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兇手會有言語障礙

1980年的某一天,我在當地一家報紙上讀到一則報道,講的是一位老年婦女遭到一名不明身份的侵入者的性強暴和毒打,隨後她被以為已死去而丟棄,她的身旁躺著兩條被捅死的狗。警方判斷,作案者似乎在現場逗留了很久。整個社區頓時嘩然,義憤填膺。

兩三個月以後,我巡迴教學歸來時,偶然問起帕姆那個案子有沒有什麼新的進展。她告訴我說沒有,而且還沒有發現重大嫌疑人。我議論說,這可太糟糕了,因為根據我讀報的感覺,此案好像是可以偵破的。這件案子並不屬於聯邦司法過問的範圍,我們也未受到過邀請,不過作為一位本地居民,我決意要看看我能否做點什麼。

我找到了警察局,做了一番自我介紹,告訴警察局長我所從事的工作,並且詢問能否與負責本案的警探們交談。他很客氣地接受了我的提議。

主辦警探的姓名是迪安·馬丁。我記不得當時有沒有忍住不去開什麼傑里·劉易斯式的玩笑,不過大概是沒有忍住吧。他讓我看了案情檔案,包括案發現場的照片。那個女人確實被打得挺慘。研究案情資料時,我漸漸在心中對兇手及其犯罪動機形成了一個清晰的圖像。

「好吧,」我對那些聽我說話時彬彬有禮、不過多少還有些疑慮的警察說道,「我的想法是這樣的。」這是個十六七歲的高中小夥子。每當我們碰到性攻擊的受害者是個老婦人時,搜尋的對象便是年輕的作案者,一個對自我沒有把握、缺乏經驗或者壓根沒有經驗的人。只要對方更加年輕、更加強壯、更加難以對付一點,他就不敢貿然下手。此人看上去衣冠不整,長著一頭鬈髮,通常不大梳理。案發當晚發生的情況是,他的母親或是父親把他攆出了家門,他無處可去。在這種情形下,他不會走得太遠。相反,他會就近尋找最便利的安身之處。他與任何女孩子或者其他同伴的關係還沒有好到可以跑到他們家中留宿過夜,直到家庭風暴平息過去。他在外頭閒蕩時,對這種局面感到自憐,無能為力和憤怒,此時他來到了這個老婦人家門口。他很清楚她是一人獨居,他從前在她家干過活,或者打過零工。他知道她構不成多大的威脅。

於是他破門而人,也許她表示了抗議,也許她沖著他大叫大嚷,也許她只是嚇呆了。不論她做過什麼反應,都激怒了他,並賦予了他力量。他想向自己以及世人顯示一下,他是一個何等的男子漢。他試圖與她發生性關係,卻無法得逞。於是他毒打了她一通,在某個關頭又決定最好一不做二不休,因為她能夠認出他。他沒有戴面具,這是一次即興犯罪,而非蓄謀犯罪。不過,她已蒙受了巨大心理創傷,即使倖免一死,也不能給警方提供任何對作案者的描述。

施暴以後,他依然無處可去,而她肯定已不再對他構成任何威脅,他曉得晚上是不會有任何來客的。所以他滯留下來,又是吃又是喝,此時他已感到了飢餓。

我中斷了敘述,告訴他們附近會有人符合這一描述的。如果他們能夠找到此人,就算抓獲了兇手。

這些警察面面相覷。其中一位的臉上露出了微笑。「道格拉斯,你是一位巫師嗎?」

「不是,」我答道,「如果是的話,我的工作就會容易多了。」

「因為我們幾個星期前曾請過一位巫師,名叫貝弗利·牛頓,她講的情況跟你講的完全一致。」

附近確實有一個符合我的描述的人,此人曾經被警方短暫地懷疑過。此次見面之後,警方再次約見了他。由於證據不足無法拘留他,而他們又無法得到他的招供。不久以後,他離開了這一地區。

警察局長和警探們都想知道,既然我不是什麼巫師,又如何能夠說出這麼具體的案情經過。部分答案在於:截至此時,我已經見識過大量暴力犯罪案件,將各個案子的大量細節串聯起來,而且已經訪談過很多暴力兇犯,足以在我心目中構成某種模式,告訴我什麼樣的人會犯什麼樣的罪行。不過,如果情況真是如此明了,那麼我們就可以編寫手冊來教授側寫法,抑或為警方提供一套計算機程序,只要輸入任何一組數據,計算機即可顯示出描寫嫌疑人特徵的一份清單。實際情況卻是,雖說我們在工作中大量運用了計算機,而計算機也能夠令人嘆服地完成一些工作,但有些比較複雜的事情它們是根本無法完成的,也許永遠無法完成。側寫如同寫作。你盡可以為計算機提供所有的語法、句法和文體規則,它卻依然無法寫作書籍。

我偵破案件時的做法是,收集辦案必須的全部證據——案情報告、犯罪現場照片及描述、受害者陳述或者驗屍報告——然後讓自己從心理上和情感上進人兇犯的角色。我力圖以他的思維方式去思維。這種做法究竟是如何產生的,我無法肯定,誠如多年來一直找我做諮詢的諸如湯姆·哈里斯這樣的小說家也無法說明其筆下的人物究竟是如何塑造出來的一樣。如果說其中涉及某些神通的成分,我不會予以否認,儘管我認為它更多是屬於創造性思維這一範疇。

巫師間或會對刑事調查有所幫助。我就親眼領教過它的神奇。有的巫師能有本事在潛意識層次上專註於某一現場的特定的細枝末節,從中得出合乎邏輯的結論,正如我力圖去做、同時訓練我的下屬去做的那樣。然而,我始終建議調查人員,求助巫師應當是最後一招;如果的確要求助巫師,不可讓他或她去接觸那些了解具體案情的警官或警探。因為高水平的巫師擅長於捕捉非言語性的蛛絲馬跡,並且能告訴你一些你早已了解的案情事實,但未必對於你尚不了解、卻急欲發現的事實具有什麼特別的洞察力,通過這一方式,他會使你對他感到嘆服並建立起信任。在亞特蘭大殘殺兒童案中,有好幾百名巫師雲集該市,主動要求為警方提供服務。他們提出的關於兇手及其作案手段的描述真是五花八門。結果證明,甚至沒有一個人的說法接近於事實。

大約在我與當地警方接觸的同時,舊金山灣一帶的警察局打來電話,請我去參與系列謀殺案的調查工作。案發地點在郊遊路線兩旁的林木茂密的地區。他們通過將謀殺案串聯在一起進行分析,找到一名嫌疑人。媒體稱其為「林徑殺手」。

事情是從1979年8月開始的,愛好運動的44歲銀行經理埃達·凱恩獨自一人徒步旅行,在登上塔馬爾派斯山的東峰時失蹤了,這座風景優美的山巒俯瞰著金門大橋和舊金山灣,並以諢名「睡夫人」而聞名遐邇。天黑時分凱恩仍未歸來,放心不下的丈夫便報了警。次日下午,搜尋小組的警犬發現了她的屍體,只見她赤身露體,只穿有一隻襪子,面朝地呈跪姿,彷彿是在央求饒命。經法醫鑒定,死因系後腦中彈。沒有發現遭受過性強暴的痕迹。兇手拿走了三張信用卡以及10元現金,但留下了結婚戒指和其他珠寶首飾。

到了第二年3月,23歲的巴巴拉·施瓦茨的屍體在塔馬爾派斯山公園被人發現。她的胸部連續被刺,顯然,同樣是呈跪姿被刺死的。10月的一天,26歲的安妮·奧爾德森去公園慢跑,當夜沒有回來。她的屍體在次日下午被發現,頭部右側有一處槍傷。與先前受害者有所不同的是,奧爾德森衣著完整,臉朝上,靠在一塊岩石上,只是右耳上的金耳環不見了。留宿塔馬爾派斯山公園的管理員約翰·亨利回憶說,在她遇難的那個清晨,他看見她獨自坐在公園的圓形露天劇場里,觀賞日出的景色。另有兩名目擊者在離埃達·凱恩屍體被發現之處不足半英里的地方見到過她。

馬克·麥克德曼德是重大嫌疑人。他那卧床不起的母親和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兄弟被人發現在塔馬爾派斯山的小屋裡中彈身亡。潛逃11天之後,麥克德曼德向馬林縣羅伯特·甘迪尼副巡官投案自首。警探們得以認定他與自己家人的血案有牽連。不過,他儘管擁有不少槍支,卻沒有一枝與「林徑殺手」所使用的0.44口徑或者0.38口徑的手槍相吻合。不久之後,殺人案又捲土重來。

11月問,25歲的肖娜·梅未能與兩位登山夥伴在離舊金山北面幾英里處的雷伊斯角公園會合。兩天後,搜尋人員在一處不深的墓穴中挖到了她的屍體。他們還在附近找到了一具腐屍,死者是紐約人,名叫黛安娜·奧康納,芳齡22,是一個月前在公園裡失蹤的。兩位女性皆是頭部中彈死亡。就在同一天,公園裡又發現了兩具屍體,經確認,系19歲的理查德·斯托爾斯及其18歲的未婚妻辛西婭·莫蘭,兩人皆是在10月中旬失蹤的。調查人員確認,他倆與安妮·奧爾德森均是在哥倫布紀念日那個周末被害的。

早先的謀殺案已在該地區徒步登山者中引起了恐慌,有關部門樹立了告示牌,警告人們、尤其是女性不得獨自進入林地。可是一天之中競發現了四具屍體,這給當地帶來空前的混亂。根據馬林縣治安官小艾伯特·豪恩斯坦收集的若干目擊者的敘述,受害者曾在死前被看見與陌生人呆在一起,但是在關鍵線索上,例如年齡和面部特徵等,他們的敘述是相互矛盾的。順便一提,這種情況即使在單一謀殺案的取證中也不少見,更甭提這起時間跨度達數月的多重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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