時,他妻子曾試圖僱人殺害他。

我們是在1978年初調查「邪惡勢力」一案時聽說對方的,不過當時未曾見面。一個人稱「長統襪勒殺者」的系列殺手在喬治亞州哥倫布市闖入了六位上了年紀的婦女的家中,襲擊了她們,用她們自己的尼龍長統襪將她們勒死。所有受害者皆為白人,驗屍官在部分屍體上找到的法醫證據顯示,勒殺者是黑人。

接著,該市的警察局長收到一封恐嚇信,信箋和信封均系美國陸軍專用。寫信人聲稱自己是一個七人組成的「邪惡勢力」小組的成員。信中提到,他們相信「長統襪勒殺者」是個黑人,揚言要是在「June 1」之前或者如寫信人所寫的「1 June」 之前還沒有抓到兇手的話,就要殺掉一名黑人女子作為報復。他們聲稱已經綁架了—個名叫蓋爾·傑克遜的女子。要是「長統襪勒殺者」在「1 Sept.」 之前還沒有被抓獲,「受害者人數就會加倍。」信中暗示軍用信箋信封是偷來的,該小組起源於芝加哥。

這一事態的發展給每個人帶來了噩夢般的恐懼。一個殘忍的殺手潛行於哥倫布就已經夠恐怖的了。一個「治安維持」組織的以血還血的報復則會使該市出現分裂。

就在警方費盡苦心搜尋這七名白人卻一無所獲之際,又收到了一封信,對方進一步提高了條件,要求支付1萬美元贖金。蓋爾·傑克遜是個妓女,在本寧要塞一帶的酒吧中頗為知名。她的確失蹤了。

賈德·雷是哥倫布警察局的帶班隊長。作為越戰的退伍陸軍老兵和從普通警察一步步幹上來的黑人警官,他深知來自「長統襪勒殺者」和「邪惡勢力」小組的雙重威脅一天不解除,哥倫布就一天不得安寧。儘管警方投入了大量時間和精力,調查工作卻毫無進展。他的警察本能告訴他,他們一定是以錯誤的方法找錯了人。他一直在跟蹤了解全國執法方面的動向,曾聽說過匡蒂科的側寫項目。他建議警察局應當與行為科學科取得聯繫,看看我們怎麼處理這個案子。

3月31日,他們通過喬治亞調查局請求我們協助分析一下該案。不管寫信人在第一封信中聲明了什麼,我們大家都相當肯定,此案與陸軍和本寧要塞有關。加入聯邦調查局之前干過憲兵的鮑勃·雷斯勒主持了該案的分析。

我們在三天之內就交出了報告。我們認為,沒有證據表明這個自稱「邪惡勢力」的小組由七名白人男子組成。實際上,我們不相信它由任何白人男子組成。它的成員只是一名孤獨的黑人男子,試圖要轉移警方的注意力,並且掩蓋他早已殺害蓋爾·傑克遜這一事實。從他使用軍方慣用的日期寫法(如「1 June」)以及使用的是「米」而不是「英尺」或「碼」來看,他顯然是在軍中服役。那些信寫得錯誤連篇,這排除了他是一位軍官的可能性,因為軍官應該受過良好的教育。鮑勃根據自身經驗判斷,此人很可能不是炮兵就是憲兵,年齡大概在25歲到30歲之間。他可能早已殺害了兩名女子,說不定也是妓女,這便是他提到「受害者人數就會加倍」的用意。我們還認為,他有可能和「長統襪勒殺者」是同一個人。

我們的側寫在本寧要塞及受害者時常出入的酒吧與夜總會散發出去之後,陸軍和哥倫布警方很快找出了一個名叫威廉·漢斯的黑人四等兵,26歲,在要塞的一個炮兵部隊服兵役。他供認殺害了蓋爾·傑克遜、艾琳·瑟基爾德,並且去年秋天在本寧要塞還殺害了另外一名女子,名叫卡倫·希克曼的陸軍二等兵。他承認他編造出「邪惡勢力」這一組織的目的是要轉移警方的視線。

一位現場目擊者根據一張照片認出了真正的「長統襪勒殺者」,他是27歲的卡爾頓·加里,一個在哥倫布土生土長的黑人男子。他在接連搶劫了幾家餐館後被捕獲,但又得以逃脫,直到1984年5月才被再度拘捕。漢斯和加里都被裁定有罪並判處了死刑。

待哥倫布恢複正常以後,賈德·雷請假去喬治亞大學完成一項任務,招募少數民族人員和婦女從事執法工作。他打算招募工作一結束就返回警察局上班。不過,由於他有參過軍和當過警察的背景,再加上他是黑人,而調查局迫切需要樹立起為白人和黑人提供均等機會的形象,聯邦調查局給他提供了一份工作,他接受了。我第一次見到他時沒有太在意,那時是他在匡蒂科接受新特工培訓。他後來被派往亞特蘭大外勤站。在那裡,他的豐富經驗和對當地以及當地人的深切了解被視為一筆巨大的財富。

我們1981年底再次見面,當時我為了亞童案南下亞特蘭大。賈德像外勤站的每個人一樣,全身心地投入了調查工作。每位特工都是一個專案小組的成員,一個專案小組負責調查其中五起謀殺案,賈德忙得不可開交。

他還承受著來自另一個方面的巨大壓力。他的婚姻出現危機已有時日,如今正走向崩潰。他的妻子一直飲酒無度,對他穢語相加,而且行為無常。「我簡直都不認識這個女人了。」他說。最後,在一個星期天的晚上,他給她下了最後通牒:要麼她戒掉惡習併到精神病醫生那裡接受治療,要麼他就帶著兩個分別為18個月和8歲的女兒離開她。

完全出乎賈德意料的是,他確實開始看到好轉的跡象。她變得更加關心他和女兒了。「我看到她的性格發生了突變。她不再暴飲了,」他事後回憶說,「她開始待我無微不至。我們結婚13年以來,她第一次早起給我做早餐。突然之間,她完全變成我期望的樣子。」

但是他又補充道:「我應該知道,哪會有這麼好的事情。這一點我以後會告誡其他警察。如果你的配偶對待你的行為突然發生了根本改變,不管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改變,你都應當馬上保持警覺。」

原來,賈德的妻子早已決定要把他幹掉,只不過是在爭取時間以便能夠做好安排。如果她的計畫得逞,她就可以避免被迫離婚的打擊和屈辱,把兩個孩子留在自己身邊,同時得到25萬美元的人壽保險金。做一個哀傷但富有的遇害警官的遺孀要比做一個孤苦伶仃的離婚女子好得多。

賈德哪裡知道,有兩個男人已經跟蹤他好幾天了。他們每天早晨等在他家的公寓樓外面,然後尾隨他沿著20號州際公路駛人亞特蘭大。他們一直在尋找時機,想趁他毫無防備時乾淨利落地幹掉他,然後在沒有目擊者的情況下逃之天天。

但是,他們很快就意識到一個問題。賈德當了多年的警官,做警察學到的第一條規則對他來說已成為一種本能,即拿槍的手始終要空著。不管這兩個刺客跟蹤他到哪裡,他的右手似乎總是準備著去掏槍。

他們回去找到了雷太太,向她反映了這個問題。他們打算在公寓樓外面的停車場幹掉他,但在解決他之前,賈德可能會至少先撂倒他們中的一個。她必須對他空著的右手想想辦法。

為了不讓這樣一個細節問題妨礙她的計畫,她弄來了一個旅行用的咖啡杯,建議賈德每天早上帶著去上班。「13年以來,她從未給我和女兒做過一頓早餐,而現在竟然想起了要我帶著那該死的咖啡杯。」

他拒絕了。這麼多年來,他就是習慣不了開車時左手握著方向盤而右手端著咖啡杯。那還是在汽車裡尚未普遍設有杯座的日子。如果當時普及了,這個故事就可能有一個截然不同的結局。

槍手們又回來找雷太太。「我們在停車場無法下手,」其中一個說,「我們不得不在你家裡對付他。」

於是,他們便定在2月初下手。那天晚上,雷太太帶著兩個女兒外出了,只剩下賈德一人在家。刺客們來到公寓樓,穿過門廳,上樓來到一家住戶的門口,按響了門鈴。可是他們搞錯了門牌號。開門的是一個白人,這兩個傢伙就問他,住在這裡的那個黑人到哪裡去了。他頭腦簡單地告訴他們說,他們認錯了門,雷先生住在對面。

但這樣一來,賈德的鄰居已經看到了他們。如果當天晚上下手,等到警方詢問他時,他肯定會記起曾有兩個黑人找過賈德·雷。因此,他們只好離去。

後來,雷太太回到了家,以為事情已經搞定。她遲疑不決地環顧四周,然後悄悄地走進卧室,心中已經準備好要撥打911電話,說她丈夫遇刺了。

她進了卧室,看到賈德躺在床上。她依然躡手躡腳地繞著房間四處察看。他翻了個身,問道:「你究竟在幹什麼?」她嚇得大叫一聲,跑進了浴室。

但是在隨後的日子裡,她仍然表現出色,賈德還以為她真的改邪歸正了。雖然事後回想起來,他覺得這樣想實在是太天真了,但在他們的婚姻關係經歷了那麼多年的溝溝坎坎之後,他渴望相信,情況真的已有好轉。

那是兩個星期之後,也就是1981年2月21日,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賈德當時正在辦理帕特里克·巴爾塔澤被殺一案。這很有可能成為亞童案調查工作的一大突破,因為從這位12歲男童的屍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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